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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A(51911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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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34074 | ||||||||
基金代码 | 519116 | ||||||||
公告日期 | 2019-08-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3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519116 交易代码 519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7,172,477.7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目标指数,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策略为辅"的投资策略。在有效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自有量化增强模型,优化股票组合配置结构,一方面严格控制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目标指数,另一方面在跟踪目标指数的同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 (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顾佳 田青 联系电话 021-23212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compliance@py-ax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23212985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py-ax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608,764.28 本期利润 33,025,043.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98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3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5,281,085.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36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71% 1.05% 5.21% 1.10% 0.50% -0.05% 过去三个月 0.79% 1.38% -0.87% 1.45% 1.66% -0.07% 过去六个月 28.00% 1.40% 26.27% 1.47% 1.73% -0.07% 过去一年 11.95% 1.41% 9.73% 1.45% 2.22% -0.04% 过去三年 42.88% 1.02% 24.05% 1.05% 18.8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3.60% 1.38% 33.51% 1.39% 20.09%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46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士俊 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公司职工监事,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12月10日 - 18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年至2003年间曾在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担任金融工程研究员2年;2003年至2007年10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4年,先后担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加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并于2010年1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3月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2年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实体经济延续了去年下半年的增速下滑态势,今年一、二季度的GDP分别是6.4%和6.2%。制造业PMI数据回落到荣枯线之下,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增速也明显放缓。政府自去年开始及时出台了大力度的减税降幅政策,号召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年初社会融资总额有大幅提升。但自进入4月以来,金融监管政策有边际收紧的迹象,此后社融环比增速开始走弱。年初在金融条件显著改善的背景下,A股迎来了一波快速的大幅上涨,股市交易明显活跃。但进入4月份后,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抑制了投资者乐观情绪的继续上升,加上贸易冲突升级和包商银行被接管的事件性冲击,投资者的避险情绪上升,股市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调。由于年初市场行情主要由超跌股票的大幅反弹所引发,一些长期有效的量化因子短期表现较弱。进入市场调整期后,质量因子的表现较好。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量化增强的投资策略,根据因子表现和市场风格变化,对组合进行适度调整。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3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0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2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的下半年,美联储降息的概率在提升,部分经济体已经率先开始迈出降息的步伐,国内政策也处于稳中求进的基调。同时,随着 MSCI 指数和富时指数的 A 股纳入比例提升,海外资金对 A 股的配置需求显著增加,国内养老保险等长期资金也会增加股票配置。当前A股的基本面还处于阶段性寻底的进程之中,业绩会成为优质上市公司的验金石。我们看好A股市场中基本面稳健、股息率高、具有持续成长性的优秀企业的投资机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暨首席运营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产品估值部和注册登记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三方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第三条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每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6,020,493.77 7,455,775.56 结算备付金 462,412.86 231,556.46 存出保证金 24,591.52 10,398.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78,709,097.99 103,211,395.43 其中:股票投资 178,709,097.99 103,211,395.4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53,474.68 应收利息 6.4.7.5 2,890.38 1,537.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310,908.39 281,722.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00,530,394.91 111,445,860.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199,146.02 - 应付赎回款 652,459.36 278,387.8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8,326.15 96,640.11 应付托管费 22,248.94 14,496.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27,765.12 53,261.1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99,363.40 249,460.07 负债合计 5,249,308.99 692,245.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27,172,477.70 92,297,796.19 未分配利润 6.4.7.10 68,108,608.22 18,455,81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281,085.92 110,753,615.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0,530,394.91 111,445,860.63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536元,基金份额总额127,172,477.70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34,501,439.65 -10,037,969.55 1.利息收入 47,656.15 40,386.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47,597.99 40,386.97 债券利息收入 58.1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969,141.56 5,835,384.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3,934,948.79 4,719,007.4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25,164.37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2,009,028.40 1,116,376.7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28,416,278.91 -15,963,838.0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68,363.03 50,097.40 减:二、费用 1,476,396.46 1,268,487.27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788,223.85 690,380.26 2.托管费 6.4.10.2.2 118,233.58 103,557.07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329,506.58 255,008.9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15 - 7.其他费用 6.4.7.20 240,432.30 219,540.9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025,043.19 -11,306,456.8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025,043.19 -11,306,456.8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297,796.19 18,455,819.20 110,753,615.3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025,043.19 33,025,043.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4,874,681.51 16,627,745.83 51,502,427.3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1,090,176.09 33,779,320.03 104,869,496.12 2.基金赎回款 -36,215,494.58 -17,151,574.20 -53,367,068.7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7,172,477.70 68,108,608.22 195,281,085.9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7,327,898.23 47,757,680.68 145,085,578.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306,456.82 -11,306,456.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360,568.01 -4,447,132.00 -15,807,700.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521,365.93 11,094,764.33 32,616,130.26 2.基金赎回款 -32,881,933.94 -15,541,896.33 -48,423,830.2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5,967,330.22 32,004,091.86 117,971,422.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钱琨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1号文批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14,650,876.35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9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15,083,164.3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2,288.0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 -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88,223.85 690,380.2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61,420.85 246,167.2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00%/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8,233.58 103,557.0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5%/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无销售服务费。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20,493.77 42,462.46 11,357,784.07 39,410.5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236 红塔证券 2019年6月26日 2019年7月5日 新股流通受限 3.46 3.46 9,789 33,869.94 33,869.94 - 300788 中信出版 2019年6月27日 2019年7月5日 新股流通受限 14.85 14.85 1,556 23,106.60 23,106.60 -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78,709,097.99 89.12 其中:股票 178,709,097.99 89.12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482,906.63 8.22 8 其他各项资产 5,338,390.29 2.66 9 合计 200,530,394.91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84,110.00 0.25 B 采矿业 8,803,237.06 4.51 C 制造业 72,659,885.93 37.2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861,464.90 2.49 E 建筑业 6,368,872.36 3.26 F 批发和零售业 4,485,691.00 2.3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39,086.33 4.3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92,783.32 3.12 J 金融业 51,982,742.40 26.62 K 房地产业 8,579,898.31 4.3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30,823.80 1.4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85,408.00 0.25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76,634.69 0.4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72,486.00 0.81 合计 178,323,124.10 91.3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B 采矿业 116,017.55 0.06 C 制造业 173,376.04 0.09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603.76 0.02 J 金融业 33,869.94 0.0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1 合计 385,973.89 0.2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42,048 12,586,873.28 6.45 2 600519 贵州茅台 6,149 6,050,616.00 3.10 3 600036 招商银行 134,123 4,825,745.54 2.47 4 000858 五粮液 27,569 3,251,763.55 1.67 5 601166 兴业银行 174,190 3,185,935.10 1.63 6 000651 格力电器 53,300 2,931,500.00 1.50 7 601398 工商银行 431,719 2,542,824.91 1.30 8 600887 伊利股份 73,316 2,449,487.56 1.25 9 601328 交通银行 384,014 2,350,165.68 1.20 10 000333 美的集团 42,455 2,201,716.30 1.1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968 海油发展 32,681 116,017.55 0.06 2 300782 卓胜微 743 80,927.56 0.04 3 601698 中国卫通 10,103 39,603.76 0.02 4 601236 红塔证券 9,789 33,869.94 0.02 5 603863 松炀资源 1,459 33,673.72 0.02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5,891,809.00 5.32 2 600519 贵州茅台 2,144,221.00 1.94 3 601166 兴业银行 1,900,404.00 1.72 4 600036 招商银行 1,840,794.16 1.66 5 601398 工商银行 1,700,278.00 1.54 6 601328 交通银行 1,685,802.00 1.52 7 000651 格力电器 1,577,945.00 1.42 8 600566 济川药业 1,253,098.00 1.13 9 600028 中国石化 1,193,863.00 1.08 10 601668 中国建筑 1,190,847.00 1.08 11 600023 浙能电力 1,169,833.00 1.06 12 601899 紫金矿业 1,120,622.69 1.01 13 600606 绿地控股 1,118,775.00 1.01 14 000157 中联重科 1,101,999.00 1.00 15 601818 光大银行 1,091,102.00 0.99 16 600016 民生银行 1,089,140.00 0.98 17 600887 伊利股份 1,079,252.00 0.97 18 000963 华东医药 1,075,907.00 0.97 19 600362 江西铜业 1,074,591.00 0.97 20 600585 海螺水泥 1,052,388.00 0.95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455,521.00 2.22 2 603288 海天味业 1,682,239.00 1.52 3 000651 格力电器 1,469,747.00 1.33 4 600352 浙江龙盛 1,383,838.00 1.25 5 002001 新和成 1,361,487.00 1.23 6 002415 海康威视 1,284,138.75 1.16 7 002572 索菲亚 1,234,467.00 1.11 8 601138 工业富联 1,232,371.08 1.11 9 600019 宝钢股份 1,183,945.00 1.07 10 000898 鞍钢股份 1,168,814.00 1.06 11 600018 上港集团 1,167,971.00 1.05 12 601166 兴业银行 1,149,965.00 1.04 13 601225 陕西煤业 1,079,672.00 0.97 14 600516 方大炭素 1,019,151.00 0.92 15 600016 民生银行 999,361.00 0.90 16 600011 华能国际 981,514.00 0.89 17 603156 养元饮品 961,887.00 0.87 18 002493 荣盛石化 947,948.00 0.86 19 601991 大唐发电 926,034.62 0.84 20 603260 合盛硅业 885,552.00 0.80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7,655,527.3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4,509,052.52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和"卖出股票的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591.52 4 应收利息 2,890.38 5 应收申购款 5,310,908.39 9 合计 5,338,390.2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236 红塔证券 33,869.94 0.02 新股锁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335 23,837.39 37,690,211.92 29.64% 89,482,265.78 70.3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682,380.40 0.5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 815,083,164.3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297,796.1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1,090,176.09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6,215,494.58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7,172,477.7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2019年6月4日发布公告,聘任蔡亚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改聘情况发生。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金 1 148,845,364.62 64.61% 138,620.13 64.61% - 中山证券 1 48,383,589.45 21.00% 45,059.41 21.00% - 长江证券 1 33,150,443.34 14.39% 30,873.13 14.39% - 国盛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佣金费率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 67,300.50 26.54% - - - - 中山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186,323.39 73.46% - - - - 国盛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国都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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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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