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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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A(00512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96791
基金代码 005129
公告日期 2019-03-29
编号 1
标题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八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9年 03月 29日

2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
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3
1.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1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440,870.5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
合 C
下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129 00513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129,687.26 份 2,311,183.3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合理运用投资组合优化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收益的稳步提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通过控制权益资产的上限并对其进行动
态止盈,从而实现控制风险资产波动性的目的。一方面,通
过固定收益资产提供稳健收益,并以其作为权益资产的安全
垫;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控制风险资产的投资额度,并动态
调整组合,以此控制组合的回撤。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赵瑛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2036181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public@fullgoal.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 95566
传真 021-20361616 010-66594942
注:公司已于 2019 年 03 月 28 日发布《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的公告》,裴长江先生自 2019 年 03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llgoal.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楼
托管人住所
注:信息披露报纸为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信息。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85,294.72 258,266.37
本期利润 6,191,723.41 141,860.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5 0.00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0% 0.0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67 0.00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471,824.65 201,108,398.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07 1.0007
(2)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2,073.37 14,849.83
本期利润 338,637.03 7,463.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0 0.000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5% 0.0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21 0.00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71,528.09 12,759,841.09
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61 1.0006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0% 0.06% -0.94% 0.32% 1.74% -0.26%
过去六个月 2.18% 0.06% -0.81% 0.29% 2.99% -0.23%
过去一年 3.00% 0.06% -1.72% 0.26% 4.72%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至今 3.07% 0.06% -1.74% 0.26% 4.81% -0.20%

(2)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6% 0.06% -0.94% 0.32% 1.60% -0.26%
过去六个月 1.94% 0.06% -0.81% 0.29% 2.75% -0.23%
过去一年 2.55% 0.06% -1.72% 0.26% 4.27%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至今 2.61% 0.06% -1.74% 0.26% 4.35% -0.20%
注: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
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
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基本覆盖了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标的,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本基金选择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
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 60%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
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8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t/(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t-1)-1] +2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t/(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t-1)-1] ;
其中,t=1,2,3,…,T,T 表示时间截至日;
期间 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6
benchmarkT =[∏Tt=1(1+benchmarkt )]-1
其中,T=2,3,4,…; ∏Tt=1(1+benchmarkt )表示 t日至 T日的(1+benchmarkt )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成立,建仓期 6 个月,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
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7

注:1、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成立,建仓期 6 个月,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
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8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注: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进行
利润分配
(2)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9
注: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进行
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 年
3 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 年 9 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
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 5.2 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
务牌照。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
市场基金等一百二十四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羿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7-12-20 - 5
硕士,2009 年 4月至 2010 年 6 月
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易员;
2010年 6月至2013年 7月任交银
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投资
经理;2013 年 7月至 2016 年 6 月
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经理、基金经理;2016 年 6 月
起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富国天盈债
10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自 2017 年 3月起任富国稳健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年 8月起任富国聚利
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9
月起任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1月起任富国景利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12 月起任富国金利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 年 1 月起任富国绿
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
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为投资者
减少和分散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
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
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
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
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
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
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
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
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
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
11
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
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3 日、5 日)的季度
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
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
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
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
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
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
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方面,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
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 95%
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 t 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
析。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
出现异常。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
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
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出
现 1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债券市场经历了牛市行情,从 10 年国债收益率来看,下行近 70BP;
分阶段看,一季度央行虽然跟随美联储加息步伐上调 MLF 利率,但幅度已经有所
缩小,流动性开始逐步宽裕;二季度开始,去杠杆严监管的环境逐步向稳杠杆转
变,尤其是中美贸易纠纷后,对经济预期略有降低,权益市场开始调整,市场风
险偏好下降。三季度开始,中央开始加大逆周期调节,货币政策继续边际宽松。
在货币政策方面,在通胀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央行通过降准、逆回购和 MLF 等方
式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四季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代
替之前“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全年短端利率逐步下行,带动中长端下行。信
用方面,上半年呈现“宽货币、紧信用”特征。下半年开始逐步向“宽货币、宽
信用”转变。然而,全年局部信用风险继续暴露,部分低等级信用利差持续扩大,
信用违约持续发生。中债全价指数全年上涨,一扫 2017 年下跌 3.38%的阴霾。
股票市场则呈现了熊市行情,估值和业绩增速均有所下行。沪深 300 全年下跌
25.31%。本基金在力控风险前提下,审慎操作,总体控制了权益波动风险,全年
为投资者获取了一定的超额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 A级为 1.0307 元,C级为 1.0261
12
元;份额累计净值 A级为 1.0307 元,C级为 1.0261 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A级为 3.00%,C级为 2.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A级为-1.72%,
C 级为-1.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 年,“三大攻坚战”初战告捷,未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
然是主要任务之一。在经济下行周期中,防范风险多是以稳为主,监管政策更会
体现刚柔并济。货币政策的表述去掉了“中性”和“总闸门”,表明全年流动性
仍将维持合理充裕。美联储加息步伐逐步趋缓,全球货币政策紧缩周期可能进入
尾声,人民币汇率大概率将总体稳定。经历了 2018 年的牛市,虽然债券收益率
继续下行空间变小,但 2019 年总体宏观环境仍将有利于债券行情。股票方面,
虽然整体宏观下行背景下,年初来看整体业绩增速依然难以乐观。但因为无风险
利率下行,部分估值调整到相对合适的价值区间,在政策大力推动下风险偏好也
将提升。相信 2019 年权益市场会有较好的表现。本基金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争取为基金持有人带来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
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
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
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
截至 2018 年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故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国金利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
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
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
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926,421.50 120,492,890.25
结算备付金 804,437.12 -
存出保证金 8,411.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998,700.00 28,552,7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98,700.00 28,552,7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64,4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2,799.33 848,999.0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7,770,769.76 214,294,589.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09,753.61 347,506.85
应付赎回款 629,167.8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179.71 64,421.19
应付托管费 26,835.94 12,884.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93.92 1,537.49
应付交易费用 16,833.31 -
应交税费 7,252.72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0,000.00 -
负债合计 3,927,417.02 426,349.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440,870.57 213,718,915.64
未分配利润 402,482.17 149,323.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43,352.74 213,868,23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770,769.76 214,294,589.25
注: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99 元,基金份额总额
13,440,870.57份。其中: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份额净值 1.0307元,份额总
额 11,129,687.26 份;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份额净值 1.0261 元,份额总额
2,311,183.3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5
一、收入 10,512,288.18 230,048.83
1.利息收入 10,559,454.09 353,841.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92,678.45 213,234.73
债券利息收入 8,851,496.85 13,936.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5,278.79 126,670.0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0,158.2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479,863.61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145,800.0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 -
股利收益 163,905.34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2,992.35 -123,792.3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3,981,927.74 80,724.98
1.管理人报酬 2,116,498.11 64,421.19
2.托管费 423,299.56 12,884.23
3.销售服务费 50,620.25 1,537.49
4.交易费用 96,569.80 239.50
5.利息支出 1,082,084.42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82,084.42 -
6.税金及附加 21,278.52 -
7.其他费用 191,577.08 1,642.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30,360.44 149,323.8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530,360.44 149,323.8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3,718,915.64 149,323.85 213,868,239.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 6,530,360.44 6,530,360.44
16
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00,278,045.07 -6,277,202.12 -206,555,247.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50.76 59.03 1,909.79
2.基金赎回款 -200,279,895.83 -6,277,261.15 -206,557,156.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440,870.57 402,482.17 13,843,352.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3,718,915.64 - 213,718,915.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9,323.85 149,323.8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3,718,915.64 149,323.85 213,868,239.4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7 号《关于准予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7年 11月 13日到 2017年 12月 13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
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
明(2017)验字第 60467606_B23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
17
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
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13,703,487.95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5,427.69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
合计为人民币 213,718,915.64 元,折合 213,718,915.64 份基金份额,其中 A类
基金份额 200,966,538.14 份,C 类基金份额 12,752,377.50 份。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
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
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含中小企业集合
债)、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 30%。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但如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加上当日申
购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金额后的余额低于人民币 5000 万。截至本基金第一个
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 2019 年 1 月 11 日)日终,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金额后的余额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终止本基金并依据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
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自 2019 年 1 月 12 日起进
入清算期。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
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表 7.4.4 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8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按照 7.4.2 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
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
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
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
19
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
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
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
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
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
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
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
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
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0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
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
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
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
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
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21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
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
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
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
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
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每个封闭期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任
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 1.050 元,且各类别的每份基金份
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均不低于 0.01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
益分配基准日。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即开放期的第一日)为除息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
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
满 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2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限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
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
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
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
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
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
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
23
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
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本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
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
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
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24
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月 8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蒙特利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2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12月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16,498.11 64,421.1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4,618.85 5,281.56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托管费
423,299.56 12,884.23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 级 C 级 合计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50.59 1,250.59
中国银行 - 1,156.86 1,156.86
合计 - 2,407.45 2,407.4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 12月 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 级 C 级 合计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62 15.62
中国银行 - 35.31 35.31
合计 - 50.93 50.93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
(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
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
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926,421.50 56,137.83 492,890.25 31,401.33
27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
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
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
币 998,700.00 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
28
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8,552,700.00 元,
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
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
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98,700.00 5.62
其中:债券 998,700.00 5.6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28.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730,858.62 66.01
8 其他各项资产 41,211.14 0.23
9 合计 17,770,769.7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2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01 中国太保 2,088,664.80 0.98
2 601233 桐昆股份 1,866,721.88 0.87
3 601318 中国平安 1,801,039.00 0.84
4 600887 伊利股份 1,635,497.00 0.76
5 601336 新华保险 1,618,572.00 0.76
6 000568 泸州老窖 1,297,907.00 0.61
7 300498 温氏股份 1,178,000.00 0.55
8 600276 恒瑞医药 1,170,000.00 0.55
9 002142 宁波银行 1,098,561.00 0.51
10 002110 三钢闽光 1,073,100.00 0.50
11 601688 华泰证券 1,047,586.00 0.49
12 601818 光大银行 1,040,500.00 0.49
13 600036 招商银行 1,009,811.00 0.47
14 600030 中信证券 894,500.00 0.42
15 002007 华兰生物 879,596.00 0.41
16 601398 工商银行 874,000.00 0.41
17 601288 农业银行 871,000.00 0.41
18 603127 昭衍新药 773,396.00 0.36
19 600019 宝钢股份 738,000.00 0.35
20 600449 宁夏建材 651,000.00 0.30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601 中国太保 1,955,989.84 0.91
2 601318 中国平安 1,677,829.00 0.78
3 601233 桐昆股份 1,550,904.20 0.73
4 601336 新华保险 1,484,251.90 0.69
5 600887 伊利股份 1,379,500.00 0.65
6 300498 温氏股份 1,180,542.00 0.55
7 000568 泸州老窖 1,147,828.00 0.54
8 002110 三钢闽光 1,077,009.00 0.50
30
9 600276 恒瑞医药 1,069,400.00 0.50
10 002142 宁波银行 1,051,011.00 0.49
11 601818 光大银行 982,800.00 0.46
12 002007 华兰生物 978,879.43 0.46
13 600036 招商银行 965,914.00 0.45
14 601688 华泰证券 952,377.00 0.45
15 601398 工商银行 834,500.00 0.39
16 601288 农业银行 824,000.00 0.39
17 600030 中信证券 814,500.00 0.38
18 600019 宝钢股份 761,277.84 0.36
19 603127 昭衍新药 697,500.00 0.33
20 600449 宁夏建材 647,500.00 0.30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2,112,458.6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9,632,595.07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
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998,700.00 7.2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98,700.00 7.2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544 16 国债 16 10,000 998,700.00 7.2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3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
的交易成本。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2
8.12.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411.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799.3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211.1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
混合 A 180 61,831.60 - - 11,129,687.26 100.00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
混合 C 98 23,583.50 - - 2,311,183.31 100.00
合计 278 48,348.46 - - 13,440,870.57 100.00


3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
有从业人员持有
本基金
富国金利定期
开放混合 A - -
富国金利定期
开放混合 C 1,001.35 0.0433
合计 1,001.35 0.007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
混合 A 0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
混合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
混合 A 0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
混合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A 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2 月 20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00,966,538.14 12,752,377.5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0,966,538.14 12,752,377.5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50.76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9,838,701.64 10,441,194.1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29,687.26 2,311,183.3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2018 年 8 月,刘连舸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
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
支付给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5万元人民币,其已提供审计服
务的连续年限为 16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8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对相关负责人的警示。公司对此高度重视,
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逐条落实整改要求,强化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措施,
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整改验收。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稽查或处罚。
35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
东方证券 2 1,858,431.00 3.09 17,712,680.61 4.49 103,669,000.00 6.88 - - 1,693.63 3.09 -
广发证券 2 24,558,775.80 40.83 112,192,944.31 28.41 712,993,000.00 47.30 - - 22,380.10 40.83 -
太平洋证券 2 2,730,223.00 4.54 47,305,863.91 11.98 117,200,000.00 7.78 - - 2,488.05 4.54 -
新时代证券 2 14,434,720.74 24.00 46,777,597.57 11.85 220,163,000.00 14.61 - - 13,154.34 24.00 -
银河证券 2 14,739,841.33 24.50 62,885,072.98 15.93 212,600,000.00 14.10 - - 13,432.17 24.50 -
浙商证券 2 1,523,100.00 2.53 87,933,978.99 22.27 16,700,000.00 1.11 - - 1,388.02 2.53 -
中金公司 2 307,000.00 0.51 20,056,014.85 5.08 124,000,000.00 8.23 - - 279.78 0.51 -
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机构
1 2018-01-01 至2018-12-20
59,999
,000.0
0
-
59,999
,000.0
0
- -
2 2018-12-21 至2018-12-23
29,999
,000.0
0
-
29,999
,000.0
0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经
采取措施,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防控产品流动性风险并公平对待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提
请投资者注意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集中导致的产品流动性风险、大额赎回风险以及净值波动风
险等特有风险。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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