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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A(00604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41497
基金代码 006048
公告日期 2019-05-09
编号 1
标题 关于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5月15日证监许可[2018]820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而来,《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13日生效。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5月9日起为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6048,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413。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3%/年,对持续持有期限少于7天(不含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限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4、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由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5月9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开放互相转换业务。

  2、本次修改不涉及原《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3、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5、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改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基金份额类别:_指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
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A_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C_类基金份额:_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

销售服务费: 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七、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不
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
份额类别设置和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七、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 其中:
1、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而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
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分别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
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减少
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和对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余额的计算方式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_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具体见招募说
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
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
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 在基金持续营
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
规则的规定。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余额的计算方式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_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具体见招募说
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
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
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 在基金持续营
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
规则的规定。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标准或费率的除外;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
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
高销售服务费, 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标准或
费率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
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对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
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
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
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
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
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
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
基金交易账户对本基金各类别份额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
独立、互不影响;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三)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
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三)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
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
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
介上。
(六)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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