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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理财宝货币B(00064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81126
基金代码 000641
公告日期 2019-06-26
编号 1
标题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4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12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王嘉
  股权结构:
  ■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5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二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先生,副董事长,历任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忆波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航空公司规划发展部项目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翰伦投资咨询公司(马丁可利基金)投资经理,纽银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大恒科技副董事长。
  赵照先生,董事,博士。历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发展策划处处长、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孙晓刚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投资总监、上海钟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
  奥成文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小青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处长,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司副司长,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内蒙古银监局、山西银监局局长,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史其禄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
  赵玲华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新闻干事,全国妇女联合会宣传部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综合处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处长,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巡视员。
  2.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风险法规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兼任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本科。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主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交易师(总助级)兼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资组副总监,现任指数组负责人。
  3.经理层成员
  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北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投资一部总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资产管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总监、督察长、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
  曹园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职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于TA交易中心交易员、销售部北方区副总经理、北京公司副总经理的工作。2010年5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华北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马宏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化财务公司证券部职员、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总监、资产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现任基金经理
  谢志华,男,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研究、投资工作。曾于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诺安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及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诺安利鑫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任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及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任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任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任诺安理财宝货币、诺安聚鑫宝货币及诺安货币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任诺安景鑫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诺安天天宝货币基金经理,2018年7月任诺安汇利混合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任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潘飞先生,男,硕士,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交易员。2015年4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从事资金、债券交易工作。2016年9月起任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任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历任基金经理
  张乐赛先生,曾于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汪波先生,曾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副总经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投资一部总监、基金经理;韩冬燕女士,权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兼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陈勇先生,副总经理、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谢志华先生,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总裁助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兼首席策略师(总助级)、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30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0】89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阮劲松
  联系电话:010-66270109
  渤海银行是1996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新设立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在发展规划中确定了成为“最佳体验现代财资管家”的长远发展愿景,明确了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特色化、综合化、数字化、国际化四大抓手,建立人才、科技、财务、风险和机制五大保障,持续推动转型的战略定位,树立了“客户为先、开放创新、协作有为、人本关爱”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自成立以来,在制度、管理、商业模式和科技平台创新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实现了资本、风险和效益的协同发展,保持了包括规模、利润等成长性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同业领先水平。
  2017年,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0025.67亿元,较年初增长17.11%;实现营业收入252.04亿元,同比增长15.27%;实现净利润67.54亿元,同比增长4.33%。截至2018年6月,渤海银行已在全国设立了26家一级分行、27家二级分行、128家支行、73家社区小微支行,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下辖分支机构网点总数达到255家,网点布局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
  2017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渤海银行综合排名逐年大幅提升,从2009年的603位,提升至200位;亚洲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50位。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第十二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荣获“2017年度金融科技银行”奖,以及在《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时代周报》等组织的一系列评选活动中,先后获得“金牛理财银行”奖、“年度卓越手机银行”、“最佳普惠金融服务”奖等多项殊荣。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付钢先生,渤海银行行长。曾任辽宁省锦州市财贸办财金处处长,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5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王锦虹先生,渤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历任本行国有和大型企业部总经理,天津分行行长兼滨海新区分行书记、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兼天津分行、滨海新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赵亚萍女士,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30余年金融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托管业务管理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资金清算处处长、核算处兼市场处处长,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产品及业务推动、托管运作、稽核监督、需求与运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六个团队,配备有人员共70余人。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201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渤海银行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互联网金融托管等业务品种。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A类份额发售机构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及赎回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诺安基金大厦8-9层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世纪中心大厦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王惠如
  (4)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908
  电话:020-38928980
  传真:020-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栋1单元1802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050157
  传真:028-86050160
  联系人:裴兰
  2)代销机构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人代表人:洪弘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money.jrj.com.cn
  (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T3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2、B类份额发售机构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3、C类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及本公司的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对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2)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诺安大厦8-9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王惠如
  (4)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908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8928980
  传真:020-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栋1单元1802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050157
  传真:028-86050160
  联系人:裴兰
  (6)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lion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高平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
  四、基金的名称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利率预期策略
  影响利率走势的因素很多,影响短期利率变动的因素更多,运行方式也更为复杂。基金管理人将重点考察以下两个因素:
  1、中央银行、财政部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政策意图。政府对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非常深远。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尤其是中央银行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判断及采取的应对政策是影响市场利率走势的关键因素之一。
  2、短期资金供求变化。短期资金市场参与者的头寸宽紧程度是短期利率变动的重要主导力量。短期利率随短期资金供求变化呈一定的季节波动形态。
  具体而言,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反映国民经济变化的宏观经济指标,对国家经济政策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对短期利率的变化态势做出及时反应。重点关注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政策、预期物价指数、相关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等等。
  在分析方法上,本基金管理人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二)期限配置策略
  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对投资对象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动态考察,构建合理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从组合总的剩余期限结构来看,一般说来,预期利率上涨时,将适当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预期利率下降时,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三)品种配置策略
  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和品种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品种合理配置。当预期利率上涨时,可以增加回购资产的比重,适度降低债券资产的比重;预期利率下降,将降低回购资产的比重,增加债券资产的比重。
  (四)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因此,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投资将是本基金关注的重点之一。具体而言,在组合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扩大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通过对这些银行广泛、耐心而细致的询价,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
  (五)套利策略
  在久期控制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货币市场的各个细分市场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找跨市场、跨期限、跨品种的套利投资机会,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当然,由于交易机制的限制,目前挖掘套利投资机会的投资方法主要是用风险相当,但收益更高的品种替代收益较低的品种,或者用收益相当,风险较低的品种替代风险较高的品种。
  (六)流动性管理策略
  流动性好是货币市场基金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日常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满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四)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240天。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六)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七)“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无。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无。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浦发银行外,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的银反洗罚决字【2018】3号文对浦发银行进行处罚。主要违法行为类型和行政处罚内容如下: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浦发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以50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处以30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以50万元罚款;存在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处以40万元罚款;对浦发银行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18万元罚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19浦发银行CD059(111909059.IB)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从投资的角度看,我们认为该发行人的资本和盈利能力良好。上述处罚并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本基金对该债券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诺安理财宝货币A
  ■
  诺安理财宝货币B
  ■
  诺安理财宝货币C
  ■
  注:①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方式是“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安理财宝货币A
  ■
  诺安理财宝货币B
  ■
  诺安理财宝货币C
  ■
  注:①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12日生效,自2014年5月13日起,本基金分设为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自2015年2月4日起,增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分设为三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B级基金份额和C级基金份额。
  ②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但是当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本基金总份额50%,当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27日刊登的《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信息。
  4、在“在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更新了“十四、基金转换”的信息。
  5、在“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6、在“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内容,更新了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7、在“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四、基金投资的服务”、“五、投诉管理与建议受理服务”的信息。
  8、在“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2019年5月12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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