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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丰利增强债券(0061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14356
基金代码 006102
公告日期 2019-04-12
编号 1
标题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期)(摘要)
信息全文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3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28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4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B座507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0350835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何萍
股权结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肖风先生,董事长,196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生学历。历任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券办副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董事长、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联数据股份公司董事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独立董事、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邓宏光先生,董事,1971年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国际经营管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国石油集团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石化设备设计师、中国石化集团石化设备设计师、兴业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行业研究员、天同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方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指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惠先生,董事,1967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处助理调研员、综合处副处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钟睒睒先生,董事,1954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养生堂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挺进先生,董事,1979年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及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与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特聘专家、复旦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授或研究员。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硕士,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学术秘书;中信国际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理、综合部经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科长、支行行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养生堂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养生堂有限公司顾问。
赵琦女士,监事,1971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谢志强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浙江证监局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曾借调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工作。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高远女士,职工监事,1986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学士。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9年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聂挺进先生,总经理,1979年生,简历同上。
唐生林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生,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曾任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成部系统工程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郭乐琦女士,督察长,1980年生,南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台风控、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合伙人、平安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中心、CIO办公室PE投资管理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查晓磊先生, 1982年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核心研究员,博时基金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博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及大宗商品分析师兼投资经理助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智能投资部总经理,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锦程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自营投资经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贾腾,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硕士,曾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5 年 8 月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目前任职于股票投资部。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聂挺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叶予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79年生,复旦大学数学金融硕士。历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外汇交易员、利率互换交易员、跨产品自营交易员、债券自营交易员、汇率利率及债券交易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唐桦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0年生,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
倪权生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年生,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查晓磊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2年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核心研究员,博时基金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博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及大宗商品分析师兼投资经理助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智能投资部总经理,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年生,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海外投资部投资助理,交易部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交易主管,上海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岗位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有效性原则:用科学合理的内控程序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评估、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各种成本,提高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机制。
(1)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为公司不同层面的监督机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估。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责。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决策和执行系统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对公司事项发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独立性、防火墙以及相互制约、互为衔接的原则,设立满足公司经营运作必需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公司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日常运作的有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机联系,前者的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提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评价,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和督察长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评估。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负责落实相关事项。
5、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共分四层: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成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形成第三道防线;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周国丽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其他销售机构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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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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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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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1号楼111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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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cb.com
(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及http://www.jjmmw.com
(1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B座507室
联系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 高日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号楼25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叶凯韵






四、 基金的名称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精选债券进行投资,并辅以适度的权益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国际资本流动和其他影响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预判对未来利率市场变化情况。
根据对未来利率市场变化的预判情况,分析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和风险水平特征,并以此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
2、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市场利率的各种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走向、资金供求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以确定基金组合的久期目标。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将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提高基金组合久期;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缩短基金组合久期,以规避组合跌价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梯形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最大限度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债券组合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不同债券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化状况、信用风险评级、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并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上将安全性因素放在首位,优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防范违约风险。其次,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将根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实际情况,挖掘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若发现该类券种主要由于市场波动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此类低估品种,并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期限段进行投资。
(2)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或含赎回或回售权的债券等,这类债券赋予债权人或债务人某种期权,比普通的债券更为灵活。本基金将采用专业的分析和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可转债的久期、票面利率、风险等债券因素以及期权价格,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获得超额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底层资产信用状况变化,并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情况,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信用债券相比,一方面,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且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另一方面,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鉴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弱流动性和高风险性,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等要素,判断行业景气度;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估值(PE、PS等)、市值、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环比变化、净利率环比变化、应收账款、存货、收入增速、净利增速、不同期限的价格动量与反转等指标,并结合企业的基本面情况挑选出优质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6,523,400.00 96.55
其中:债券 136,523,400.00 96.5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12,501.14 1.35
8 其他资产 2,971,513.91 2.10
9 合计 141,407,415.0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6,070,400.00 11.7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6,070,400.00 11.75
4 企业债券 100,429,000.00 73.4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024,000.00 14.6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6,523,400.00 99.8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5 国开1701 160,000 16,070,400.00 11.75
2 1480062 14甘公投债01 100,000 10,468,000.00 7.65
3 143449 18航租01 100,000 10,134,000.00 7.41
4 1780005 17龙湖绿色债01 100,000 10,096,000.00 7.38
5 101664013 16一心堂MTN001 100,000 10,055,000.00 7.35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840.0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55,681.78
5 应收申购款 992.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71,513.9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9% 0.02% -0.22% 0.32% 1.11% -0.3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未满一年,尚未完成建仓。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Y<30日 0.75%
Y≥30日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六、基金份额的发售”部分。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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