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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C(00703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52403
基金代码 007038
公告日期 2019-05-24
编号 1
标题 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87号),注册日期为:201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4月1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如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设立日期:2015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82786049

  联系人:王玲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42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占30%、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占25%、深圳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占25%、凯信恒有限公司占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3名独立董事。

  黄炜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在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工作,担任信贷部副经理;2002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新疆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清泉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重庆华华塑料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磊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投资银行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投资银行部,现任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耕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国际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新财富》杂志社,2009年1月起担任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孙学致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现任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独立管理人。

  冯梅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编辑,山西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张卫国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2004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

  宋粤霞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历任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文员、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足球俱乐部财务主管,现任凯信恒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

  赵伟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厦门南鹏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2015年1月参加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2015年8月起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IT工程师。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耕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邱张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总监。2018年10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刘菲先生,总经理助理,大学本科。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电脑部、中国银河证券宜昌新世纪营业部电脑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营业部电脑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等,2007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2015年5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周明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日本电信电话有限公司(日本)研发部,深圳市联想信息产品有限公司开发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乾坤期货有限公司合规部。2015年8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兼机构业务部、渠道业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雅洁女士,金融学与会计学双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基金投资研究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3年6月至2015年9月在博时基金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和投资工作,曾担任博时上证企债30ETF等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2月至2013年5月在融通基金从事信用债研究工作。2015年9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前海联合添惠纯债(2018年4月10日至今)兼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2015年12月24日至今)、前海联合添鑫定开债券(2016年10月18日至今)、前海联合添利债券(2016年11月11日至今)、前海联合永兴纯债(2017年8月14日至今)、前海联合添和纯债(2016年12月7日至今)、前海联合泳祺纯债(2018年9月6日至今)和前海联合泳盛纯债(2019年1月1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总经理王晓耕女士,基金经理林材先生,基金经理王静女士,基金经理张雅洁女士,基金经理黄海滨先生,基金经理敬夏玺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林彬

  电话:0571-88269636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718,696,77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2、主要人员情况

  沈仁康先生,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沈先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期间兼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并同时担任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期间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徐仁艳先生,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徐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浙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016)。截至2018年末,浙商银行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242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2017年4月21日,首家控股子公司-浙银租赁正式开业。2018年4月10日,香港分行正式开业,国际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速。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总资产1.65万亿元,客户存款余额9748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8654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7.15%、13.26%、28.59%;不良贷款率1.20%,资产质量保持同业领先水平。在英国《银行家》 (The Banker)杂志“2018年全球银行1000强(Top 1000 World Banks 2018)”榜单上,按一级资本位列第111位,较上年上升20位;按总资产位列第100位,较上年上升9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行紧紧围绕“两最”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战略,主动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合规经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严防金融风险,支持金融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稳健增长。2018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4.90亿元,增长4.94%,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73%,平均权益回报率14.17%。营业收入390.22亿元,增长13.89%,其中:利息净收入263.86亿元,增长8.18%;非利息净收入126.37亿元,增长27.99%。营业费用121.42亿元,增长8.58%,成本收入比29.99%。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130.30亿元,增长38.99%。所得税费用22.90亿元,下降16.23%。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是总行独立的一级管理部门,根据业务条线下设业务管理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外包业务中心)、监督中心,保证了托管业务前、中、后台的完整与独立。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托管部从业人员共37名。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业务的发展模式、运营方式以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基金会计核算、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内控与风险防范、信息系统管理、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及应急处理等制度,系统性地覆盖了托管业务开展的方方面面,能够有效地控制、防范托管业务的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于2013年11月13日核准浙商银行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519号。

  截至2019年3月31日,浙商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66只,规模合计1429.17亿元,且目前已经与数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达成托管合作意向。

  (五)基金托管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团队,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4、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qhl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40-0099

  (2)前海联合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余伟维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23219000

  联系人: 李笑鸣

  网址:http://www.htsec.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8229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 李玉婷

  网址: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张崎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西裙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66-66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com

  (7)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jjmmw.com

  (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58

  联系人:刘美薇

  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15

  传真:021-8035961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noah-fund.com

  (1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钟琛

  网址:www.yingmi.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6-665

  联系人:陆敏

  网址:www.ehowbuy.com

  (1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80365020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葛佳蕊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56580660

  传真:010-56580666

  客服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陈铭洲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传真: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段京璐

  网址:www.yilucaifu.com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58845312

  传真:010-58845306

  联系人:陈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7)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公司网站:www.new-rand.cn 或 www.jrj.com.cn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www.fundzone.cn

  (2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675

  联系人:熊丽

  网址:http://www.cnht.com.cn/

  (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刘芸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嘉琦

  电话:0755-82880158

  (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1101685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ound.com.cn

  (24)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84034477

  联系人:张烨

  网站:www.jfzinv.com

  (25)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9

  联系人:王旋

  网址:http://jr.tuniu.com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刘洋

  网址:www.hexun.com

  (2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徐伯宇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267号金融服务广场2期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35

  (29)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 徐晓荣

  电话: 010-58170876

  传真: 010-58170800

  (30)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济安财富

  (3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注册资本:22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徐淼

  电话:027-87006009-8015

  传真:027-87006010

  (3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33)深圳市小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09号瀚森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梁明锋

  联系人:黄碧莲

  电话:0755-32981999

  传真:0755- 32981999-8001

  (34)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电话:18511290872

  传真:010-59013707

  (3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3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3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韩笑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3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3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095

  (4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4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712195

  传真:021-52975270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6537-0077*249

  传真:021-5508-5991

  (4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塔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15011386983

  (4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4818

  联系人:陈媛

  网址:www.shhxzq.com

  (4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166

  联系人:刘志斌

  网址:www.essence.com

  (4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冷飞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网址:www.wacai.com

  (4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 021-68889082

  传真: 021-68889283

  网址:www.pytz.cn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汗青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jinrong.suning.com

  (4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 010-56075718

  传真: 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5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 010-56075718

  传真: 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52)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电话:0755-22676026

  传真:0755-26640652

  联系人:胡闻智

  网址: www.caiho.cn

  (53)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 林琼

  电话:021-60907378

  传真:021-60907397

  联系人:黄志鹏

  网址:www.youyu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54)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52号民生金融中心22楼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0411-62623081

  传真:0411-62623236

  联系人:王清臣

  网址:www.fundyi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25129526

  传真: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陈艳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隐煜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四、基金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期限结构配置、类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调整策略

  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趋向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并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而获取较高的总回报。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3、行业配置策略

  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4、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组合限制(2)、(9)、(13)、(14)的约定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关联交易原则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2、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来获取的收益,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经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663,169,000.00 98.23
其中: 债券 4,663,169,000.00 98.2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3,731.73 0.01
8 其他资产 83,464,589.97 1.76
9 合计 4,747,067,321.7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780,159,000.00 107.8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08,301,000.00 31.62
4 企业债券 101,660,000.00 2.9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781,350,000.00 22.29
9 其他 - -
10 合计 4,663,169,000.00 133.0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221 15 国开21 3,500,000 353,150,000.00 10.08
2 111804069 18 中国银行CD069 3,000,000 293,040,000.00 8.36
3 111807206 18 招商银行CD206 3,000,000 293,010,000.00 8.36
4 1820065 18 渤海银行03 2,600,000 263,926,000.00 7.53
5 1828014 18 兴业绿色金融01 2,500,000 253,900,000.00 7.2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18渤海银行03债务主体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事项:

  2018年11月9日,渤海银行由于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及自营投资资金违规用于缴交土地款等5项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人民币2530万元。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渤海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上述罚款占其净利润及净资产比例较低,且渤海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AAA评级,该事项对渤海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渤海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渤海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渤海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渤海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18兴业绿色金融01债务主体被地方法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处罚事项:

  (1)2018年4月19日,兴业银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12项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5870万元。

  (2)2018年6月,深圳市消委经调查认为兴业银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首期款无监管期限约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监管终止条件严苛,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消费者权益没有充分保护,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发出《调查函》,要求兴业银行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书面函复深圳市消委会。8月8日,兴业银行向深圳市消委会复函,并提交了整改后的《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根据深圳市消委会的要求,对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了修改。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兴业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各项监管指标及财务指标表现良好,实力强,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AAA评级,上述事项对兴业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兴业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兴业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兴业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兴业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18民生银行01债务主体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事项:

  (1)2018年11月9日,据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民生银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2)2018年11月9日,据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民生银行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等7项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3160万元的罚款。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民生银行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情况良好,上述罚款占其净资产及净利润比例低,且民生银行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AAA评级,上述事项对民生银行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民生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民生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民生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民生银行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18光大租赁债发债主体被人民银行地方分行处罚事项:

  2019年2月14日,据武银罚字〔2019〕第5号,光大金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光大金租股东背景强,业务发展良好,主体评级为市场最高的AAA评级,该事项对光大金租自身信用基本面影响很小,对其短期流动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本基金投资于光大金租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光大金租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光大金租,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光大金租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3,464,490.76
5 应收申购款 99.2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3,464,589.97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前海联合添惠纯债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 年4 月10 日 3.88% 0.04% 2.01% 0.01% 1.87% 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2019 年1 月1 日 1.60% 0.07% 0.68% 0.01% 0.92% 0.06%
至2019 年3 月31

2018 年4 月10 日 5.54% 0.05% 2.71% 0.01% 2.83% 0.04%
至2019 年3 月31


  前海联合添惠纯债C

  ?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 年2 月22 日 0.01% 0.06% 0.29% 0.01% -0.28% 0.05%
(C 类份额生效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证券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份额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1月24日刊登的《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对“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8、对“基金的信息披露”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9、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10、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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