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银河乐活优萃混合A(00675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01242
基金代码 006759
公告日期 2019-07-10
编号 1
标题 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乐活优萃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7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乐活
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7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7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7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7月15日
注:1)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2、投资人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0%
100万元(含)至200万 1.20%
200万元(含)至500万 0.80%
500万(含)以上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365日 0.50%
365日≤N<730日 0.25%
N≥730日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30日(含)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含)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本基金(简称: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基金代码:006759)与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和美生活混合,基金代码:006128)、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文体娱乐混合,基金代码:005585)、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睿达混合,A类:005386;C类:00538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基金代码:005126)、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智慧混合,基金代码:005211)、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基金代码:005053)、银河久益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回报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662;C类:519663,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君欣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631;C类:00640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基金代码:004250)、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丰利债券,基金代码:519654)、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旺利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10;C类:51961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君尚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13;C类:519614,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君信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16;C类:51961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君荣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19;C类:519620,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鸿利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40;C类:51964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智造混合,基金代码:519642)、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智联混合,基金代码:519644)、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转型混合,基金代码:519651)、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服务混合,基金代码:519655)、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56;C类:51965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660;C类:51966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美丽混合,基金代码:A类:519664;C类:519665,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667;B类:519666)、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混合,基金代码:519668)、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行业混合,基金代码:519670)、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基金代码:519671)、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蓝筹混合,基金代码:519672)、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康乐股票,基金代码:519673)、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创新混合,基金代码:519674)、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泰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675)、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强化债券,基金代码:519676)、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定投宝腾讯济安指数,基金代码:519677)、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消费混合,基金代码:519678)、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主题混合,基金代码:519679)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3、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5.2.2基金转换费及份额的计算
采用外扣法计算,具体为:
A=[B×C×(1-D)/(1+E)]/F
其中,A为转入基金份额;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F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2.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本基金除外),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份),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2.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6)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5.2.5转换业务办理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6.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400-820-0860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