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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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00031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09745
基金代码 000318
公告日期 2019-03-28
编号 1
标题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3月 28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4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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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基金简称
000316 基金主代码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运作方式
2013年 11月 2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00,466.29份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不定期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17 : 0003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932,028.70份 29,068,437.5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目标
1、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
周期,由此预测利率变动的方向和趋势。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
属性,确定债券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同时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
最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采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对
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收益进行分析,
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券类别配置
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宏观分析和久期及期限结
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流动性、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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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兼顾其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各品种的利差和
变化趋势。
2、个券的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除外)
个券的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1)利率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久期配置策
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
动性,通过采取利差套利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决定投资品种。
(2)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除外)
本基金对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品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基金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
置策略基础上,对信用品种的系统性因素进行分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益和风
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和公司基本面研究方法对债
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
置。
(3)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基于信用品种投资略,在此基础上重
点分析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规避
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对私募债发行人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综合分析;最后,结合私募债的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
因素,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相关特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债券和股票之
间。在进行可转换债券筛选时,本基金将首先对可转换债券自身的内在债券价
值(如票面利息、利息补偿及无条件回售价格)、保护条款的适用范围、流动
性等方面进行研究;然后对可转换债券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形成对
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最后将可转换债券自身的基本面评分和其基础股票的基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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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以确定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品种。
4、其它交易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
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
式。
中证全债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
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惠利 A份额为较低预期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惠利 B份额为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
益的基金份额。若在分级运作周期内惠利
B份额设置保本保障机制的,则惠利 B份
额为较低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基金
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黄乐军 姓名 张燕
021-38429808 联系电话 0755-83199084
huanglejun@zhfund.com 电子邮箱 yan_zhang@cmbchina.com
400-888-9788、
021-387897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021-68419525 传真 0755-8319 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www.zhfund.com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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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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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62,191.07 39,567,228.92 128,461,539.90
本期利润 -116,884.04 152,969,924.68 -8,722,944.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4 0.0435 -0.00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1% 2.26% -0.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59 0.2352 0.189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013,661.74 152,310,372.07 5,443,377,550.5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4 1.0043 0.9890
注 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
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8% 0.03% 2.91% 0.05% -2.43% -0.02%
过去六个月 1.47% 0.04% 4.31% 0.06% -2.84% -0.02%
过去一年 -0.01% 0.18% 8.85% 0.07% -8.86% 0.11%
过去三年 1.45% 0.25% 10.65% 0.08% -9.20% 0.17%
过去五年 27.21% 0.26% 33.33% 0.08% -6.12% 0.1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7.59% 0.25% 33.95% 0.08% -6.36% 0.17%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 2013年 1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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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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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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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 2004年 3月 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33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小震
投资副总
监,本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惠裕纯债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
中海惠祥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2016年 4月
16日
- 20年
江小震先生,复旦大学金
融学专业硕士。历任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中维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部门经理、天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恒康天安保险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部经理、太平
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经理。2009年 11月
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固
定收益小组负责人、固定
收益部副总监、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现任投资副总
监。2010年 7月至 2012
年 10月任中海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2月至 2017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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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合嘉
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月任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4月至 2018
年 3月任中海惠丰纯债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6年 4月至
2018年 5月任中海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4月至 2018
年 5月任中海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7月至 2018年 5
月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3月至 2018年 9
月任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1年 3月至今任中
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1月至今任中海惠裕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4
年 8月至今任中海惠祥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6年 4月至今
任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8月至今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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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投研决策内部控制、交易执行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监察稽核
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股票、债券、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全
程公平交易管理。
投研决策内部控制方面:(1)公司研究平台共享,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经理通过研究平台平
等获取研究信息。(2)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
监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交易执行内部控制方面:(1)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研究报告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根据公
司制度规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
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特殊情况,制度规定需书面留痕。
(2)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力求保证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综合平衡交易原则得以落实。(3)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
数被动投资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4)债券场外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上公平公正地进
行询价,并由公司对询价收益率偏离、交易对手及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5)在特殊情况下,
投资组合因合规性或应对大额赎回等原因需要进行特定交易时,由投资组合经理发起暂停投资风
控阀值的流程,在获得相关审批后,由公司暂时关闭投资风控系统的特定阀值。完成该交易后,
公司立即启动暂停的投资风控阀值。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1)公司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2)公司对所有组合本报告期内日内、3日、5日同向交易数据进行了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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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行两两比对,对于相关采集样本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3)
对于不同时间期间的同组合反向交易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交易时机等进行综合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整体上贯彻
执行制度约定,加强了对投资组合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
(1)对于两两组合的同向交易,我们从日内、3日、5日三个时间区间进行假设价差为零,T
分布的检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公司结合比较两两组合间的交易占优比、采集的样本
数量是否达到一定水平从而具有统计学意义、模拟利益输送金额的绝对值、模拟利益输送金额占
组合资产平均净值的比例、模拟利益的贡献率占组合收益率的比例、两两组合的持仓相似度及两
两组合收益率差的比较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2)对于两两组合的反向交易,公司采集同一组合对同一投资品种 3日内反向交易;两两组
合对同一投资品种 3日内反向交易;并结合市场该投资品种的总成交量进行综合分析。
(3)对于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相关组合经理均根据制度要求提交审批单并书面留痕。
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执行了公平交易制
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发现组合存在有可能导致重大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
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
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公司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
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中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这些
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既有短期的也有长期的,既有周期性的也有结构性的。具体来说地方政府
隐性债务治理伴随基建投资大幅下滑,限贷限购以及调整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等一系列调控措施
出台使地产周期拐头向下,汽车等消费数据低迷,而中美贸易摩擦甚至引发对中国战略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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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深度思考。这些潜在的经济下行压力促使央行提前采取逆周期调节政策,并在 2018年下半年
开始放弃跟随美联储加息,货币政策全面转向以对冲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为主。
在这种经济环境背景下,中国债券市场在 2018年走出了严重分化的行情。一方面货币市场资
金充裕,无风险收益率从年初开始一路下行,利率债牛市贯穿全年。另一方面,持续推进的去杠
杆措施改变了金融机构的行为模式,信用传导机制失灵,最终开始影响实体经济融资。信托委贷
等非标融资持续下滑,而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等表内融资方式又因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影响难以
完全对冲,导致社会融资规模一路走低,中低评级民营企业融资首当其冲。和利率债市场一路走
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信用债市场分化严重,中低评级信用债和民企债信用利差持续走扩,信用
违约事件频频爆出,债券市场呈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
本基金在 2018年各类资产持仓比例变化不大,结构相对均衡。在操作上,各资产比例严格按
照法规要求,没有出现流动性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净值为 1.0004元(累计净值 1.2672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
值增长率为-0.01%,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8.86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海外环境方面,短期内美国经济基本面景气度仍高,但政治博弈僵局和资本市
场调整等因素可能制约美联储加息进程;而欧元区经济疲态显现,英国退欧谈判仍是很大的不确
定因素;全球范围贸易摩擦和政治风险不容忽视,经济共振下行风险加大,全球央行货币紧缩政
策预计进入观察期。
国内经济方面,中美贸易谈判有望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宏观经济整体上将呈现降中趋稳的
态势,基本面、资金面以及政策面对债市仍较为友好。从历史区间来看,多数期限的利率债到期
收益率处在历史均值以下 1/4分位以上,长端利率债到期收益率的绝对水平经过 2018年的大幅下
行已经到了历史 1/4 分位附近,性价比降低。利率债走势短期会受到一定掣肘,但最终还是回归
到基本面上,而短端中高等级信用债仍然具有较好的配置价值。因此我们对 2019年的债券市场整
体持中性偏乐观的判断,策略上顺势而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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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
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
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
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
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自 2018年 7月 20日至 12月 31日,本基金曾出现超过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相关后续运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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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
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
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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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1372718_B1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18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海
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
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
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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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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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蔺育化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6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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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64,969.29 7,554,477.67
结算备付金 - 1,660,000.00
存出保证金 617.10 45,688.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4,645,369.50 69,435,646.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4,645,369.50 69,435,64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77,964,214.4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5,115,030.14
应收利息 7.4.7.5 1,173,652.90 1,542,177.3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6,084,608.79 213,317,23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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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59,821,876.3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905.02 851,194.10
应付托管费 6,108.03 226,985.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89.79 1,919.6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8.97 34,887.13
应交税费 295.24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0,000.00 70,000.00
负债合计 70,947.05 61,006,862.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6,878,452.38 113,605,127.97
未分配利润 7.4.7.10 9,135,209.36 38,705,244.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13,661.74 152,310,372.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084,608.79 213,317,234.38
注: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0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6,000,466.29份,其中 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人民币 1.0135元,份额总额 6,932,028.70份;
B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人民币 0.9972元,份额总额 29,068,437.5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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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492,107.77 208,326,662.11
1.利息收入 2,466,373.95 201,493,730.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1,782.32 50,049,842.91
债券利息收入 2,172,575.31 126,024,966.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5,909.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42,016.32 25,413,012.1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219,573.21 -217,410,151.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219,573.21 -217,410,217.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65.7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3,245,307.03 113,402,695.7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110,840,387.44
减:二、费用 608,991.81 55,356,737.4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19,213.73 22,054,448.80
2.托管费 7.4.10.2.2 85,123.68 6,955,878.8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9,261.91 186,462.77
4.交易费用 7.4.7.19 10,525.66 215,964.12
5.利息支出 82,222.87 25,506,382.6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2,222.87 25,506,382.64
6.税金及附加 4,746.66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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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费用 6.4.7.20 87,897.30 437,600.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6,884.04 152,969,924.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16,884.04 152,969,924.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05,127.97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38,705,244.10 152,310,372.0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16,884.04 -116,884.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86,726,675.59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453,150.70 -116,179,826.29
2.基金赎回款 -86,726,675.59 -29,453,150.70 -116,179,826.29
26,878,452.3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135,209.36 36,013,661.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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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99,279,638.87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044,097,911.70 5,443,377,550.5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152,969,924.68 152,969,924.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4,285,674,510.90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58,362,592.28 -5,444,037,103.18
3,265,611.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94,321.91 4,359,933.23
2.基金赎回款 -4,288,940,122.22 -1,159,456,914.19 -5,448,397,036.41
113,605,127.9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38,705,244.10 152,310,372.0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皓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____
7.4 报表附注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3]1083号《关于核准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3年 10月 17日至 2013年 11月 1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
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327,183,138.07元,经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 W[2013]B12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年 11月 21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327,600,061.6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16,923.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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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流动性、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
征划分为惠利 A份额和惠利 B份额两级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2年为一分级运作周期,
按分级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惠利 A份额、惠利 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
期起始日起每 6个月开放一次赎回和(或)申购,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 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利 A份
额的申购,第 4个开放日不开放惠利 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除开放日(或开放期)外,两级份额在
分级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本基金管理人仅针对惠利 B 份额提供保本,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仅针对惠利 B份额的保本提供保本保障。
根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 2015年 11月 16日公布的《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运作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惠利 B份额的保本周期每 2年为一个周
期,保本周期与分级运作周期为同一期间。惠利 B 的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保本周期的到期日为 2017年 12月 21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
该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 12月 16日公布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利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运作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分级运作周期届满并进入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时,若本基金惠利 B 份额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的,则惠利 B份额不再设置保本保障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惠利 B不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
件,因此本基金转入第三个运作周期时不再对惠利 B份额设置保本保障机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惠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
每 6个月的对应日。折算日日终,惠利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惠利 A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惠利 B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
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折算日日终,惠利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惠利 B份额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若惠利 B份额发生保本偿付,则不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但
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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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个月内卖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
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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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
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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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
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月 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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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洛希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海恒信”)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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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319,213.7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2,054,448.80
152,283.5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963,533.97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85,123.68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6,955,878.8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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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合计
中海基金 10.29 - 10.29
招商银行 17,162.68 - 17,162.68
国联证券 - - -
合计 17,172.97 - 17,172.9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合计
招商银行 193,302.93 - 193,302.93
招商银行 14,986.88 - 14,986.88
国联证券 - - -
合计 208,289.81 - 208,289.81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年 12月 3日,惠利 A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率为 0.35%,自 2013年 12
月 4日起,惠利 A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率为 0.25%。惠利 A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惠利 A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惠利 B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 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
对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4 页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000.01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0,000,000.01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9,929,493.55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70,506.46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000.01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7.0200%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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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64,969.29 22,394.38 7,554,477.67 203,459.32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9,132.73 元(2017 年度:人民币
223,256.81元),2018年末无结算备付金余额。(2017年末:人民币 1,660,000.00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没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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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
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4,645,369.5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 2017年
12 月 31 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879,646.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66,556,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
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
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
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36,013,661.74元,已连续超过 110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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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改变这一状况。
除此以外,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9年 3月 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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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4,645,369.50 96.01
其中:债券 34,645,369.50 96.0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4,969.29 0.73
8 其他各项资产 1,174,270.00 3.25
9 合计 36,084,608.7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为债券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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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411,800.00 1.1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735,819.50 82.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735,819.50 82.57
4 企业债券 4,497,750.00 12.4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4,645,369.50 96.2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8005 国开 1701 209,000 20,991,960.00 58.29
2 018002 国开 1302 77,190 7,722,859.50 21.44
3 136133 16国电 01 30,000 2,998,500.00 8.33
4 136177 16电气债 15,000 1,499,250.00 4.16
5 018006 国开 1702 10,000 1,021,000.00 2.8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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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序号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17.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73,652.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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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待摊费用
8 其他 -
9 合计 1,174,270.0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为债券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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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43 中 海
惠 利
分 级
债券A
28,526.87 - - 6,932,028.70 100.00%
127 中 海
惠 利
分 级
债券B
228,885.34 - - 29,068,437.59 100.00%
370 合计 97,298.56 - - 36,000,466.29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中海惠利
分级债券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318.95 0.0046%
合计 318.95 0.000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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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0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0
合计 0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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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A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1 月 21 日)基
金份额总额
1,537,576,037.09 790,024,024.5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193,484.45 142,471,374.91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417,811.87 113,402,937.3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156,356.12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32,028.70 29,068,437.59
注:报告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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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免去杨皓鹏先生代理督察长职务,聘任黄乐军先生担任督察长职务。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第二个运作周期于 2017年 12月 21日到期,并于 2018
年 1月 22日进入第三个运作周期。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已预
提审计费 35,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暂未支付,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
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 - - -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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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 1 - - 9,292.27 100.00% -
注 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联合调研和各类投资研讨会。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
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
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险管理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 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
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 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93,881,583.39 100.00% 45,500,000.00 100.00% -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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