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人民币)开放式基金 96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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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人民币)(9680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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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97628 | ||||||||
基金代码 | 968007 | ||||||||
公告日期 | 2019-06-28 | ||||||||
编号 | 4 | ||||||||
标题 |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及恒生指数基金关于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及恒生指数基金关于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自2019年6月28日起,《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统称“《招募说明书》”)作出更新。《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 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由《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及《关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组成;《恒生精选基金 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由《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及《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组成。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及 恒生指数基金于本公告中统称“该等基金”。 一、 《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1. 由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的更新(如下第2点所述),基金管理人相应地对《关于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及《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 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的“二、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下“4、适用 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中“(8) 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的规则”之“iii. 申购价和 赎回价”进行了更新。 2. 如《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所载,基金管理人设置了若干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管 理该等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其中一个工具是调整基金资产净值。当基金出现净资金流入,基金 管理人一般会为基金作出投资;当基金遇到净资金流出,可能需要卖出所持有的投资,以满足 基金的赎回需要。若在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项(如印花税)及费用较大,将会对其余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基金管理人可依照《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 中所载调整资产净值。这实际上是将税项及费用转由申购的投资者及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视 情况而定)承担。 实际上(在符合相关基金特别条款所载特定条件(如有)的情况下),在确定份额净值的任何调 整时,基金管理人可能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基金在交易日(或交易时段,如适用)收到的份额 净申购或净赎回是否已达到预设限额(就占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比而言)(如有),以及就该申 购或赎回产生的税项及费用的数额。当需要作出调整时,调整率将会是一个预设的比率,且不 论某一份额类别在同一交易日(或交易时段,如适用)取得净申购或净赎回,调整率将以同一 方向适用于基金所有份额类别,使得基金可收回反映因该净申购或净赎回而将产生的税项及费 用的适当数额。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确认采用价格调整机制符合恒生精选基金系列的信托契约 赋予基金管理人的权力。 基金管理人近期审查了《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中关于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披露(包 括有关在某一份额类别出现净资金流入/流出时对份额价格作出价格调整的披露),并希望更新 该披露以澄清/更好地反映上述有关价格调整的现行做法(即根据基金层面资金的净流入/流出而 作出调整),并加入有关价格调整机制的相关风险及影响的披露。该等更新属于完善信息披露, 且基金管理人相信,因其采用的价格调整机制是一个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旨在确保基金其余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故有关价格调整机制的现行做法并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或利 益造成不利影响。所有与该等披露之更新相关的成本及费用将会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有关上述更新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中所列内容,并仔细阅读该等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 对于上述更新,投资者可就于该等基金的投资考虑其计划采取的行动(如有)。作为一般性说明, 现时该等基金的份额赎回并不会被收取赎回费。投资者应注意投资纯属个人决定,有需要时应咨询 自身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 二、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该等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 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 规定。 2. 该等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 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该等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该等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该等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 务电子邮箱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该等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查询。 三、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 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该等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 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该等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该等 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该等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该等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该等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该等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于其发布之日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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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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