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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新鑫混合E(00128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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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74556 | ||||||||
基金代码 | 001286 | ||||||||
公告日期 | 2019-06-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新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9 号)和 2015 年 5 月 6 日《关于易 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1225 号), 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 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科创板股票、股指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 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 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 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881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2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 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 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高 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3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 员(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4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 置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王晓晨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8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 起任职)、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7 月 5 日起任职)、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3 日起任 职)、易方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任职)、 易方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任职)、5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益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 月 31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任职),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易方达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石大怿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11 月 26 日起任职)、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3 月 4 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0 月 24 日 起任职)、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 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12 日起任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2 月 5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起任职)、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 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起任职)、易方达新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 韩阅川先生,统计学硕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 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智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6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王超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6 年 8 月 5 日;张清华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2 月 1 日。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王晓晨女士、张清华先生、袁方 女士、胡剑先生。 马骏先生,同上。 王晓晨女士,同上。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 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祥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和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方女士,工学硕士。曾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执行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年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 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稳健7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 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智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 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注册资本:810.31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 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8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 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9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黄贞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AlbertKong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熊姝英 联系人:许建辉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因素、估值及流动性因素、政策因素等分析, 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走势,主要通过对 GDP 增速、工业增 加值、物价水平、市场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实体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 阶段;(2)市场估值与流动性,紧密跟踪国内外市场整体估值变化,货币供应量增速变化 及其对市场整体资金供求的可能影响;(3)政策因素,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与产业经济 层面相关政策的政策导向及其变化对市场和相关产业的影响。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以下因素,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 行业配置比例。 1)行业景气度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并结合行业数据持续跟踪、上下游产 业链深入进行调研等方法,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对各行业景气度11 周期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 2)行业竞争格局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 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 1)公司基本面分析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公司 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或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 理,财务风险较小;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相对稳定、管理规范、具有清晰的长期愿 景与企业文化、信息透明。 2)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 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 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 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 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在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 当行业、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 态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1)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 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 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 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 资盈利模式,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 平的投资回报。 (2)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确定 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 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12 本基金的流动性。 (3)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投资,主要采取分散化投资策 略,控制个债持有比例。同时,紧密跟踪研究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变化,并据此调整投资 组合,控制投资风险。 4、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本基金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必须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采取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2)有效管理现金流量、降低建仓或调 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 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 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 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 投资。 5、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 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 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13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500,150.00 63.70 其中:债券 1,500,150.00 63.7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7,401.92 33.86 7 其他资产 57,514.02 2.44 8 合计 2,355,065.9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00,150.00 64.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0,150.00 64.3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1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500,150.00 64.3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018005 国开 1701 15,000 1,500,150.00 64.3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28.2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083.79 5 应收申购款 2.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15 9 合计 57,514.0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投 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易方达新鑫混合 I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4) (1)-(3) (2)-(4) 自基金合同生 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60% 0.04% 2.47% 0.01% 0.13% 0.03%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73% 0.13% 3.56% 0.01% -0.83% 0.12%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12% 0.21% 3.55% 0.01% 6.57% 0.20%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69% 0.27% 3.55% 0.01% 2.14% 0.26% 自基金合同生 效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66% 0.19% 13.13% 0.01% 9.53% 0.18% 2、易方达新鑫混合 E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16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4) (1)-(3) (2)-(4) 自基金合同生 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10% 0.04% 2.47% 0.01% -0.37% 0.03%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55% 0.12% 3.56% 0.01% -1.01% 0.1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00% 0.21% 3.55% 0.01% 6.45% 0.20%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09% 0.26% 3.55% 0.01% 1.54% 0.25% 自基金合同生 效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1.03% 0.19% 13.13% 0.01% 7.90% 0.18%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17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I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按前一日 E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18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对于 I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 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I 类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 I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I 类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I 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06% 100 万≤M<500 万 0.03% M≥500 万 1,000 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I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I 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6% 1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 本基金 I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人选择 I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 500 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19 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 I 类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人选择 E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 日 E 类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分为 I 类和 E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及赎回费用的收取、用途 1)本基金 I 类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I 类份额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05% 365 及以上 0% 2)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E 类份额赎回费率 0-6 1.5% 7-29 0.5% 30 及以上 0% (2)赎回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含)的 I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 含)的 I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天以 上(含)且少于 180 天(不含)的 I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 天以上(含)的 I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 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对持有期少于 30 天(不 含)的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20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该类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 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 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上述费率 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 优惠活动。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18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 4. 在“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十九、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21 8. 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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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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