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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A(1669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54292
基金代码 166904
公告日期 2019-05-29
编号 1
标题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68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月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4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管理人 5
二、基金托管人 19
三、相关服务机构 22
四、基金的名称 36
五、基金的类型 36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36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36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37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42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42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42
十二、基金的业绩 4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8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50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68960030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张冬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专户理财三部、专户理财四部、资产配置部、战略发展与产品部、专户产品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渠道管理部、机构一部、机构二部、机构三部、机构四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深圳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9年04月14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45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无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调研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民生银行董事会战投办主任。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代行总经理。
李操纲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历任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教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四营业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清算中心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国有银行改革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处、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中国银监会城市银行部综合处兼城商行监管处处长,中国银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巡视员(副局级)。2017年7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Clive Brown先生:董事,学士。历任Price Waterhouse审计师、高级经理,JP Morgan 资产管理亚洲业务、JP Morgan EMEA和JP Morgan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RBC EMEA全球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董事总经理、香港分行中国区CEO。
张星燎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葛洲坝电厂会计、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任、财务部副经理、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副主席、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任淮秀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财金学院投资经济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至今兼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跨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2008年共同创立金融智库中国金融四十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谭伟明先生:监事,香港专业文凭,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特许公认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曾在普华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怡富集团从事财务工作,曾任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北亚区主管、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客户亚太区(日本除外)主管。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亚洲业务总主管。
刘大明先生:监事,博士。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职员,北京光磊(博诚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主管,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及投资银行部研究员、部门经理助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静女士:监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局。2015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李杨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李操纲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宋永明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于善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资产配置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邢颖女士:督察长,博士。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及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2012年4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王国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金融时报社证券新闻部、总编室编辑、记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品牌宣传处副处长、高级业务主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6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陆欣先生: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上海交易中心债券交易员、债券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债券研究员、宏观分析师、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副总监;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副总监。2018年8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9月至今)、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9月至今)、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9月至今)、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9月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杨林耘女士(2014年09月至2018年03月);
李慧鹏先生(2015年08月至2018年10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由于善辉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资产配置部总监;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首席研究员;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陈廷国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首席分析师;蔡晓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孙伟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投资部副总监;李宁宁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景亮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总监;尹涛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二部总监助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的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的基金财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订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
1)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2)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注册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注册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订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廉赵峰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石静武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网站:stock.pingan.com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whys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cmschina.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基金业务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网址:www.cib.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092861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顾祥柏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65980380-8010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2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客户电话:400-6887-7899
联系人:姚庆荣
网站:www.tenyuanfund.com
(2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站:www.lufunds.com
(2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网站:www.yingmi.cn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服电话:95118,400 098 8511
联系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97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2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010-58170932
传真:010-58170840
网址:www.gscaifu.com
(2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服电话:400-817-5666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秦艳琴
电话:18600764131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联系人: 赵耶
电话:18551602256
传真:025-66996699-884131
网址:www.snjijin.com
(3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66-67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3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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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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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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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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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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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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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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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928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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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传真:010-848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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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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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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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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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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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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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贾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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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521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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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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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 400-6666-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cczq
(4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电话:010-85085000 0755-25471000
传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联系人:蔡正轩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平稳增值,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不通过任何方式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但在开放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债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不同类属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政策走向等宏观层面信息和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做出投资决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手段,对大类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利差水平、风险水平和它们之间的相关性为出发点,对于可能影响资产预期风险、收益率和相关性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跟踪,据此制定本基金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以达到控制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
本基金进行资产配置时所参考的主要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及其变化、利率水平及其预期变化、通货膨胀率、货币与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
除基本面因素以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其他可能影响资产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的因素,观察市场信心指标和市场动量指标等,力争捕捉市场由于低效或失衡而产生的投资机会。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会定期根据市场变化,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对当前资产配置进行评估并作必要调整。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针对市场突发事件等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及各类资产配置比例限制范围内进行及时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采用久期匹配等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构筑债券组合,保障本金安全的同时确保一定收益,通过回购放大等策略追求基金财产的超额回报。
1)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策略是债券投资最基本的策略之一,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变量进行自上而下的深入分析,在预测市场合理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判断利率变化的时间、方向和幅度,测算投资组合和业绩比较基准在收益率曲线变化时的风险收益特征,在控制资产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组合的久期,即在预期利率将要上升的时候相对业绩比较基准适当缩短组合的久期,在预期利率将要下降的时候相对业绩比较基准适当拉长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是分析利率走势和进行市场定价的基本工具,也是进行债券投资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在市场利率水平、不同期限市场上债券供求关系等因素发生变化的时候,收益率曲线上不同期限债券的收益率都将随之产生调整,从而使收益率曲线出现平行移动或非平行移动,其中非平行移动又可以分为正向蝶形形变、反向蝶形形变以及扭曲形变等。
如果收益率曲线发生了非平行移动,则在相同的久期策略下采用不同的组合,其组合收益率也将产生较大的差异。本基金将加大对收益率曲线形变的研究,在所确定的目标久期配置策略下,通过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变,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使本基金获得较好的收益。
收益率结构曲线平移
收益率结构曲线平移表现为长短期债券的收益率发生相同的变化,这种预期类似于利率预期。因此,本基金将采取同利率预期相同的投资策略。
收益率结构曲线变平坦
如果本基金预测具有较长剩余期限的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会出现较大变动,那么在图示上就会出现到期收益率结构曲线变得平坦一些,此时本基金将买入长期债券而卖出短期债券。
收益率结构曲线变陡峭
与上一种情况相反,如果本基金预测具有较短剩余期限的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会出现较大变动,那么相应的到期收益率结构曲线就会变得陡峭一些,此时本基金可以买入短期债券,卖出长期债券。
总之,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相应的操作,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赋税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不同品种之间的利差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间同一品种的利差情况及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在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之间进行优化配置,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具体各品种的选择策略
政府信用债券
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政府信用债券的投资,主要根据宏观经济指标、货币财政政策、市场供求等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未来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不同品种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状况,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企业信用债券
本基金对于其他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银行协议存款等信用类投资品种的投资,将参考外部评级结果、宏观经济所处阶段、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在有效控制整个组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流动性分析,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品种,以获取超额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资产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的结构及质量等因素,判断提前偿付风险和资产违约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预测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未来现金流,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筛选出经风险调整后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分离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和认股权证分开发行及交易的投资品种,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征。分离型可转债纯债部分与公司债的属性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首先,两者的上市地点均为交易所市场;其次,两者的发行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再次,两者的投资主体相似,主要为交易所的活跃参与者。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基本上按照公司债的投资策略进行分离债纯债的投资。
同时,分离债与公司债相比,具有流动性较好的优势,更容易变现。本基金计划在封闭期开始时,配置一定仓位的分离债,而在开放期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择机增加流动性较好的分离债的配置比例,以抵御潜在的赎回压力。
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将适时跟踪和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主体的财务状况以及营业模式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做好风险控制,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私募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尽量选择有担保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来提高偿债能力控制风险的私募债券,从而降低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在期限匹配上,本基金将选择与封闭期限相匹配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5)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
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是指选取处于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的券种进行配置,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到期日临近,其到期收益率将有所下降,从而产生较好的市场价差回报。本基金将积极关注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在收益率曲线较陡的部位适当采用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利用收益率曲线的快速下滑获得相应的收益。
6)回购策略
在债券投资中,回购不仅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段,也是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例如可以用逆回购代替短期债券、通过正回购进行杠杆操作从而放大收益等。本基金将通过比较回购交易收益和现券交易收益,在确保回购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利用回购套利,增加组合的收益。本基金将遵守银行间市场关于回购的有关规定,在相关规定的范围内,利用市场的平稳时期,进行回购融入资金,同时投资于3年以下的流动性较好的债券,以获取利差收益,增加投资人的回报。本基金还将密切关注和积极寻求由于短期资金需求激增产生的逆回购投资策略等投资机会。
7)套利策略
跨市套利。同一品种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同期限债券品种在一、二级市场上由于市场结构、投资者结构等原因在某个时期可能存在收益率的差异。本基金在充分论证套利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适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
跨期套利。本基金将利用一定时期内不同债券品种基于利息、违约风险、流动性、税收特性、可回购条款等方面的差别造成的收益率差异,同时买入和卖出这些券种,以获取二者之间的差价收益。
8)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严格依据上述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审慎分析债券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是本基金的重点关注对象:
1)符合上述投资策略的品种;
2)信用质量正在改善或者预期将改善的信用债券;
3)具有较高当期收入的品种;
4)有增值潜力、价值被低估的品种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理由: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是目前市场上专业、权威和稳定的,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状况的债券指数。由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与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所覆盖的市场范围基本一致,因此该指数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较恰当衡量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备案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9年0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656,748,093.76 97.27
其中:债券 2,639,796,093.76 96.65
资产支持证券 16,952,000.00 0.62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908,849.99 0.51
8 其他资产 60,577,592.78 2.22
9 合计 2,731,234,536.53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644,000.00 1.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09,109,093.76 96.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810,043,000.00 43.0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39,796,093.76 140.23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654068 16苏沙钢MTN001 1,100,000 110,770,000.00 5.88
2 101756038 17河钢集MTN015 1,000,000 104,950,000.00 5.58
3 101800975 18陕交建MTN002 1,000,000 103,680,000.00 5.51
4 122392 15恒大02 995,000 100,037,300.00 5.31
5 112343 16魏桥01 786,010 80,707,506.80 4.29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89193 17皖金1A2 400,000 16,952,000.00 0.90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5,977.9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0,521,614.8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0,577,592.78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A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60% 0.11% 1.65% 0.01% -3.25% 0.10%
2014年度 14.85% 0.19% 4.15% 0.01% 10.70% 0.18%
2015年度 14.90% 0.09% 3.18% 0.01% 11.72% 0.08%
2016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3日) 5.97% 0.08% 1.98% 0.01% 3.99% 0.07%
2013年8月12日至2016年10月13日 37.59% 0.13% 11.40% 0.01% 26.19% 0.12%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0.83% 0.10% -2.50% 0.15% 1.67% -0.05%
2017年度 2.42% 0.06% -3.38% 0.06% 5.80% 0.00%
2018年度 6.69% 0.11% 4.79% 0.07% 1.90% 0.04%
2019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22% 0.07% 0.47% 0.05% 1.75%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6年10月14日至2019年3月31日) 10.77% 0.09% -0.83% 0.08% 11.60% 0.01%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C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1.70% 0.12% 1.65% 0.01% -3.35% 0.11%
2014年度 14.39% 0.19% 4.15% 0.01% 10.24% 0.18%
2015年度 14.35% 0.10% 3.18% 0.01% 11.17% 0.09%
2016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3日) 5.69% 0.09% 1.98% 0.01% 3.71% 0.08%
2013年8月12日至2016年10月13日 35.89% 0.14% 11.40% 0.01% 24.49% 0.13%
转型后: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02% 0.10% -2.50% 0.15% 1.48% -0.05%
2017年度 2.14% 0.06% -3.38% 0.06% 5.52% 0.00%
2018年度 6.20% 0.11% 4.79% 0.07% 1.41% 0.04%
2019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13% 0.07% 0.47% 0.05% 1.6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6年10月14日至2019年3月31日) 9.66% 0.09% -0.83% 0.08% 10.49% 0.01%
转型前: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转型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后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
9、销售服务费;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11月28日公布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4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针对“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针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3、针对“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4、针对“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5、针对“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6、针对“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相关信息。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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