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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96802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04435
基金代码 968029
公告日期 2019-07-15
编号 1
标题 恒生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2018年报
信息全文 2018

目录
2 业绩表
3 受托人报告
4 独立审计师报告
6 投资组合
8 投资组合变动表
9 资产负债表
10 全面收益表
1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变动表
12 现金流量表
13 收益分配表
14 财务报表附注
23 恒生指数及恒生指数基金的表现
24 恒生指数成份股披露
25 基金管理与行政管理
业绩表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基金份额类别 货币 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港元 38.95 29.54 35.95 25.87 28.79 21.36 33.41 24.55 31.27 24.83 29.61 23.60
派息基金份额 - B 类基金份额 港元 - - - - - - - - 30.36 24.83 28.75 23.60
派息基金份额 - I 类基金份额 港元 - - - - - - - - - - 29.73 28.28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澳元 16.14 12.22 14.62 10.44 11.36 8.49 10.78 9.58 - - -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人民币 17.96 13.77 16.23 11.33 12.18 9.06 - - - - -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M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人民币 1.0000 0.8625 - - - - - - - - -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最高 最低
基金份额类别 货币 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申购价赎回价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港元 27.95 21.49 29.41 19.35 30.53 22.38 27.97 13.21 33.46 13.19
派息基金份额 - B 类基金份额 港元 27.14 21.49 28.55 19.35 29.64 22.38 27.16 13.21 32.49 13.19
派息基金份额 - I 类基金份额 港元 28.91 22.33 29.89 19.96 30.92 22.78 28.06 13.40 33.21 13.36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澳元 - - - - - - - - -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人民币 - - - - - - - - -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M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人民币 - - - - - - - - - -基金份额类别 货币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港元 30.39 35.19 25.72 25.58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澳元 12.82 14.57 10.38 10.20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人民币 14.47 16.20 11.25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M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人民币 0.9066 - -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港元
2010 2009 2012
2,409,800,843 2,549,526,572 2,426,922,651
2008
份额净值
2011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2,198,325,112
价格记录
2018 2015 2014 2013 2016 2017
2
受托人报告
致恒生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我们谨此确认,我们认为基金管理人,即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内,在各重要方面均已根据1998年6月23日订立,并经修订
的《信托契约》条文管理恒生指数基金。
3
独立审计师报告
致恒生指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独立审计师报告
对财务报表的审计进行报告
意见
意见的基础
财务报表及其审计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在拟备财务报表时,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负责评估基金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
基础,除非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有意将基金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此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必须确保本财务报表已按照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订立,并经修订的《信托契约》(「《信托契约》」)的相关
条文,以及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相关披露条文妥当编备。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拟备真实而中肯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
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本审计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核列载于第9至22页的恒生指数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财务报表,此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全面收益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收益分配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
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基金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
该日止年度的财务交易及现金流量。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
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基金,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及我们的审计师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4
独立审计师报告(续)
审计师就审计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
?
?
?
?
就《信托契约》的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相关披露条文之下的事项作出报告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中环
遮打道十号
太子大厦八楼
2019年4月29日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审计师报告。我们仅向整体单
位持有人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
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此外,我们必须评估基金
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信托契约》的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相关披露条文妥当编备。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
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基金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
能导致对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审计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
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审计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
缺陷。
我们认为,本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信托契约》的相关条文及《香港证监会守则》附录E的相关披露条文妥当编备。
5
投资组合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数目 市值 (港元)
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资产净值的百分比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
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
工商
瑞声科技 206,000 9,362,700 0.39%
中国蒙牛 772,000 18,836,800 0.78%
中国移动 1,724,000 129,903,400 5.35%
中国石油化工 7,162,400 40,037,816 1.65%
中国神华能源 954,000 16,370,640 0.67%
中国联通 1,717,586 14,359,019 0.59%
中国中信 1,633,000 20,053,240 0.83%
长江和记实业 757,476 56,962,195 2.35%
中国海洋石油 5,013,000 60,657,300 2.50%
石药集团 1,314,000 14,848,200 0.61%
银河娱乐 667,000 33,216,600 1.37%
吉利汽车 1,512,000 20,865,600 0.86%
恒安国际 203,000 11,571,000 0.48%
港铁公司 513,995 21,176,594 0.87%
中国石油天然气 5,922,000 28,899,360 1.19%
金沙中国 680,400 23,337,720 0.96%
申洲国际集团 211,000 18,726,250 0.77%
中国生物制药 1,951,000 10,067,160 0.41%
舜宇光学科技 200,100 13,926,960 0.57%
太古"A" 139,500 11,536,650 0.48%
腾讯控股 765,100 240,241,400 9.90%
中国旺旺 1,572,000 8,614,560 0.36%
万洲国际 2,471,500 14,903,145 0.61%
838,474,309 34.55%
金融
友邦保险控股 3,389,600 220,324,000 9.08%
中国银行 22,297,900 75,366,902 3.11%
交通银行 2,456,525 15,009,368 0.62%
中银香港 1,038,500 30,220,350 1.25%
中国建设银行 30,365,660 196,162,163 8.08%
中国人寿保险 2,089,000 34,760,960 1.43%
恒生银行 214,600 37,726,680 1.55%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 333,528 75,577,445 3.11%
汇丰控股 3,689,526 239,081,285 9.85%
中国工商银行 20,706,610 115,749,950 4.77%
中国平安保险 1,568,000 108,427,200 4.47%
1,148,406,303 47.32%
地产
长江实业集团 725,476 41,569,775 1.71%
中国海外发展 1,076,720 28,963,768 1.19%
华润置地 777,111 23,391,041 0.96%
碧桂园 2,131,000 20,308,430 0.84%
恒隆地产 568,000 8,474,560 0.35%
恒基兆业地产 371,321 14,481,519 0.60%
新世界发展 1,718,615 17,804,851 0.73%
信和置业 833,400 11,184,228 0.46%
新鸿基地产 325,501 36,325,912 1.50%
九龙仓置业地产投资 341,162 15,983,440 0.66%
218,487,524 9.00%
公用事业
长江基建集团 186,000 11,029,800 0.45%
华润电力 539,200 8,120,352 0.33%
中电控股 532,000 47,082,000 1.94%
香港中华煤气 2,591,361 41,980,048 1.73%
电能实业 389,500 21,227,750 0.88%
129,439,950 5.33%
所有股票 2,334,808,086 96.20%
投资
6
投资组合(续)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数目 市值 (港元)
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资产净值的百分比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地产
领展房产基金 593,000 47,024,900 1.94%
远期合同
外汇远期合同 213,589 0.01%
期货合同
恒生指数期货合同 - 2019年1月份 35 91,000 0.01%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总值 2,382,137,575 98.16%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
远期合同
外汇远期合同 (214,689) (0.01%)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总值 (214,689) (0.01%)
总投资市值(总投资成本 - 2,244,604,826 港元) 2,381,922,886 98.15%
其他资产净值 44,999,765 1.85%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2,426,922,651 100.00%
投资
7
投资组合变动表
2018年12月31日
2018 2017
股票 96.20 97.27
远期合同 - 0.01
期货合同 0.01 0.02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94 1.67
总投资市值 98.15 98.97
其他资产净值 1.85 1.0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资产净值 100.00 100.00
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资产净值百分比
8
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2018 2017
附注 (港元) (港元)
资产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 5,6,14 2,382,137,575 2,523,145,223
应收认购基金份额款项 28,347,554 27,503,466
应收投资款项 71,672 -
其他应收款项 574 301
保证金 10(e),12 5,307,299 3,314,4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d) 89,154,481 44,196,051
资产总值 2,505,019,155 2,598,159,514
负债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 5,6,14 214,689 839
应付投资款项 73,426,681 30,622,126
应付赎回基金份额款项 1,453,690 14,901,892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0(a)&(h) 3,001,444 3,108,085
负债总值(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78,096,504 48,632,94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2,426,922,651 2,549,526,572
代表:
金融负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2,426,922,651 2,549,526,572
已发行基金份额总数目 11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77,375,118 72,121,720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169,953 69,975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179,937 303,311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M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58,797,868 -
份额净值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30.39 35.19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70.95 88.76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16.48 19.43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M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1.0323 -
由受托人及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29日批准及核准发行。
} 代表
} 受托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代表
} 基金管理人
}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14至22页的附注属本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9
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收入
收益分配收入 8 , 10(g) 88,172,974 89,733,628
利息收入 7&10(d) 19,898 3,775
其他收入 51,909 5,793
88,244,781 89,743,196
费用
审计师酬金 (540,262) (693,116)
法律及专业服务费用 (414,382) (116)
管理费 10(a) (25,592,296) (24,116,660)
基金登记机构费 10(a) (15,600) (15,600)
托管及银行费用 10(h) (315,059) (259,253)
杂项费用 10(c)&(h) (1,082,214) (1,186,234)
投资交易费用 10(b) (1,576,500) (2,338,934)
付予受托人的交易费 10(a) (372,334) (433,294)
受托人费 10(a) (1,066,285) (1,021,981)
估值费 10(a) (196,400) (196,400)
(31,171,332) (30,261,588)
计算投资(亏损)/收益前的收入 57,073,449 59,481,608
投资(亏损)/收益
投资净(亏损)/收益 9 (360,667,846) 753,360,225
汇兑净(亏损)/收益 (6,539) 3,151
证券费用 10(h) (65,535) (99,507)
(360,739,920) 753,263,869
计算融资成本前的收入 (303,666,471) 812,745,477
融资成本
利息支出 10(c) (145) (6,444)
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 (48,919,492) (43,336,824)
税前(亏损)/收入 (352,586,108) 769,402,209
税项 4,8 (3,998,941) (4,114,949)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亏损)/收入及年度总全面收入 (356,585,049) 765,287,260
第14至22页的附注属本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10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变动表
附注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年初余额 2,549,526,572 2,409,800,84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亏损)/收入及年度总全面收入 (356,585,049) 765,287,260
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交易
发行基金份额所得及应收款项 11 1,972,906,455 1,835,653,596
赎回基金份额所付及应付款项 11 (1,738,925,327) (2,461,215,127)
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交易总额* 233,981,128 (625,561,531)
年结余额 2,426,922,651 2,549,526,57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第14至22页的附注属本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基金的可赎回基金份额被归类为金融负债,因此基金呈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变动表,而
发行及赎回基金份额被视作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交易。收益分配则被视为融资成本并于全面收入表确认。详情请参考附注2(i)。
11
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经营活动
已付审计师酬金 (627,328) (607,677)
已付管理费 (25,645,802) (24,036,814)
已付给受托人的费用 (1,656,995) (1,829,735)
其他已收收入 51,909 5,793
其他营运支出 (3,353,722) (4,295,037)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31,231,938) (30,763,470)
投资业务
证券费用 (66,200) (96,217)
收益分配收入所得款项 79,479,484 72,900,608
所得利息 19,625 3,474
出售投资所得款项 470,890,605 1,180,441,547
购入投资所付款项 (638,150,582) (565,529,414)
结算远期合同所得款项 5,929,945 6,577,821
结算远期合同所付款项 (6,656,134) (4,010,339)
结算期货合同所得款项 13,155,863 12,715,465
结算期货合同所付款项 (17,188,613) (2,102,715)
存放于自经纪的保证金 (1,992,826) (1,270,168)
(用于)/来自投资业务的现金净额 (94,578,833) 699,630,062
融资活动
所付利息 (145) (6,444)
发行基金份额所得款项 1,972,062,367 1,834,021,661
赎回基金份额所付款项 (1,752,373,529) (2,447,332,898)
已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 (48,919,492) (43,336,824)
来自/(用于)融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170,769,201 (656,654,5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4,958,430 12,212,087
于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4,196,051 31,983,964
于年结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9,154,481 44,196,051
重大非现金交易
股息再投资金额 4,694,549 12,718,071
第14至22页的附注属本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12
收益分配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港元)
年初未分配的收益金额 2,549,526,572 2,409,800,843
(已付或应付)/已收或应收的发行及赎回基金份额净款项 233,981,128 (625,561,531)
(307,665,557) 808,624,084
2,475,842,143 2,592,863,396
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 (48,919,492) (43,336,824)
年终未分配的收益金额 2,426,922,651 2,549,526,572
收益分配记录(只适用于派息基金份额)
每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
0.65 0.62
现金收益厘定日 17/12/2018 18/12/2017
计算收益分配前的税后收入
第14至22页的附注属本财务报表的一部份。
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金额
13
财务报表附注
1. 背景
2. 主要会计政策
(a) 遵例声明
(b)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财务报表计量及呈报货币为基金的报价货币,反映基金份额是以报价货币发行。本财务报表中所呈列的货币为港元,而所有数项则以个位计算。
除投资及持作交易用途的衍生工具按公平价值入账 (见下文所载的会计政策) 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编制基准。
(c) 收入与支出
(d) 税项
本年度税项包含了本期税项。本期税项已于收入或亏损内确认。
本期税项是按该年度应课税收入,并使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立例制定或实际上已立例制定的税率计算,并可就上一财务年度内的应课税收入作出相应调整。
(e) 外币换算
(f) 金融工具
(i) 分类
(A) 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适用的政策
首次确认时,基金将金融资产分类为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计量。
如果金融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且未指定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则按摊销成本计量:
-它以目的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的业务模式持有;和
-其合约条款在指定日期产生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现金流。
基金的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均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计量。
业务模式评估
在评估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目标时,基金会考虑有关业务管理方式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
-
就此而言,在不符合终止确认的交易中,将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不会被视为出售,与基金持续确认资产一致。
基金已确定它有两种业务模式。
评估合约现金流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
基金的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含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译)、香港公认会计原
则、经修订的《信托契约》的有关条款及香港证监会发出的香港证监会守则的相关披露条款编制。以下是基金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 杠杆特点;
于基金销售文件所载的投资策略以及该策略的实际执行。这包括投资策略是否集中于赚取合约利息收入、维持特定利率概况、将金融资产的持续期与任何相关负债或
预期现金流出的持续期相匹配或通过出售资产实现现金流量;
在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需就会计政策的采用及财务报表中所列的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数额的呈报需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
。该等估计与相关假设是基于过往经验和其他被认为合理的各种因素作出,从而作为计算某些难以确认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基准。实际结果或与该等估计不尽相同。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是一伞成份基金,各基金均以独立账项记录发行基金份额所得的款项、将该款项进行投资后的所得收益以及支取的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只可以根据所持基金份额按比例取得有关基金的独立账项所持有的资产净值。
年度内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汇率换算至港元。以外币为基金份额的货币资产及负债则按年终日的汇率换算至港元。汇兑盈余或亏损均拨入收入或亏损确认。因按公平价值
列入收入或亏损的投资而产生的汇兑差异已被包括于投资收益或亏损。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经被不时检讨。因应该等估计需作出的修订将在该等估计的修订期间(若该等修订仅影响该期间)或者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若该等修订影响现时及未来
期间)予以确认。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基金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供提前采用。在与基金有关的范围内初始应用这些新订和经
修订的准则所引致当前和以往会计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已于本财务报表内反映,有关资料载列于附注3。
恒生指数基金("基金")为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内基金。基金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1)条认可,并由香港《单位信托及互
惠基金守则》("香港证监会守则")管辖。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是根据开曼群岛法例并按1998年6月23日订立并经不时修订的《信托契约》成立,并于同日根据开曼群岛信托法例注册为豁免信托。恒生精选基金系列也于1998
年6月25日根据开曼群岛互惠基金法例注册。
- 持有以收取的业务模式:这包括应收认购单位款项、应收投资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这些金融资产用于收取合约现金流。
- 其他业务模式:这包括股票工具、集合投资计划和衍生工具。按公平价值为基础管理这些金融资产及评估其表现,并进行频繁的出售活动。
在评估合约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时,基金会考虑该工具的合约条款。这包括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包含可能会改变合约现金流的时间或金额的合约条款,因而
使其不符合此条件。在进行评估时,基金会考虑:
于2014年3月21日起 ("生效日期"),恒生精选基金系列的注册地由开曼群岛迁册至香港并受香港法律监管。
利息收入及支出以实际利率法累计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有效年限内的预计未来现金收支准确折现成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账面总额。股息收入在投资项目的价格
除息时确认。股息收入呈列时并没有扣除在收入或亏损独立披露的不可取回的预扣税。所有其他的收入及支出均以权责发生制的形式入账。
- 过往期间金融资产的出售频率、数量和时间、其卖出原因以及对未来出售活动的预期。
- 如何评估及向本基金管理层报告投资组合的表现;
- 影响业务模式(以及该业务模式持有的金融资产)表现的风险,以及如何管理这些风险;
- 如何决定投资经理所得的报酬,例如相关报酬是否基于所管理资产的公平价值或所收取的合约现金流; 和
就本评估的目的而言,「本金」定义为首次确认时金融资产的公平价值。「利息」被定义为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间内未偿还本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
贷款风险和成本(例如流动性风险和行政成本)以及利润率的对价。
- 限制基金对特定资产的现金流量索赔的条款(例如无追索权); 和
- 将会改变现金流量金额或时间的或有事件;
- 修改对货币时间价值的对价特点(例如定期重置利率)。
- 预付款和延期特点;
14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主要会计政策(续)
重新分类
(B) 适用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前的政策
(ii) 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基金成为相关合同条文的人士时,将被予以确认。
(iii) 计量
首次确认后,所有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工具以公平价值计量,其公平价值的变动则于收入或亏损予以确认。
分类为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扣除减值亏损(如有)后列账。
非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iv) 公平价值计量的准则
非上市集体投资计划之投资是按该等基金之经理所报告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入账。
(v) 减值
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适用的政策
基金在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中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的损失准备。
基金以与合约期间内预期信贷亏损相等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但以下情况则按12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计量:
- 于年终日时被确定为低信贷风险的金融资产;及
- 自首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即在资产预期年期内发生违约的风险)未有显著增加的其他金融资产。
基金假设金融资产逾期30天时,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即显著增加。
在下列情况下,基金认为该金融资产出现违约:
- 在基金无追索行动的情况下,例如将证券变现(如持有),借款人很大可能不会全额支付其对基金的信贷义务;或
- 金融资产逾期90天以上。
合约期限内的预期信贷亏损是指金融工具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所产生的预期信贷亏损。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是指年终日后的12个月内(如工具的预期年限少于12个月,则为更短的期间)所产生的预期信贷亏损的部份。
估算预期信贷亏损时所考虑的最长期间是基金承担信贷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间。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
信贷不良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数据﹕
- 借款人或发行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 违反合约如违约或逾期超过90天; 或
- 借款人很可能会进行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所有衍生工具如录得净应收款项(即正公平价值),将被列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所有衍生工具如录得净应付款项(即负公平价值),将被列为按公平
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
除非基金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否则金融资产在首次确认后不会重新分类,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受影响的金融资产将在业务模式变更后的第一个报告年期的
所有投资包括股票工具、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的投资,主要是为了可于短期内出售而购置,因而被归类为持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基金将其所有投资归类为按公
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归类为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认购单位款项、应收投资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不被归类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投资款项、应付赎回基金份额款项、及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在一般情况下购入或出售的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根据交易日法予以确认。该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平价值变动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
由该日起计算。
所有衍生工具如录得净应收款项(即正公平价值),将被列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所有衍生工具如录得净应付款项(即负公平价值),将被列为按公平
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
在判断自首次确认后及估计预期信贷亏损时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基金会考虑无需涉及过多的成本或努力便能取得的合理及可证实的相关信息。这包括
以基金的经验和有依据的信用评估(包括前瞻性信息)为基础的定量和定性信息和分析。
当对手方的信用评级等同于全球理解的「投资级别」定义时,基金认为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较低。基金认为「投资级别」为穆迪给予的Baa3或更高评级,或标准普尔
给予的BBB-或更高评级。
除非合同的其中一方已履行合同责任或该合同为不获《香港会计准则》第39条豁免的衍生工具合同,否则金融负债将不被确认。
投资净收益或亏损将列于收入或亏损内。已变现的投资的收益或亏损及由公平价值变动所带来的未变现的投资的收益或亏损则载列于附注9。已变现的收益或亏损包括
已结算合同所产生的净收益或净亏损。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工具的已变现凈收益或亏损以平均成本法计算。
预期信贷亏损是信用损失的概率加权估计。信贷损失按所有现金短缺的现值(即基金根据合约应收的现金流量与基金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量。预期信贷
亏损以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折现。
在每个年终日,基金会评估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贷减值。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金融资产会出现
「信贷减值」。
基金根据资业务模式及其合约现金流量分类其投资。因此,基金将其所有投资包括股票工具、集合投资计划和衍生工具归类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认购单位款项、应收投资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被归类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
包括应付投资款项、应付赎回基金份额款项、及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远期合同及期货合同的投资将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平价值予以确认。未平仓的远期合同的公平价值将以合同价格与当时市场远期价值的差额计算。未平仓的期货合同的
公平价值将以合同价格与当时市场价格的差额计算。
金融工具的首次计量是以公平价值﹙即交易价格﹚计算。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及负债的交易成本列为费用拨入收入或亏损立即注销。
公平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在主要市场(如果没有主要市场则为最有利的市场)进行有序交易,出售资产时收取或转移负债时支付的价格。负债的公平价值反映了
其不履约风险。
基金会以工具在活跃市场的报价(如有)计量其公平价值。只要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频率和数量足以持续提供价格资料,即属于活跃的市场。
如果没有活跃市场的报价,基金会尽量使用相关的可观察输入值,并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所选用的估值技术包含市场参与者在为交易定价时考虑
的所有因素。基金会在出现变动的该年期结束时确认公平价值级别之间的转移。
15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主要会计政策(续)
在资产负债表中呈报预期信贷亏损的准备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从资产的账面总值中扣除。
撇减
当基金并无合理预期能够收回其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时,会撇减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
(B) 适用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前的政策
若以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于其后期间减少,而且客观上该减少与减值后发生的事件有关,则在收入或亏损内回拨减值。
(vi) 取消确认
若可按金融资产合同收取现金的权利已期满或该金融资产连同大部分的风险及所有权的报酬被转让,该金融资产即被取消确认。
若合同所指定的责任被解除、取消或终止时,金融负债即被取消确认。
金融资产被取消确认时,资产的账面金额及所得款项的差异在收入或亏损被确认。
(vii) 抵销
(g) 关联方
(a)
(i) 控制或与第三方共同控制基金;
(ii) 对基金具有重大的影响力;或
(iii) 是基金或基金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其本人或近亲可视为基金的关联方。
(b)
(i) 该实体与基金隶属同一集团﹙意指彼此的母公司、子公司和同系子公司互有关联﹚。
(ii) 一家实体是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是另一实体所属集团旗下成员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iii) 两家实体是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家实体是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是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是作为基金关联方的任何实体的雇员福利而设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vi)
(vii) 上述第(a)(i)项内所认定人士对该实体具有重大的影响力或是该实体﹙或该实体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viii)
任何人士的近亲是指预期会在与该实体的交易中影响该名人士或受其影响的家属。
(h)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i) 已发行基金份额
基金根据已发行的金融工具实质的合同条款,把其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i) 基金清盘时,持有人有权依其持有比例取回基金的资产净值;
(ii) 该金融工具所属的类别于所有工具的类别中居最末位;
(iii) 于所有工具的类别中居最末位的类别中的所有金融工具均有相同的特质;
(iv) 基金除了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工具以履行合同性责任外,该工具本身并无任何其他符合负债定义的特质;及
(v)
任何人士如果: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存款及现金,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和短期及流动性极高的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在没有重大价值转变的风险下容易地换算为已知
的现金数额,并在购入后3个月内到期。
该实体受到上述第(a)项内所认定人士控制或与第三方共同控制。
若基金具有将某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经确认数额互相抵销的合法可执行权利,并有意根据其差额或同时进行结算交易(例如通过市场清算机制),该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会以互相抵销后的净额列入资产负债表内。
于每个年终日,以成本或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均会进行检讨以决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若出现该等证据,减值亏损便以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与其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按原订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在收入或亏损内确认。
发行人于有合同性责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的可赎回金融工具如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时,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如属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企业实体可视为基金的关联方:
该实体或与该实体所属集团旗下任何成员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予基金或基金母公司。
工具全期内的总预期现金流量的摊派是根据实质的损益计算;或根据已确认的资产净值的变动计算;或根据基金已确认及未确认的资产净值的公平价值的变动计算。
基金有多种可赎回的已发行基金份额类别。所有类别的基金份额都是居最末位的金融工具,在各主要方面均被列为相同地位。除了部分收费不同外,条款及条件皆为一样。
可赎回基金份额赋予投资者权利,可于每一个赎回日要求赎回并取得按投资者持有基金净值的比例的现金,而基金清盘时也同样处理。因此,基金的可赎回基金份额被分类
为金融负债并被计量为赎回金额的现值。
于基金出售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当日,已出售的该等资产将被取消确认,来自经纪商的相关应收款项将于基金出售该等资产当日进行确认。
16
财务报表附注(续)
2. 主要会计政策(续)
(j) 分部报告
3. 会计政策的修订
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了數項在當前會計期間首次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當中與基金財務報表有關的修訂如下:
(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过渡条文所允许,整个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一般未经重列,以反映该准则的要求。
除以下变动外,本基金将附注2(f)所载的会计政策贯彻应用于本财务报表所呈列的所有期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由于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基金已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的呈报的相应修订,当中规定:
- 金融资产减值将在全面收入表中以单独项目列报。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于产生亏损时确认减值。基金以往并无报告任何已发生的损失; 和
- 在全面收益表中单独列报使用实际利率计算按摊销成本计量或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此外,基金已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的相应修订,并应用于2018年的披露,但一般没有应用于比较数据。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属于单位持有人之资产净值并无重大影响。
i.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大致保留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中有关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的现有规定。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基金与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有关基金如何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工具及相关收入及亏损进行分类及计量的解释,请参阅附注2(f)。
下表解释《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的原本计量类别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每类基金的金融资产于2018年1月1日的新计量类别。
金融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的原本计量类别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新计量类别
应收认购单位款项
应收投资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保证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股票工具
集合投资计划
衍生工具
所有金融负债的计量类别保持不变。 所有金融负债于2018年1月1日的账面值并未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首次应用所影响。
ii. 金融资产减值
iii. 过渡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会计政策已追溯应用,惟下文所述者除外。
-- 以下评估是根据首次应用日期存在的事实和情况作出的。
- 确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 废除先前对于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计量的某些金融资产作出的分类。
4. 税项
2018 2017
(港元) (港元)
本年度税项 - 中国预扣税拨备
本年度利息收入及收益分配收入的税项拨备 (3,998,941) (4,114,949)
(3,998,941) (4,114,949)
一般没有重列比较期间。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金融资产账面值差异于2018年1月1日确认于属于单位持有人之资产净值确认。因此,2017年呈列的数据并
不反映《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而是反映《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要求。
持作交易用途 强制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以「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已产生亏损」模型。新的减值模型适用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公平价值计入其
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但不适用于股票工具的投资。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信贷亏损早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确认。
于2018年1月1日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资产账面值的影响仅与新的减值要求有关。由于交易对手在短期内有强劲的履行合约义务的能力,基金经理认为违约概
率接近于零。于2018年1月1日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减值规定并没有于应收认购单位款项、应收投资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确认
任何损失准备金额。因此,金融资产的账面值维持不变。
分部经营是基金的组成部分且从事可赚取收入并产生费用(包括与同一基金内的其他组成部分进行交易而产生的相关收入和费用)的商业活动,其经营成果由主要经营决
策者定期进行检讨,以决定分部的资源分配并评估其表现,及可取得其个别的财务信息。汇报予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分部表现包括可直接摊派至分部及可按合理的原则分配
予分部的项目。基金的主要经营决策者为基金管理人,即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获得的收益分配收入有可能被原国家征收不可取回的预扣税。投资收入按扣除预扣税前的总金额列入收益或亏损。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载列确认及计量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若干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约的规定。此准则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下表为基金于收入或亏损内的税务详情: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26A(1A) 条,基金的收入获得税项豁免,因此在财务报表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拨备。
贷款及应收款项 按摊销成本
贷款及应收款项
持作交易用途 强制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
按摊销成本
贷款及应收款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包含金融资产的三个主要分类类别:按摊销成本、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及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计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金融资产分类一般以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其合约现金流量性为基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消除了先前《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中持有至到期、贷款及应收
款项和可供出售类别。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绝不会分拆准则范围内以金融资产为主体的合约中嵌入的衍生工具绝不会分开。相反,混合金融工具会接受整体评估
进行分类。
贷款及应收款项 按摊销成本
按摊销成本
贷款及应收款项 按摊销成本
除了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一同采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具有负面补偿的预付款特征的修订外,基金并无采用任何在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
持作交易用途 强制为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
17
财务报表附注(续)
5.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下为基金于年终日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2018 2017
市值 (港元) 市值 (港元)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
股票 2,334,808,086 2,480,044,116
远期合同 213,589 152,182
期货合同 91,000 457,000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47,024,900 42,491,925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资产总值 2,382,137,575 2,523,145,223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
远期合同 (214,689) (839)
按公平价值列入收入或亏损的金融负债总值 (214,689) (839)
6.
(a) 价格风险
基准 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恒生指数 港元 485,415,497 509,897,848 (485,415,497) (509,897,848)
(b) 利率风险
(c) 汇率风险
报价货币 相关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港元 澳元 12,097,858 6,241,255 604,893 312,063 (604,893) (312,063)
人民币 65,204,693 5,887,954 3,260,235 294,398 (3,260,235) (294,398)
(d) 信贷风险
(i) 信贷风险的管理策略及集中度的分析
(ii) 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金额
基金通过追踪交易对手的外部公布的信贷评级及/或对进行交易对手定期检讨,来监控这些信贷风险的变化。
金融风险管理
根据其投资管理策略,基金的投资组合内有不同的上市或非上市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工具、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
基金的投资活动为其带来了不同种类的风险,此等风险与其投资的金融工具及市场有关。为了遵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的要求,基金管理人为每种金融工具确立了最重
要的固有财务风险的种类。基金管理人欲强调以下所载列的关联风险只是其中一部分,并不为投资于任何基金的固有风险的全部。投资者请注意与基金投资有关联的风险的更
多信息已载列于有关基金说明书内。
于年度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基金作出其认为与基金的风险程度相符的投资。
基金所持的财务工具的价值或会受到市场价格的转变﹙由利率风险或汇率风险引起的除外﹚而波动,可能受个别投资的特定风险及发行人或所有于市场上交易的工具的因
素影响,从而可能产生价格风险。基金受到由股票及集体投资计划的市场价格转变及衍生工具的相关指数或资产的市场价格转变所带来的价格风险。
基金所持的投资类型请参阅附注5。基金以整体基础来估计未来合理及有可能的市场价格变动。若相关基准于年终分别上升/下跌20%(2017︰20%),则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会分别上升/下跌如下。这分析假设所有其他可变因素,特别是利率及外币汇率保持不变。
净风险金额 若有关货币上升5%(2017︰5%) 若有关货币下跌5%(2017︰5%)
基金投资于股票、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并没有因持有债务工具而需承担信贷风险。
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的升/(跌)
若相关资产上升20% 若相关资产下跌20%
市场利率变动可能为带息资产的价值带来相反影响,或会引致基金获得收益或亏损,从而或会产生利率风险。基金投资于股票、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其带息资产主
要限于部份银行存款,因此并没有重大的利率风险。
基金透过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于集体投资计划及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此等投资的报价货币或会与基金报价货币不同,货币汇率的变动会产生汇率风险。基金于年度
内参与外汇对冲交易。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基金预计港元兑美元汇率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基金持有与基金报价货币不同的投资及其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的敏
感度分析载列如下:
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的升/(跌)
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均存于汇丰银行。如汇丰银行破产或清盘或会令到存于该等银行的基金现金的权益受到耽搁或限制。基金管理人会透过持续监察汇丰银行的信贷
评级以检视其风险。于年终日,汇丰银行的穆迪信贷评级均为Aa3级或以上﹙2017︰A1级或以上﹚。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获委任为基金的受托人。如受托人破产或清盘或会令到基金资产的权益受到耽搁或限制。基金管理人会透过持续监察受托人的信
贷质素以检视其风险。
应收认购单位款项、应收投资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减值已按12个月的预期损失计算,并反映了短时间内到期的风险。根据交易对
手的外部信贷评级及/或检讨结果,基金认为这些项目的信用风险较低。
于2018年1月1日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时,由于对手方在短期内有强劲的履行合约义务的能力,基金经理认为违约概率接近于零。当中并没有于应收
认购单位款项、应收投资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确认任何损失准备金额。
基金作為場外交易衍生工具的買家,行使衍生工具時,對方或會不履行合約條款付款,故此可能涉及信貸風險。此信貸風險可透過監察基金持有的衍生工具的信貸
質素及衍生工具對手的財務狀況而有所減低。
与经纪的交易于等待结算时或会产生信贷风险。然而所涉及的结算时间非常短暂及选用的经纪也有一定的质素,因此由于未能结算而产生出的信贷风险是非常低的

基金的所有投资均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保管人"﹚托管。如保管人破产或清盘或会令到由保管人托管的基金投资的权益受到耽搁或限制
。基金管理人会透过持续监察该保管人的信贷质素以检视其风险。
18
财务报表附注(续)
6.
(iii)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互相抵销
下表所披露在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已确认金融资产总额和相关净额,均按公平价值在资产负债表计量:
于2018年12月31日 于2017年12月31日
(港元) (港元)
需遵守可强制执行的总净额结算安排的金融资产
衍生工具:外汇远期合同
已确认金融资产总额 213,589 152,182
在资产负债表抵销的已确认金融负债总额 - -
在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金融资产净额 213,589 152,182
没有在资产负债表抵销的数额
- 金融工具 (213,589) (839)
净额 - 151,343
需遵守可强制执行的总净额结算安排的金融负债
衍生工具:外汇远期合同
已确认金融负债总额 (214,689) (839)
在资产负债表抵销的已确认金融资产总额 - -
在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金融负债净额 (214,689) (839)
没有在资产负债表抵销的数额
- 金融工具 213,589 839
净额 (1,100)
-
(e) 流通性风险
(f) 衍生工具
公平价值资产/(负债)
合同形式 年份 到期日 相关参数 (港元)
外汇远期 2018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191,106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9,902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3,805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2,840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2,723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1,463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795
4/1/2019 外汇 (澳元) 841
4/1/2019 外汇 (澳元) 68
4/1/2019 外汇 (澳元) 46
4/1/2019 外汇 (澳元) (346)
4/1/2019 外汇 (澳元) (350)
4/1/2019 外汇 (澳元) (911)
4/1/2019 外汇 (澳元) (1,299)
4/1/2019 外汇 (澳元) (1,816)
4/1/2019 外汇 (澳元) (208,112)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7)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11)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66)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109)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147)
4/1/2019 外汇 (人民币) (227)
2017 5/1/2018 外汇 (澳元) 337
5/1/2018 外汇 (澳元) 663
5/1/2018 外汇 (澳元) 95,629
5/1/2018 外汇 (人民币) 164
5/1/2018 外汇 (人民币) 165
5/1/2018 外汇 (人民币) 528
5/1/2018 外汇 (人民币) 54,696
5/1/2018 外汇 (人民币) (739)
5/1/2018 外汇 (澳元) (14)
5/1/2018 外汇 (澳元) (86)
金融风险管理(续)
基金说明书赋予基金份额可每日发行及赎回﹙每个交易日有两个交易时段﹚,所以基金面对可每日应付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的流通性风险。所有其他财务负债是按需求而偿
付或其合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
流通性风险是基金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由财务负债引起的责任时会遇到困难的风险,或该责任的解除方式会不利于基金。
基金及基金管理人有政策及程序管理流通性以应付其负债包括预计的基金份额赎回,可于到期时支付而没有带来不能支付的损失或对基金的声誉造成损害。
以下为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所持有的远期合同以报价货币列示:
可强制执行的总净额结算安排未能符合资产负债表中的抵销准则,因为这类安排赋予可抵销已确认数额的权利,而这项权利本来只会在基金或其交易对手违约、无力
偿债或破产时才可强制执行。此外,基金及其交易对手均无意以净值结算交易或同时变现资产和结算负债。
基金管理人根据现存的政策及程序,每天管理基金的流通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以于任何交易日酌情及在受托人的同意下限制赎回基金份额的数目至该基金百份之十的已发
行基金份额。
基金大部分的金融资产是上市股票投资及集体投资计划,全部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故被视为可轻易变现的投资。因此,基金能够将其投资快速变现以应付其
流动需要。
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抵销任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下表披露的项目包括于年终日需遵守可强制执行的总净额结算安排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19
财务报表附注(续)
6.
(f) 衍生工具(续)
以下为基金于年终日所持有的期货合同以报价货币列示:
货币 年份 合同数目 合同金额 到期日 公平价值(资产) 公平价值(负债)
港元 2018 35 25,802 45,153,500 1/2019 91,000 -港元 2017 18 29,440 26,496,200 1/2018 457,000 -7.
8.
以下为基金于年度内所赚取的收益分配收入及已扣除不可取回的预扣税的净收益分配收入:
2018 2017
(港元) (港元)
收益分配收入 88,172,974 89,733,628
预扣税 (3,998,941) (4,114,949)
净收益分配收入 84,174,033 85,618,679
9.
2018 2017
(港元) (港元)
股票工具投资净(亏损)/收益 (359,425,325) 725,714,580
衍生工具投资净(亏损)/收益 (5,277,382) 13,811,934
集体投资计划投资净收益 4,034,861 13,833,711
投资净(亏损)/收益 (360,667,846) 753,360,225
已变现收益 56,890,601 210,684,399
未变现收益或亏损的变动 (417,558,447) 542,675,826
投资净(亏损)/收益 (360,667,846) 753,360,225
10.
(a)
基金于年度内使用恒生指数以设立、提供、促销及发售基金,而需向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恒生银行全资附属机构﹚支付使用权费。
货币
^最高总管理费
(每年%)
^最高总受托人费
(每年%)
基金登记机构
费 (每年)
每次处理购入或
出售投资的手续

每次估值的估值

港元 1.00 0.10 15,600 100 400
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港元 25,592,296 24,116,660 2,037,428 2,090,914 869,812 964,625 92,325 251,279
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港元 1,066,285 1,021,981 372,334 433,294 196,400 196,400 123,181 129,557
(b)
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8 2017
港元 105,316,281 160,455,576 9.14% 9.08% 21,634 0.02% 0.02%
货币 2018 2017
港元 - 29,171,433
加权平均合同指
数水平
应付予使用权费
利息收入
于年度内,基金的所有利息收入均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赚取。
收益分配收入
投资净(亏损)/收益
于年度内,已变现及未变现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详情如下:
关联方交易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汇丰集团成员﹚为基金的受托人。基金的受托人可向各基金收取不同程度的受托人费。此外,受托人于年度内亦提供其他各项服务予基金从而
收取费用。基金的受托人之变更并没有对受托人费年率或其他服务费用造成调整。
以下为基金与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及彼等的关联人士于年度内订立的交易或重大关联方交易概要。关联人士为香港证监会颁布的《香港证监会守则》所界定的关联人士。基金、受托
人、基金管理人及彼等关联人士于年度内的所有交易均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就受托人及基金管理人所知,除以下的披露外,基金再没有与关联人士有其他交易。
所有有关的应收及应付款项均无担保、免息及可随时索还。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生投资管理"﹚﹙汇丰集团成员–恒生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是基金的管理人。基金的管理人向基金收取管理费。于年度内,基金的管理人从基金所收
取的管理费少于其有权收取的全部数额,并放弃收取差额的权利。管理费于每个交易日计算,并于每月支付。
恒生投资管理收取的管理费年率、受托人收取的受托人费年率及其他服务收入如下:
每次处理发行/赎回/
转换基金基金份额的手续费
117
^ 按基金的资产净值
基金于年度内支付的有关费用及于年终日应付的有关费用及恒生指数有限公司收取的使用权费及于年终日应付予使用权费如下︰
管理费 于12月31日应付之管理费 使用权费
交易的总值 占基金交易总额% 支付的经纪佣金
2017
金融风险管理(续)
相关投资
恒生指数
恒生指数
基金使用汇丰银行的服务处理部分投资买卖交易。以下为基金于年度内经由汇丰银行处理的交易详情:
受托人费 付予受托人之交易费 估值费 于12月31日应付予受托人费用
于12月31日应付投资款项
平均佣金比率
32,088
20
财务报表附注(续)
10.
(c)
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2018 2017
港元 - 美元最优惠利率 - 145 6,444
(d)
货币 2018 2017 2017
港元 89,154,481 3,775
(e)
(f)
(g)
(h)
货币 2018 2017 2018 2017
港元 65,535 99,507 6,580 7,245 26,975 1,735
货币 2018 2017 2017
港元 315,059 259,253 19,602 21,162
11.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72,121,720 50,915,933 45,662,535 77,375,118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69,975 863,612 763,634 169,953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303,311 741,591 864,965 179,937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M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 108,787,951 49,990,083 58,797,868
派息基金份额 - A 类基金份额 92,238,682 56,136,965 76,253,927 72,121,720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澳元(对冲)基金份额 547,844 1,648,209 2,126,078 69,975
累积收益基金份额 - A 类人民币(对冲)基金份额 432,151 631,182 760,022 303,311
12.
13.
14
-第一级:所用输入值为相同工具在活跃市场的报价 (未经调整)。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证券托管及银
行费用
于12月31日的应付证券托管费用
2018
44,196,051 19,898
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基金与恒生银行订立外汇远期合同以图对冲澳元及港元和人民币及港元间的汇率变动。于年终日,基金因未结算的外汇远期合同而产生的金融资
产及金融负债分别为213,589港元(2017:152,182港元)及214,689港元(2017:839港元)。
基金有使用汇丰银行的服务,需向汇丰银行支付证券费用、行政费用及证券托管及银行费用。基金于年度内支付的有关费用及于年终日应付的有关费用如下︰
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于汇丰银行,有关的银行存款于年终日的结余及于年度内所赚取的利息收入如下:
12月31日的银行结余 银行利息收入
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恒生银行亦提供非承诺的银行透支予基金。由2018年7月3日起,汇丰银行提供非承诺的银行透支予基金。该等非承诺的银行透支额的详情、
年费及列于收入或亏损的利息支出如下:
年利率 利息支出
于年度内,基金持有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及恒生银行的股份。有关投资于年终日的详情可参阅投资组合。于年度内基金从有关投资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9,298,263港元(2017:
15,156,790港元)。
于年终日,基金存放于汇丰银行的保证金金额为5,307,299港元(2017:1,051,133港元)。此外,基金于年度内处理期货交易时有使用汇丰银行的服务,就此支付21,634港元(2017:
15,392港元)经纪佣金予汇丰银行。
保证金代表用于抵押未结账的期货合同而存放于经纪人的现金存款。
关联方交易(续)
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恒生银行提供外汇风险加权交易额及每日清算限额予基金。由2017年3月29日起,恒生银行并无向基金提供外汇风险加权交易额及每日清算限
额。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基金没有向恒生银行支付年费及手续费。
软佣金
基金管理人并没有为基金与任何经纪订立任何软佣金协议。
2017
已发行基金份额
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的变动如下:
2018
基金份额类别 年初基金份额结余 年度内发行基金份额
保证金
第三级:所用输入值为不可观察的数据。这类别包括所有工具,其所用估值技术并非基于可观察的输入值,而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对工具的估值有重大影响。这类别也包括工具是基
于类似工具的报价进行估值,但需要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作出调整或假设,以反映工具之间的差异。
公平价值
基金的投资于年终日是以公平价值计量。而公平价值是于某一指定时间,因应市场因素及金融工具的有关资料计算出来。公平价值的计算涉及不明因素及主观判断,然而公平价值仍
可于合理估计范围内确实地估算出来。而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认购基金份额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保证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付投资款项、应付赎回基金份额款项、应付基金
份额持有人收益分配款项及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基于其性质属中期或短期,故该等公平价值则以账面金额计算。
金融工具的估值
基金公平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2(f)(iv)。
基金以下列公平价值级别计量公平价值,以反映在计量时所采用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第二级:所用输入值为第一级别的市场报价以外的数据,包括可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观察的数据。这类别包括使用以下方法进行估值的工具:类似工具在活跃市场的
报价;相同或类似工具在较不活跃市场的报价;或所有重大输入值均可直接或间接从市场数据观察的其他估值技术。
基金份额类别
年度内赎回基金份额
年初基金份额结余 年度内发行基金份额 年度内赎回基金份额 年终基金份额结余
年终基金份额结余
2018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行政费用 于12月31日的应付证券费用
2018
12月31日的非承诺的银行透支额
(i) 30,290,000美元;
(ii)滙豐銀行託管的資產凈值10%;和(iii)
資產凈值10%的較少值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证券费用
2017
21
财务报表附注(续)
14.
2018 2017
(港元)
资产
第一级
- 股票工具 2,480,044,116
- 衍生工具 457,000
- 集体投资计划 42,491,925
2,522,993,041
第二级
- 衍生工具 152,182
总额 2,523,145,223
第二级
- 衍生工具 (839)
总额 (839)
基金的金融工具在年度内没有任何第一及第二级之间的转移,也无任何金融工具转入第三级或自第三级转出。
15.
基金认为其所投资但未合并的集体投资计划符合结构实体的定义,原因如下﹕
-在集体投资计划中的表决权仅涉及行政层面,并无主导权去决定控制方;
-每项集体投资计划的活动均受到相关章程的限制;及
-这些集体投资计划设立了精细和明确的目标,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遇。
结构实体的类别 性质及目的 基金持有权益
代表投资者管理资产以赚取收费。该等工具透过向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获取资金。于集体投资计划已发行基金份额的投资
结构实体 结构实体的净资产总值
2018 1 1.94%
2017 1 1.67%
16.
17.
于这些准则变化当中,以下变化可能与基金的运作及财务报表相关:
在以下日期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5-2017周期的年度改进 2019年1月1日
《香港(国际财务报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3号,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 2019年1月1日
167,480,549,592 港元
账面价值占
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总资产净值百分比
按公平价值列入
收入或亏损的投资
的账面价值
公平价值(续)
于未合并的结构实体持有的权益
下表呈列了于年终日以三个公平价值级别来量度公平价值的金融工具的账面值: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价值为可于活跃市场获取的市场报价会被归类为第一级。
(港元)
至于基金持有的其他不被归类为第一级的投资,基金采用近似的工具于活跃市场的报价来估值的工具;相同或近似的工具于毫不活跃的市场的报价来估值的工具;或其他得到
广泛认同的估值技术如共识定价来厘定公平价值,而这些估值模型所输入的重要元素是可直接或间接于市场观察得到的数据。这些常见及简单的金融工具只采用可观察的市场
数据及需要极少的管理层的判断及估计来厘定公平价值,会被归类为第二级。
基金来自各投资类别如股票工具、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的收入已于附注9详列。提供予基金管理人的分部数据与披露于全面收入表及资产负债表内的一样。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说明书的规定以单一及综合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股票工具、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以达到基金说明书所载列的投资目的,故此视基金只有一个营运分部
。于年度内并没有营运分部的变动。
基金的所有投资收入是来自于股票工具、衍生工具及集体投资计划。有关基金的投资详情请参阅附注5。
158,753,416,046 港元
交易所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2,334,808,086
91,000
47,024,900
分部资料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制订分配资源的策略及根据用来制订策略的内部检讨报告以确定营运分部。
42,491,925 港元 交易所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集体投资计划数目
213,589
47,024,900 港元
于12月31日
下表列明基金未合并却持有权益的结构实体的类别。
下表列明基金于未合并的结构实体持有的权益。最高亏损风险相等于基金所持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于年度内,除了于未合并的结构实体的投资金额,基金没有向未合并的结
构实体提供财务支持,也不打算提供财务或其他支持。
2,381,923,986
2,382,137,575
(214,689)
(214,689)
集体投资计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已颁布但尚未正式生效之新订、经修订的准则及诠
截至本财务报表发行当天,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经修订的准则及诠释的准则。由于该等新订及经修订的准则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内尚未正式生效,
故本财务报表暂未采用。
基金正评估当首次采用上述经修订的准则及诠释之影响,到目前为止的结论为探用该等经修订的准则及诠释应不会对基金的营运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22
恒生指数及恒生指数基金的表现
以港元计算的表现
基金/指数 2018 2017
恒生指数基金 - A类基金份额* -11.68% 39.26%
恒生指数
#
-10.69% 41.04%
数据源: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及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彭博資訊及FTSE。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价格可升也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
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讀有关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的风险因素的全文)。
#
表现以股息再投资的总回报计算,总回报为扣除预扣税后的净值。
* 表现以报价货币的基金份额价格对基金份额价格,股息再投资的总回报计算(如有)。
23
恒生指数成份股披露
下列为占恒生指数﹙"该指数"﹚百分比多于十的成份股。
2018年12月31日
成份股 占该指数比重(百分比)
腾讯控股 10.09%
汇丰控股 10.04%
2017年12月31日
成份股 占该指数比重(百分比)
汇丰控股 10.29%
24
基金管理与行政管理
基金管理人 审计师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83 号 香港中环
遮打道10号
太子大厦8楼
法律顾问
受托人及基金登记机构 的近律师行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号 遮打道18号
历山大厦
3至7楼及18楼
25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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