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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淳享债券C(00651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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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17402 | ||||||||
基金代码 | 006514 | ||||||||
公告日期 | 2019-07-24 | ||||||||
编号 | 2 | ||||||||
标题 | 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年6月12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8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02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4、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6、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8、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9、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120号3层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045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5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雯婷 联系电话:010-68105888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范勇宏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现任香山财富研究院联席理事长、宏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从事金融工作近30年,具有比较丰富的金融工作经历。 杨爱斌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姜山先生:董事,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华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鹏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美国Sara Lee公司内部审计师、瑞银投资银行董事、高盛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美国德州太平洋集团董事及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李刚先生:董事,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董建瑾女士:独立董事,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科员、北京高华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首席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邱峻女士:独立董事,美国波士顿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信达金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美国纽约分所高级审计师、高级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经理、蓝山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鹤菲女士:独立董事,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哲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金融学教授。历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美联储芝加哥银行访问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访问学者、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访问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研究院金融系副教授、副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徽先生:监事,江苏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首席风控官。历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会计、爱韩华电子(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南方分所审计经理、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王徽先生现担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及北京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吉瑞女士:监事(职工监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学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审计部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咨询部助理经理及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曹铮女士:监事(职工监事),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历任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文员、北京科舵整合创意咨询有限公司人事助理、索尼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微软亚洲研究院人事经理、北京鹏扬投资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杨爱斌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员、资金运营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卢安平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资产配置处长、风险管理处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与绩效评估部总经理,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 宋震先生:督察长,北京大学数学学院理学学士,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双学士,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硕士,曾任Schlumberger Ltd工程师、龙翌创富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主任科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华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理学学士,CFA、FRM,曾任银河期货研究员,银河期货自营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生品策略部总经理。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2 月13 日起任职)、鹏扬景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4 月3 日起任职)、鹏扬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 月10 日起任职)、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21日起任职)、鹏扬添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28日起任职)。 焦翠女士: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2016年8月加入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投资组合经理。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16日起任职)、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16日起任职)。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23日起任职)、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4日起任职)。 5、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王华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理学学士,CFA、FRM,曾任银河期货研究员,银河期货自营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生品策略部总经理。 杨爱斌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刚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交易员、资金营运部高级交易员、金融市场部处长、副总经理。 陈钟闻先生: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现金策略总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鹏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投资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吴瑞 传真:010-68105966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 王雯 电话:0755-83199599 客服电话:4008323000 (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联系人: 林伊灵 电话:025-6604 6166(分机号转810)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010-65980380-8011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9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 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电话:021-20613988-6671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爱斌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 联系人:韩欢 传真:010-6810593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 51150298 传真: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珊珊、贺耀 联系人:贺耀 四、基金的名称 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买入持有策略、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和板块轮换策略、骑乘策略、价值驱动的个券选择策略、适度的融资杠杆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本基金投资中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持续跟踪以及对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灵活运用上述策略,构建债券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以达成投资目标。 1、买入持有策略 以简单、低交易成本为原则,挑选符合投资需求的标的债券,持有到期后再转而投资新的标的债券。 2、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确定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和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4、板块轮换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相对低估的板块,减持相对高估的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5、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所持有债券的剩余期限下降,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将下降,从而获得资本利得。 6、个券选择策略 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相对位置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等方法,结合票息、税收、可否回购、嵌入期权等其他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从而发现市场中个券的价值相对低估状况。 7、融资杠杆策略 通过分析回购品种之间的利差及其变动,结合对年末效应和长假效应的灵活使用,进行中长期回购品种的比例配置,同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的机会。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2 §3 §4 §5 §6 §7 §8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632,077,565.79 94.57 其中:债券 1,632,077,565.79 94.5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30,732.70 0.17 8 其他资产 90,839,185.65 5.26 9 合计 1,725,847,484.14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标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20,722,400.00 8.5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11,355,165.79 106.5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11,355,165.79 106.5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32,077,565.79 115.05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206 17国开06 2,000,000 204,580,000.00 14.42 2 170409 17农发09 1,900,000 194,807,000.00 13.73 3 180208 18国开08 1,700,000 173,638,000.00 12.24 4 170212 17国开12 1,500,000 155,565,000.00 10.97 5 180204 18国开04 800,000 83,800,000.00 5.91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4,684.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097,522.3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1,716,978.7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0,839,185.6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扬淳享债券A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8年12月31日 0.54% 0.08% 0.33% 0.07% 0.21% 0.01% 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1.23% 0.07% 1.16% 0.05% 0.07%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9年3月31日 1.78% 0.07% 1.49% 0.06% 0.29% 0.01% 鹏扬淳享债券C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8年12月31日 0.52% 0.08% 0.33% 0.07% 0.19% 0.01% 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1.12% 0.07% 1.16% 0.05% -0.04%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9年3月31日 1.65% 0.07% 1.49% 0.06% 0.16% 0.01%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本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类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销售服务费由登记机构代收并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60% 1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一天内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次申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Y<7日 1.50% 7日≤Y<30日 0.20% Y≥30日 0% C类基金份额 Y<7日 1.50% 7日≤Y<90日 0.10% Y≥90日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11月20日刊登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截止日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截止日期等相关内容;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销售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5、在“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在“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等部分内容; 7、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 8、新增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内容; 9、新增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这一部分,列示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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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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