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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厚信泽C(0078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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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23933 | ||||||||
基金代码 | 007812 | ||||||||
公告日期 | 2019-08-03 | ||||||||
编号 | 1 | ||||||||
标题 | 淳厚信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 重要提示 1、淳厚信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9]1368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淳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登记机构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自2019年8月8日至9月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11、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12、销售网点(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如果接受某笔或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8月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淳厚信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urekind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目 录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1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5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6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9 五、清算与交割12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3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14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淳厚信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的基金简称:淳厚信泽A 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007811 C类份额的基金简称:淳厚信泽C C类份额的基金代码:007812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A、C两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销售机构 1、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中心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5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的,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或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失败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A/C两类份额的份额发售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需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 M<100万 1.00% 0% 100万≤M<300万 0.80% 300万≤M<500万 0.6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即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提前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淳厚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淳厚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7:00 之后以及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直销平台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3、开户及认购流程 (1)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2)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平台账户当日,即可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7: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1)在线支付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汇款交易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汇款交易”方式进行认购基金的,请使用其预留银行卡以网转账或柜台汇款方式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交易业务收账户: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 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提前确保汇款资金在 T日 17 :00 (不含 17:00 )之前足额到账。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17:00 之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直销中心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 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传真交易协议书》、《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特别申明与告知事项书》、《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系统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账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不含17:00)到账。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17:00 之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直销中心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 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人(即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该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版)》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6)填妥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章/签字; (7)《印鉴卡》加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8)开通传真交易的需要签署《传真交易协议》; (9)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机构)》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0)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1)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特别申明与告知事项书》、《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交易业务申请表(产品版)》,并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字/签章; (2)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务必在“汇款”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系统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账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不含17:00)到账。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份额类型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二)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四)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完成权益登记。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8〕161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联系电话:021-60607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吴俊文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家工商总局,100000000018305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亿壹仟陆佰玖拾万捌仟肆佰元整 存续期间:无限期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联系电话:010-6083476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2)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www.citicssd.com (3)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4)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95351 网站:www.xcsc.com (5)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lxsec.com (6)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5、19、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宋丽雪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020)95396 网站:www.gzs.com.cn (7)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8)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9)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80358236 传真: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10)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联系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网站:www.jnlc.com (11)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弄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50585353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站:www.leadfund.com.cn (12)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1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 www.ehowbuy.com (15)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799号5楼01-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网站:www.wacaijijin.com (16)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客服邮箱:cs@ifastfinancial.com.cn 网站:www.ifastps.com.cn (17)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18)名称: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6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0532-66728591 网站:www.hongtaiwealth.com (19)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20)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21)名称: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1103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1103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联系人:傅翌乔 联系电话:15870677622 客服电话:0791-86692502 网站:www.jxzrzg.com.cn (22)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23)名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范泽杰 联系电话:021-20530186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站:www.ect88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联系人:赵梓淇 电话:021-60607091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 、江嘉炜 联系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 1369 联系人: 杨伟平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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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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