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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新得润混合(0020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98174
基金代码 002007
公告日期 2019-03-30
编号 1
标题 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新得润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14,146.2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对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分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执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增加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组合收益的最大化,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稳健、业绩优良、具有可持续增长前景或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合理价格买入并进行中长期投资。本基金股票投资具体包括行业分析与配置、公司财务状况评价、价值评估及股票选择与组合优化等过程。

业绩比较基准
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罗菲菲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8

传真
010-66583158
010-58560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1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305,586.58
36,750,698.15
1,298,070.64

本期利润
14,522,674.34
62,661,268.54
170,412.4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44
0.0684
0.00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3%
7.00%
0.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56
0.0418
0.000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847,611.29
990,930,726.36
907,263,406.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6
1.070
1.00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1%
0.11%
-1.95%
0.48%
2.96%
-0.37%

过去六个月
0.83%
0.09%
-1.43%
0.44%
2.26%
-0.35%

过去一年
2.43%
0.17%
-2.71%
0.40%
5.14%
-0.2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60%
0.14%
1.91%
0.32%
7.69%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等逾12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魏欣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7日
-
14
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1年4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0月26日至2017年3月10日,担任工银14天理财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3月10日,担任工银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9日至2017年3月10日,担任工银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敏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7日
-
12
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担任投资经理,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业务总监;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3年10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7月30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7年4月26日,担任工银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自2016年9月26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2018年3月7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自2018年2月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5日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利两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昱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2月23日
-
11
曾先后在中投证券担任研究员,在华安基金担任高级研究员、小组负责人,在中信产业基金从事二级市场投研;201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生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办法涵盖了公平交易的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具体程序和违规问责等。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研究人员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投资备选池,投资人员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确保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交易执行环节,交易人员根据公司内部权限管理规定获得权限,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等执行原则,保证交易在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满足条件的指令,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执行。
在监控和检查环节,风险管理人员对交易价格公允性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监察稽核人员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发现异常情况的,要求投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并核查其真实性、合理性。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上述措施全面落实公平交易要求,并持续地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5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全年国内经济稳中有降:开年以来投资增速持续下滑,主要源于基建投资的下行,反映出融资收缩的影响,不过四季度以来基建投资有所企稳回升,地产投资整体维持高位、下半年小幅回落。而工业生产和消费自三季度末以来明显走弱,出口方面,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开始体现,与全球经济景气度的下滑相对应,对主要经济体的出口增速以回落为主。海外方面,2018年发达国家经济整体放缓,货币政策进一步正常化。美国经济表现强劲,美联储全年加息四次共100bp,四季度以来加息对经济的抑制开始显现,欧洲内外需都走弱,三季度经济有加速下行之势。市场方面,在经济放缓、货币政策实质宽松的背景下,利率债收益率整体下行,信用债中高等级利差压缩、低等级利差明显走扩,转债市场跟随股市震荡、全年基本持平,相对股市展现出较强抗跌性。权益市场震荡下行。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以流动性管理为主。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4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预计上半年经济延续惯性下行,但在稳增长政策弹性增加的情况下,经济大幅下行的风险也在降低。通胀中枢上半年预计基本持平2018年四季度,风险在于猪周期或于二季度提前启动。下半年政策与基本面的不确定性较大,将会关注稳增长政策力度加码的可能性。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职责分工
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来自公司运作部、固定收益部(或研究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各部门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分管副总批准同意。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和方法,但不得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4238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工银新得润混合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清算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上述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4.2有关以清算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工银新得润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朱宏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2月22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980,193.29
6,091,189.41

结算备付金

-
3,814,724.43

存出保证金

50,364.68
22,345.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6,977,561.28

其中:股票投资

-
146,284,551.4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810,693,009.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000,13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660.55
15,489,756.7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7.67
98.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033,456.19
992,395,810.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40.62
210,707.77

应付管理人报酬

9,273.70
761,170.70

应付托管费

1,030.39
84,574.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18,855.6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5,300.19
389,775.51

负债合计

185,844.90
1,465,084.1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814,146.28
926,459,150.34

未分配利润

1,033,465.01
64,471,576.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47,611.29
990,930,726.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33,456.19
992,395,810.48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96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0,814,146.28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9,723,358.17
74,715,478.02

1.利息收入

15,616,895.50
36,803,383.4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31,750.70
9,722,620.74

债券利息收入

14,791,570.50
26,795,040.4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3,574.30
285,722.2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8,089,964.39
11,892,460.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8,632,294.85
17,165,420.7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1,004,743.46
-7,515,746.7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62,413.00
2,242,786.1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782,912.24
25,910,570.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99,410.52
109,064.13

减:二、费用

5,200,683.83
12,054,209.48

1.管理人报酬

4,148,795.49
8,553,000.01

2.托管费

460,977.21
950,333.4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44,631.90
244,361.97

5.利息支出

-
1,878,510.4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878,510.42

6.税金及附加

38,869.41
-

7.其他费用

207,409.82
428,003.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22,674.34
62,661,268.5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522,674.34
62,661,268.5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6,459,150.34
64,471,576.02
990,930,726.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522,674.34
14,522,674.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15,645,004.06
-77,960,785.35
-993,605,789.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84,725.09
83,313.35
1,068,038.44

2.基金赎回款
-916,629,729.15
-78,044,098.70
-994,673,827.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814,146.28
1,033,465.01
11,847,611.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07,092,994.20
170,412.49
907,263,406.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2,661,268.54
62,661,268.5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366,156.14
1,639,894.99
21,006,051.1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5,661,231.14
4,978,556.52
100,639,787.66

2.基金赎回款
-76,295,075.00
-3,338,661.53
-79,633,736.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6,459,150.34
64,471,576.02
990,930,726.3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49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906,941,945.0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51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07,092,994.2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049.1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根据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2019年1月15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于2019年1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参见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12月31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基金于2019年1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参见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12月31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19年1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148,795.49
8,553,000.0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2,108.19
352,146.66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60,977.21
950,333.4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
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88,465.75
-
-
-
-
-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980,193.29
522,088.48
6,091,189.41
9,485,483.71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49,078,576.12元,第二层次807,898,985.16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980,193.29
99.56

8
其他各项资产
53,262.90
0.44

9
合计
12,033,456.1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40
华夏幸福
9,997,927.00
1.01

2
601818
光大银行
9,994,400.00
1.01

3
601288
农业银行
4,279,472.00
0.43

4
601318
中国平安
4,262,547.00
0.43

5
603156
养元饮品
166,828.87
0.02

6
600901
江苏租赁
155,843.75
0.02

7
601828
美凯龙
134,064.15
0.01

8
603259
药明康德
102,405.60
0.01

9
601838
成都银行
89,465.01
0.01

10
603587
地素时尚
67,203.84
0.01

11
603693
江苏新能
48,456.00
0.00

12
603680
今创集团
47,171.67
0.00

13
601990
南京证券
38,771.70
0.00

14
603876
鼎胜新材
38,223.42
0.00

15
603733
仙鹤股份
33,132.42
0.00

16
603486
科沃斯
32,812.78
0.00

17
603348
文灿股份
30,687.86
0.00

18
603013
亚普股份
30,026.91
0.00

19
603773
沃格光电
29,398.97
0.00

20
603650
彤程新材
29,272.32
0.00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40
华夏幸福
16,696,969.13
1.68

2
601318
中国平安
15,912,017.48
1.61

3
000651
格力电器
14,922,830.00
1.51

4
600585
海螺水泥
14,383,068.17
1.45

5
600036
招商银行
12,327,709.05
1.24

6
000858
五粮液
11,888,238.00
1.20

7
601166
兴业银行
10,429,122.00
1.05

8
002271
东方雨虹
9,765,187.70
0.99

9
601818
光大银行
9,392,531.00
0.95

10
000001
平安银行
9,007,769.40
0.91

11
603885
吉祥航空
8,985,626.45
0.91

12
601601
中国太保
6,915,787.32
0.70

13
600019
宝钢股份
5,493,862.36
0.55

14
601088
中国神华
4,976,007.64
0.50

15
000963
华东医药
4,492,529.27
0.45

16
601288
农业银行
3,729,364.00
0.38

17
002456
欧菲科技
3,625,042.70
0.37

18
601699
潞安环能
3,048,967.88
0.31

19
600582
天地科技
2,317,423.00
0.23

20
601898
中煤能源
1,971,586.10
0.20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9,826,638.0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75,167,693.8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0,364.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60.55

5
应收申购款
237.6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262.9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77
39,040.24
0.00
0.00%
10,814,146.28
1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7日 )基金份额总额
907,092,994.2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6,459,150.3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84,725.09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16,629,729.15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14,146.28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江明波先生自2018年4月4日起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任命张庆先生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柒万陆仟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泰证券
2
133,320,346.17
65.45%
94,826.59
65.45%
-

太平洋证券
2
70,381,693.65
34.55%
50,063.25
34.55%
-

申万宏源
2
-
-
-
-
-

国元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
(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
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
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国元证券的002920深圳、38086上海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泰证券
194,926,347.95
78.61%
503,000,000.00
43.25%
-
-

太平洋证券
14,677.62
0.01%
660,000,000.00
56.75%
-
-

申万宏源
53,034,033.66
21.39%
-
-
-
-

国元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022
800,127,000.00
-
800,127,000.00
-
-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自2018年2月23日起,李昱担任工银瑞信新得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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