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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锐泓债券C(00746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25267
基金代码 007462
公告日期 2019-08-06
编号 1
标题 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74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9、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和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8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服热线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3)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6)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7、流动性风险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要求。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和流动性不均匀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请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具体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锐泓债券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461
A类份额简称:德邦锐泓债券A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7462
C类份额简称:德邦锐泓债券C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健增长的投资收益。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募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十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人:王伟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陶涛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509981
网址:www.1234567.com.cn
(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021-8035874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联系人:钟苓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网址:www.zcvc.com.cn
(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联系人:姜奕竹
电话:15840969093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电话:021-20691923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联系电话:010-85657353
传真号码:010-65884788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网址:www.ehowbuy.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联系人:张鼎
电话:010-53509644
传真:010-58845306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18205712248
网址:www.fund123.cn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网址:www.zlfund.cn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6)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服电话:400-100-3391
联系人:高钰
电话:010-56176104
传真:010-56176118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www.ifastps.com.cn
(18)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客服电话:400-820-1515
联系人:范泽杰
电话:021-20530186
传真:021-20538999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18001102931
网址:www.fundzone.cn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网址:www.snjijin.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15692407121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网址:www.gw.com.cn
(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俞申莉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联系人:张得仙
电话:010-52858244
传真:010-59644496
网址:www.yixinfund.com
(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联系人:甄宝林
电话:18001713632/021-34-13996-3011
传真:021-33323837
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2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邮编:100032
(2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828
邮编:100032
(2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72
传真:027-83862682
邮编:430000
公司网站:www.buyfunds.cn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2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712195
(3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电话:18652009539
传真:021-50810687
(3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3)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13918302493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pytz.cn/
(3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3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3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及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客户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200万元 0.4%
2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1000元/笔
C类基金份额 0

注:M为认购金额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0.6%,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份
即该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0.6%,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99,453.58份。
2、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2:某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该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100,050.00份。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六)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金额的限制
1、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i.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D.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投资者信息填写及变更须知》、《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E.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若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还需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复印件或工作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最近2年投资记录复印件(如对账单或交易流水)、如具有相关金融从业经历,则可提供由工作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客户承诺书》、投资者知识测试问卷;
G.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B.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提供填写完整的拟投资产品的《风险揭示书》;
E.普通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申请认购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还需额外签署《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F.申请认购R5风险产品时,应由直销人员或销售人员向普通投资者说明以下信息:产品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产品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披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签署上述《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以及还应让投资者填写《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认购资金在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后重新提交认购申请。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直销专户的;
E.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还应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印章);
C.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D.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E.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应签署加盖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G.加盖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
H.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I.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控制人签字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J.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反洗钱身份识别信息采集表》;
K.加盖公章及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L.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信息采集及变更须知》;
M.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N.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O.加盖公章的法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P.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Q.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B.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D.普通投资者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产品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普通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申请认购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还需额外签署《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申请认购R5风险产品时,应由直销人员或销售人员向普通投资者说明以下信息:产品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产品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披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签署上述《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以及还应让投资者填写《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E.普通投资者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无法购买高于其风险等级的产品。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以电汇、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证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认购资金在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后重新提交认购申请。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E.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二)网上直销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24小时接受开户、认购申请。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处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时,需验证身份信息,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系统将要求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2)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办理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流程请参见本公司网站所公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被实时扣除,则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后重新发起认购申请。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C.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四、非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各自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支。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法定代表人:左畅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9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吕文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林彬
电话:0571-88267931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718,696,77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销售机构”。
(四)登记机构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联系人:吴培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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