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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00079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37403
基金代码 000797
公告日期 2019-05-06
编号 1
标题 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8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6.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戴兴卓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3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事。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首席运营官(COO)、党委委员,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史纲先生,副董事长,博士。曾任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中央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顾问、代理董事长、副董事长,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券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德兴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台湾华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襄理、副理,摩根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摩根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协理、副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基富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桥先生,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硕士。曾任IBM公司商业咨询顾问主管,国信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顾问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零售与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兼)、公司助理总裁,分管财富管理、投资顾问、零售业务、金融科技等业务线。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慈观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曾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荷西分校助理教授,美国CSI公司研究分析师,台湾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台湾华通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祝继高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庆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北京安贞东方医院(筹备)投资总监。现任东方安贞(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部长、资深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雍苹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毕薇女士,职工监事,四川师范大学学士,EMBA在读。曾任国金证券营销中心销售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方正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2017年8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潘英杰先生,职工监事,学士。曾任杭州弘一软件计算机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研发工程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产品技术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业务分析及项目管理主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运营总监。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李长桥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曹磊先生,督察长,学士。曾任湖南电梯厂财务部财务主管、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稽核审计部初级业务经理、大有期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健先生,本科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2009年3月至2014年12月于包商银行债券投资部担任执行经理助理;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助理总监职务;2018年8月至今,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担任拟任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任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程同朦先生,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同济大学金融学专业。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投资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担任同业投资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部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担任拟任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李长桥先生,总裁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委员:
王健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符健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杜晓霞女士,交易部代理部门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4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代销机构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李芸
联系电话:010-59355906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客服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郭勇
联系电话:010-59355652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e5618.com
(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jijin.com
(5)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联系人:田为奇
电话:021-68889082
传真:021-68889283
网址:www.pytz.cn
(6)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甘蕾
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lzq.com.cn
(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9)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13480169928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zq.com.cn
(1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66liantai.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电话:010-57303985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郭宇前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婧、杨丽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确保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对短期货币市场利率的走势进行预测和判断,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综合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优先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因素,根据各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的各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表现受到基础利率及信用利差两方面影响。本基金对于信用债仓位、评级及期限的选择均是建立在对经济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以及收益水平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的基础上。此外,信用债发行主体差异较大,需要自下而上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发债主体企业的实际信用风险,通过比较市场信用利差和个券信用利差以发现被错误定价的个券。本基金将通过在行业和个券方面进行分散化投资,同时规避高信用风险行业和主体的前提下,适度提高组合收益并控制投资风险。
3、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研判,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要求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上升时,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下降时,则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4、债券回购策略
首先,基于对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比例,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运作期内,根据资金头寸,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5、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类工具,必须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根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赎回情况的动态预测,主动调整组合中高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通过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合理分配基金的未来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超额收益。
(二)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对中国证券市场和行业的影响;
3、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4)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三)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程序
本基金通过整合投资研究团队整体力量,充分发挥宏观策略分析师、研究员、基金经理等不同岗位的角色参与能力。注重建立完整的投资决策流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宏观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市场运行特征等方面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研究员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下一阶段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3、在充分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研究部提交核心研究池和研究池,通过基金合同筛选,决定基金核心投资池和投资池;
4、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5、在授权范围内,基金经理实施投资组合方案;
6、交易部执行交易指令;
7、绩效评估人员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活期存款是具备最高流动性的存款,本基金期望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使本基金达到类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以及更高的收益,因此选择活期存款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0,796,248,182.91 91.45
其中:债券 10,796,248,182.91 91.45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01,428,319.88 8.48
4 其他资产 7,330,207.75 0.06
5 合计 11,805,006,710.54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2.7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099,100,291.31 21.6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应取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其投资的市场(如银行间市场)可交易,即可视为交易日。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8年12月27日 24.57 巨额赎回 2
2 2018年12月28日 21.65 巨额赎回 2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16 21.6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33.3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4.8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13.2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44.9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21.64 21.64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16,271,773.93 9.4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470,999.08 2.0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470,999.08 2.0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9,679,505,409.90 99.80
8 其他 - -
9 合计 10,796,248,182.91 111.32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895785 18南京银行CD066 10,000,000 987,866,118.10 10.19
2 111811308 18平安银行CD308 10,000,000 979,857,563.59 10.10
3 189955 18贴现国债55 9,200,000 916,271,773.93 9.45
4 111815596 18民生银行CD596 8,000,000 796,501,364.16 8.21
5 111815614 18民生银行CD614 6,500,000 646,716,388.37 6.67
6 111815613 18民生银行CD613 6,000,000 596,969,724.04 6.16
7 111809224 18浦发银行CD224 5,500,000 538,133,966.47 5.55
8 111881491 18盛京银行CD306 5,000,000 498,741,468.34 5.14
9 111815597 18民生银行CD597 5,000,000 497,813,595.12 5.13
10 111809388 18浦发银行CD388 5,000,000 497,474,898.15 5.13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45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4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71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0%。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7,330,207.75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330,207.75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24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09/24-2014/12/31 1.0549% 0.0044% 0.0949% 0.0000% 0.9600% 0.0044%
2015/01/01-2015/12/31 3.7717% 0.0043% 0.3500% 0.0000% 3.4217% 0.0043%
2016/01/01-2016/12/31 2.9956% 0.0020% 0. 3510% 0.0000% 2.6446% 0.0020%
2017/01/01-2017/12/31 4.0157% 0.0009% 0.3500% 0.0000% 3.6657% 0.0009%
2018/01/01-2018/12/31 3.8456% 0.0020% 0.3500% 0.0000% 3.4956% 0.0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09/24)-2018/12/31 16.6654% 0.0029% 1.4959% 0.0000% 15.1695% 0.0029%
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含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含397天)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本基金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九、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十、基金的业绩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业绩的数据。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更新了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披露了自2018年9月24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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