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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16750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81303
基金代码 167505
公告日期 2019-06-28
编号 1
标题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
基金主代码 1675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年7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7月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7月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7504 16750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备注: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业务。本基金C类份额同时开放场内的申购、赎回业务,C类份额场内简称为中短利率,场内代码为167505。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定期定额投资。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或定期定额投资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场外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场外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场外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30%
50万元≤M<100万元 0.20%
1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500元/笔
注: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天 1.50%
T≥7天 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此项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网上交易等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7.1.2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
无。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9年7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 年 6月 6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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