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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服务混合A(51965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56645
基金代码 519655
公告日期 2019-06-04
编号 1
标题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23日《关于准予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6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9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周浩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18年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上海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周宇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8年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北京华证普惠信息股份有限公司XBRL应用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中心(统计分析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评价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9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年1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
  副总经理钱睿南先生,硕士研究生,1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钱睿南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2008年2月起担任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担任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74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网址: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徐佳晶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站:www.njcb.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1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jijin.txsec.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1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1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
  部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stock.pingan.com
  (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2)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530
  联系人:贾丽媛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3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4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4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层
  法人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4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4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人代表: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或www.jjmmw.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owbuy.com
  (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fund.bundtrade.com
  (1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91fund.com.cn
  (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14)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0)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2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www.pyfund.cn
  (2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2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0)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3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
  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3)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4)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3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9)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0)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42)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3)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4)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4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4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862161418888
  传真:+86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
  联系人:胡小骏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服务混合
  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充分把握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子行业呈现出的投资机会,通过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子行业的崛起所孕育的投资机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混合型基金,在投资中将对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作为基础,进而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注重股票资产在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内及其子行业的配置,并考虑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主题的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股票的投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略:
  (1)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的界定及涵盖
  现代服务主题包括现代服务业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以及具有现代服务概念、服务升级及预期的投资主题。
  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及子行业是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升级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面向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新型服务业。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行业的产生发展源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知识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显著特点。现代服务主题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以现代化的方式服务于社会,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2)现代服务主题的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现代服务主题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所投资的现代服务主题主要包括如下行业及其子行业:
  具体而言,现代服务主题的涵盖包括以下行业以及主题:
  1)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2)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
  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安防服务、国防服务以及其他特殊服务型企业);
  5)其他具有现代服务概念、服务升级及预期的投资主题。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基于现阶段明确属于现代服务主题的,和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动态调整扩大的现代服务主题范畴,确定合理的行业配置策略。总体上,主要包括以下策略: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现代服务主题相关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现代服务行主题面对的对象不同,市场需求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差异。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3)精选个股策略
  对于生产性现代服务主题服务业的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公共服务行业,本基金将紧密跟踪国民经济发展趋势,通过研究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结构以及周期的变化,分析并预测各子行业的发展前景,同时考虑行业估值与市场表现等因素,并且积极关注新兴服务业中不断涌现的投资机会,在考虑风险因素的前提下进行适度配置;对于个人消费服务生活性服务业类行业,本基金也将重点关注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积极配置在此过程中受益的子行业,抓住由此带来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关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业个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出现的服务类行业需求变化,都会对现代服务主题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在现代服务主题各行业及其子行业内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PE、PB、PEG、PS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0-95%;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5%-10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经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3)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3)、(14)、(21)、(22)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基金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证服务业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服务业指数成分股的涵盖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基本一致,中证服务业指数市场认可度较高;上证国债指数,市场认同度较高、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因此选择基准采用中证服务业和上证国债指数组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比较适合。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主题的混合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9年3月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98,144,769.09 88.08
其中:股票 1,198,144,769.09 88.0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2,591,300.00 5.34
其中:债券 72,591,300.00 5.3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6,202,001.18 6.34
8 其他资产 3,309,205.51 0.24
9 合计 1,360,247,275.78 100.00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6,071,343.34 1.96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23,748,930.12 39.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285,000.00 0.92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4,812,605.36 1.1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076,500.00 3.7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2,329,083.27 15.97
J 金融业 182,175,307.00 13.70
K 房地产业 46,992,000.00 3.5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804,000.00 5.2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190,000.00 1.9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660,000.00 2.5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98,144,769.09 90.12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46 汤臣倍健 4,400,000 100,540,000.00 7.56
2 601166 兴业银行 3,600,000 65,412,000.00 4.92
3 600570 恒生电子 680,000 59,540,800.00 4.48
?4 600519 贵州茅台 69,117 59,025,226.83 4.44
5 300365 恒华科技 2,200,000 56,562,000.00 4.25
6 000338 潍柴动力 4,499,906 53,323,886.10 4.01
7 300702 天宇股份 1,503,826 50,453,362.30 3.80
8 300662 科锐国际 1,200,000 48,780,000.00 3.67
9 600048 保利地产 3,300,000 46,992,000.00 3.53
10 601318 中国平安 600,000 46,260,000.00 3.48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2,007,200.00 5.4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2,007,200.00 5.4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84,100.00 0.0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2,591,300.00 5.46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5 国开1701 720,000 72,007,200.00 5.42
2 128061 启明转债 5,841 584,100.00 0.04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之内,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也未持有相关头寸。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之内,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也未持有相关头寸。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恒生电子600570:
  2018年7月8日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高级副总裁廖章勇、副总裁沈志伟接受公安机关刑事传唤事项(见公司公告2018-025号),1、公司法务部门从相关公安机关口头获悉,廖章勇和沈志伟自接受公安机关刑事传唤于2018年7月7日稍晚时候已满24小时,目前二人已处于解除刑事传唤阶段。2、上述刑事传唤事项源于公司前期在内部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司高管廖章勇、沈志伟涉嫌在外部以各种形式组织成立企业开展与恒生电子有竞争性的业务,公司内部调查发现二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相关商业秘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基于此向相关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上述事项目前仍处于公安机关的法律程序之中。
  2018年7月21日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涉行政处罚事宜的进展公告,,恒生网络被西城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恒生网络及其法定代表人宗梅苓被下达了限制消费令。恒生网络系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2亿元。截至2018年7月20日,恒生网络已缴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3号)所涉罚没款人民币23,121,028.61元,尚未缴付人民币416,346,462.07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末净资产金额约为人民币-4.21亿元。目前,恒生网络已无法正常持续运营,处于净资产不足以偿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3号)所涉罚没款的状态。目前,恒生网络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冻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支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42,135.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03,130.07
5 应收申购款 63,940.1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09,205.51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
  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04.22-2015.12.31 -5.70% 2.48% -7.54% 1.97% 1.84% 0.51%
2016.01.01-2016.12.31 -8.27% 1.28% -12.01% 1.08% 3.74% 0.20%
2017.01.01-2017.09.30 2.95% 0.77% 2.84% 0.44% 10.11% 0.33%
2018.01.01-2018.12.31 -17.07% 1.14% -24.85% 0.85% 7.78% 0.29%
2019.01.01-2019.03.31 21.99% 1.40% 18.46% 1.09% 3.53% 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60% 1.48% -17.69% 1.15% 13.09% 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现代服务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第七节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八节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9年6月4日前公告。
  2、“三、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人员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十、基金的投资”之“(九)、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9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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