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开债券(00543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81393
基金代码 005432
公告日期 2019-06-28
编号 1
标题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2019-06-28 来源: 作者: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scam.com.cn)发布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78 号文注册募集的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日17:00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9年8月2日

4、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邮政编码:20012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及说明》(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7月1日,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cam.com.cn)下载并打印表等方式填制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等大会召集人认可的印鉴(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上银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表决意见未选,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本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楼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https://www.cib.com.cn/cn/index.html

3、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505号2层

联系电话:021-62487001

4、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9803

九、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及说明》;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及说明

附件一: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对本基金的运作方式进行修改,将本基金的封闭期限由六个月变更为三个月,即将“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根据2018年4月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3号一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修改部分合同条款,具体修改方案详见附件四《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及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关于选择期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修改后的《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按以上格式自制或在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投票截止日为__年_月_日的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上银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上银聚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及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