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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港美互联网美元现汇(QDII)(00679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87483
基金代码 006792
公告日期 2019-06-29
编号 1
标题 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香港美
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4 号)注册,
并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2017 年 7 月 3 日下发的《关于鹏华香
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函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
1678 号)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正式生
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本基金投资于香港及美国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
境外市场投资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政府管制风险;二是本
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风险,包括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及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的风险;四是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衍
生品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大宗交易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五是运作风险及其他风
险,包括证券经纪商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清算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技术系
统运行、通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3、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
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 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
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
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
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
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尤柏年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博士,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澳大利亚
BConnect 公司 Apex 投资咨询团队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高级数
量分析师、海外投资管理部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基金和华宝兴
业标普油气基金基金经理等职;2014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
副总经理,现担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基金经理。2014 年 08 月担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09 月担任鹏华环球发现(QDII-FOF)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
任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担任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混合基金基
金经理,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港美互联股票(LOF)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担任鹏
华香港银行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港中小企业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尤柏年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4 年 08 月担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09 月担任鹏华环球发现(QDII-FOF)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担任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港中小企业指数(LOF)基金基金经理
顾柔刚先生,国籍中国,管理学硕士,7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
用卡中心市场部经理,瑞银集团研究部研究助理,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海外消费分析师,
光大证券研究所海外消费首席分析师;2018 年 6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际
业务部基金经理。2019 年 04 月担任鹏华港美互联股票(LOF)基金基金经理。顾柔刚先生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 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
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
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
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
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
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
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
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
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
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
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
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
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
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
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
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
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
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
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
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
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
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
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
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
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
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
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
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
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
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
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
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
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
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
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
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
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
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
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
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
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
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
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
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
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
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
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
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
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502 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大厦 801B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3305 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网址:www.ewww.com.cn
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26 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客户服务电话:河北省内:95363 、河北省外:0311-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楼-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赵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14F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 18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网址:www.cfsc.com.cn
1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2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大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网址:www.china-invs.cn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
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T3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网址:www.fundhaiyin.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1)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
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
的场内发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联系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负责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和美国的互联网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投资管理
谋求超额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
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存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
行的证券,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
册的公募基金(包括 ETF),货币市场工具,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经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
香港和美国的互联网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全球经济形势、大中华地区及美国的经济
发展状况,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
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香港和美国资本市场情况、互联网行业发展动态、行业竞争格局、企业
竞争优势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精选优秀的互联网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香港美国互联网股票的定义: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包括在香港或美国上市,并且主要收入或预期收入来源于或受
益于互联网及相关业务的公司。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对传统行
业的渗透,互联网所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广泛。本基金所指的互联网股票包括传统互联网企
业,如搜索、游戏、社交网络、新媒体、电子商务等,以及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在销
售、生产、研发、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传统行业公司,比如金融、医疗保健、教育等。
(2)个股选择
1)自上而下
本基金将根据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动态,分析细分行业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格局、信息
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以及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影响等,综合评估细分行业的
投资价值。
2)自下而上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企业的用户数量、用户流量、货币化能力、用户体验等各方面,并
从财务状况、商业模式以及公司管理层三个方面筛选出优秀的上市公司。
财务状况:综合分析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等情况。
商业模式分析:重点分析公司是否具有可持续成长或爆发性的互联网或互联网相关的
商业模式,是处于用户积累期、快速发展期还是稳定发展期,并关注公司的市场份额或经
营利润是否在不断提升。
公司管理层分析:重点分析公司管理团队是否具有较强的战略眼光和执行能力,能否
有效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创造出具有竞争力的业务模式,资本扩张政策是否得当,如对
投资收益率和股本回报率的判断和合理运用。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的投资策略,适度参
与金融衍生品投资,通过投资外汇远期合约、股指期货来进行保值、锁定收益。股指期货
可以用于对冲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便于进行投资组合的流动性管理;本基金的投资
跨越多个国家和地区,产生一定的外汇风险,因此在必要时将使用外汇远期合约对冲汇率
波动。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人民币计价)×95%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选取海外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组成成分股,反映在
海外交易所上市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整体走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具
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2,646,345.33 83.66
其中:普通股 73,267,754.04 54.42
优先股 - -
存托凭

39,378,591.29 29.25
房地产
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257,769.48 1.68
其中:债券 2,257,769.48 1.68
资产支持证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
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15,042,458.50 11.17
8 其他资产 4,693,182.49 3.49
9 合计 134,639,755.80 10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
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73,949,316.26 56.85
香港 38,697,029.07 29.75
合计 112,646,345.33 86.60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半导体产品 9,352,158.15 7.19
包装食品与肉类 9,023,183.85 6.94
电力公用事业 2,802,399.93 2.15
电脑与外围设备 5,116,113.30 3.93
电子元件 1,608,356.25 1.24
赌场与赌博 1,006,839.59 0.77
房地产经营公司 20,286.73 0.02
房地产开发 1,484,113.95 1.14
复合型公用事业 2,580,950.55 1.98
互动媒体与服务 28,848,699.11 22.18
环境与设施服务 1,494,270.18 1.15
教育服务 6,559,506.36 5.04
通信设备 13,553,358.21 10.42
网络营销与直销零

23,771,527.56 18.27
应用软件 4,280,372.10 3.29
资产管理与托管银

1,144,209.51 0.88
合计 112,646,345.33 86.60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公司名称 (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代

所在证
券市场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
1
TENCENT HOL
DINGS LTD
腾讯
控股
700 HK
HongKon
g
exchang
e


40,000 12,386,487.60 9.52
2
ALIBABA
GROUP
HOLDING-SP
ADR
阿里
巴巴
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BABA
US
US
exchang
e


10,000 12,285,270.75 9.44
3
ZTE Corpora
tion
中兴
通讯
763 HK
HongKon
g
exchang
e


355,000 7,186,564.62 5.52
4
TAL
EDUCATION
GROUP- ADR
好未
来教
育集

TAL US
US
exchang
e


27,000 6,559,506.36 5.04
5
ERICSSON
(LM) TEL-SP
ADR
爱立

ERIC
US
US
exchang
e


103,000 6,366,793.59 4.89
6
JD.COM INCADR
京东 JD US
US
exchang
e


30,000 6,090,450.75 4.68
7
FACEBOOK
INC-A
脸书
公司
FB US
US
exchang
e


5,000 5,612,035.58 4.31
8
BAIDU INC -
SPON ADR
百度
BIDU
US
US
exchang
e


5,000 5,550,087.38 4.27
9
AMAZON.COM
INC
亚马
逊公

AMZN
US
US
exchang
e


450 5,395,806.06 4.15
1
0
APPLE INC
苹果
公司
AAPL
US
US
exchang
e


4,000 5,116,113.30 3.93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信用等级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CCC+至 CCC- 2,257,769.48 1.74
合计 2,257,769.48 1.74
注:上述债券投资组合主要适用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国际权威机构评级。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THHTGP 7
7/8
01/17/21
TAHOE GROUP
GLOBAL CO
LT
4,000 2,257,769.48 1.74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1)衍生金融资产项下的期货投资净额为 0。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
准备金已包括所持期货投资产生的持仓损益,则衍生金融资产项下的期货投资与相
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 0。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人民币期货 1906 合约共-135 张,合约市值折人
民币-90,842,850.00 元。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无。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前十大持仓中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告: 本公司和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康讯”,与本公司合称“中兴通
讯”)已与 BIS 达成《替代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替代中兴通讯于 2017 年
3 月与 BIS 达成的《和解协议》。BIS 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美国时间)通过《关于中兴
通讯的替代命令》(以下简称“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批准协议立即生效。根据协议,
中兴通讯将支付合计 14 亿美元民事罚款,包括在 BIS 签发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后 60 日内
一次性支付 10 亿美元,以及在 BIS 签发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后 90 日内支付至由中兴通讯
选择、经 BIS 批准的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并在监察期内(定义见下文)暂缓的额外的 4 亿美
元罚款(监察期内若中兴通讯遵守协议约定的监察条件和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监察期届
满后 4 亿美元罚款将被豁免支付)。在中兴通讯根据协议和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1)及时
全额支付 10 亿美元及(2)将额外的 4 亿美元支付至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后,BIS 将终止其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美国时间)激活的拒绝令(以下简称“2018 年 4 月 15 日拒绝令”)并
将中兴通讯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如果上述条件均满足且中兴通讯已从《禁止
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BIS 将对外公布。 协议还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BIS 将做出自
其签发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起为期十年(以下简称“监察期”)的新拒绝令(以下简称
“新拒绝令”),包括限制及禁止中兴通讯申请、获取、或使用任何许可证、许可例外,
或出口管制文件、及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约束的任何物品、软件、或技术等交易,但在中兴通讯遵守协议和 2018 年 6 月 8 日
命令的前提下,新拒绝令在监察期内将被暂缓执行,并在监察期届满后予以豁免。 2、中
兴通讯将在 BIS 签发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后 30 日内更换本公司和中兴康讯的全部董事会
成员。更换董事会成员后 30 日内,中兴通讯应在董事会设立由三位或以上的新独立董事组
成的特别审计/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可担任该委员会委员但不可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3、中
兴通讯将在 BIS 签发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后 30 日内与本公司和中兴康讯的现任高级副总
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层领导,以及任何参与、监督 BIS 于 2017 年 3 月签发的建议指控函或
2018 年 4 月 15 日拒绝令所涉行为或其他对该等所涉行为负有责任的管理层或高级职员解
除合同,并且禁止中兴通讯及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再聘用上述人员。中兴通讯应及时向
BIS 通报本条款的执行情况,BIS 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豁免。 4、中兴通讯将
在 BIS 签发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后 30 日内自费聘任一名独立特别合规协调员(以下简称
“协调员”),协调员将负责协调、监察、评估和汇报中兴通讯及其全球子公司或关联企
业在监察期内遵守 1979 年《美国出口管理法案》、条例、协议和 2018 年 6 月 8 日命令的
情况,并平等向中兴通讯总裁和董事会、BIS 汇报。 5、中兴通讯将完成并提交九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审计报告,在根据本公司与美国司法部达成的协议(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发布的公告)及任何相关法院命令而设置的独立合规监察官任期届满后,
剩余六份审计报告将由协调员完成。 6、中兴通讯将为其领导、管理层及雇员、全球子公
司、关联企业及中兴通讯所有及控制的其他实体的领导、管理层及雇员提供广泛的适用的
出口管制培训。 本公司将在 BIS 终止 2018 年 4 月 15 日拒绝令后尽快恢复受 2018 年 4 月
15 日拒绝令影响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将全面评估 2018 年 4 月 15 日拒绝令和协议对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影响,重新编制及披露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
述行为尽管会对公司的短期经营状况及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我们认同该公司的长期价
值。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942,953.7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658,506.33
3 应收股利 46,087.84
4 应收利息 43,853.21
5 应收申购款 1,781.3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93,182.4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7 年 11 月 16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4% 0.55% -0.75% 1.21% -2.29% -0.66%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3.93% 1.25% -27.20% 1.76% 3.27% -0.51%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3 月 31 日
15.51% 1.39% 20.80% 1.69% -5.29% -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03 月 31 日
-14.80% 1.23% -12.73% 1.71% -2.07% -0.4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的证券账户开立费用、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
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
7、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
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1、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2、基金的上市费和年费;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如有)两部
分,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顾问协议》中
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3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场外申购与赎回
(1)场外申购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
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
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
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
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M<100 万 1.50% 0.60%
100 万≤M<500 万 1.00%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美元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美元) 一般申购费率
M<20 万 1.50%
20 万≤ M <100 万 1.00%
M≥ 100 万 每笔 200 美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场外赎回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包括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基金份额)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30 天≤Y<1 年 0.5%
1 年≤Y<2 年 0.25%
Y≥2 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1 年以 365 天记)。上述未
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美元份额暂不开放场内申购赎回。如无特别说明,本节所述基金份额仅指本基
金人民币基金份额。
(1)场内申购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参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场内赎回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30 天≤Y<1 年 0.5%
1 年≤Y<2 年 0.25%
Y≥2 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1 年以 365 天记)。上述未
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
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第五部分 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7、因基金合同修订,对相关章节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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