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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00081B)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90491
基金代码 00081B
公告日期 2019-03-28
编号 2
标题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转型为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均保持不变。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08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转型日
2018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00,891.1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A
鑫元合享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15
00081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0.00份
3,700,891.12份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8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0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型前最后一日基金份额总额
4,958,307.4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14
000815

转型前最后一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958,307.44份
0.00份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合享 A 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合享 B 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经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起,将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报纸调整为《上海证券报》。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鑫元合享纯债A
鑫元合享纯债C

本期已实现收益
-
-8,376.15

本期利润
-
3,153.6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7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3,738,257.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10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本基金本报告期无A类基金份额。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812,829.66
26,267,984.91
32,857,206.08

本期利润
29,723,980.00
18,661,225.65
12,558,565.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23
0.0234
0.02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20%
1.64%
2.3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80
0.0066
-0.009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02,413.45
695,526,615.21
946,824,586.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9
0.9842
0.99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在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7年8月1日起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3位提高至小数点后4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原基金合同的约定,2016年末“期末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为小数点后3位。目前系统强制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4位强制补0。
5)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合享纯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
-
-
-
-

鑫元合享纯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12%
0.06%
0.28%
0.00%
-0.16%
0.0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A类基金份额。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15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3)本基金本报告期无A类基金份额。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3)本基金本报告期无A类基金份额。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1%
0.33%
0.37%
0.03%
0.54%
0.30%

过去六个月
2.47%
0.23%
1.15%
0.02%
1.32%
0.21%

过去一年
5.20%
0.19%
2.68%
0.02%
2.52%
0.17%

过去三年
9.47%
0.20%
8.88%
0.02%
0.59%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07%
0.37%
14.25%
0.02%
0.82%
0.3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15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在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合享A与合享B)不进行收益分配。
转型后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29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颜昕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日
-
9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9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3年9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员,2014年2月至8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室主管,2014年9月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26日起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至2019年1月21日担任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郑文旭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2月6日
-
10年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万得资讯债券产品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东海证券,先后担任债券研究员和研究主管。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信用研究员,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8年2月6日起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凯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5日
2018年2月9日
10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2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7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

赵慧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0日
2018年3月29日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1年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3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颜昕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日
-
9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9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3年9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员,2014年2月至8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室主管,2014年9月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26日起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至2019年1月21日担任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郑文旭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2月6日
-
10年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万得资讯债券产品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东海证券,先后担任债券研究员和研究主管。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信用研究员,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8年2月6日起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凯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5日
2018年2月9日
10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2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7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

赵慧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0日
2018年3月29日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1年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3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门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结合《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规范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在研究工作层面,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在投资决策层面,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分级投资权限管理体系,依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分管领导、投资组合经理,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分管领导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层面,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不同投资组合下达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指令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部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审查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在事后分析层面,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券市场呈现结构性牛市,利率债收益率持续性下行,但中低等级债券尚无人问津。 市场资金面持续宽松,社融增速持续下行、贸易战的反复带来避险情绪回升。自7月中下旬起,由于去杠杆政策节奏调整为稳杠杆,市场风险偏好有所回升。利率债迎来近两个月的震荡盘整,以观察政策效果。信用债则在宽信用政策刺激下信用利差开始下行。一季度及二季度初期,本产品积极参与利率债机会,加仓部分3年以上高等级信用债,进行波段交易。下半年,为应对产品规模下降,逐步变现产品资产,以应对赎回。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转型前鑫元合享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8%。转型后鑫元合享纯债C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2%,转型后无A类基金份额。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市场相对一致预期GDP增速为6.4%,较2018年进一步下行,打破持续维持四年的 “L”型走势,走向6.3%~6.6%的增速新平台,经济增速下行更多是在经济结构调整与债务约束背景下内生性增速下滑所致。2019年消费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2018年消费当月增速跌破9%平台,下行趋势明显,创近10年以来的低点,10月汽车销量下降11.7%,下滑幅度明显超市场预期。展望2019年消费前景,影响因素包括收入增长和边际消费倾向(债务约束和对未来信心)。
从收入增长角度,包括两大方面:经济增长和政府减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经历2015年、2016年持续下滑后,2017年和2018年有所企稳,2018年前三季度增速达7.9%。考虑2019年宏观经济大趋势下行,收入增速因经济层面因素而大幅提升概率偏低。统计2009年前上市的A股样本的分行业员工数的增长情况,相对2010-2012年高增长,2013-2016年员工数增长明显下降,2017年增速跌破3%至2.87%,创历史新低。分行业,除地产、保险、医药维持相对较高增长外,新兴产业员工数增长出现明显的下行,而且银行员工数首次出现负增长。结合2018年年底部分龙头企业出现优化和调整人员等信号,2019年就业市场面临较大压力,预计对收入增长影响偏负面。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我们并没有太多不一致的看法,地产投资增速维持-5%~0%,基建维持0%~5%,考虑到我国庞大的基建投资规模,能够维持正增长属于相对较高的结果,制造业投资增速随经济增速下行,预计将至6%左右。我们认为明年投资增速继续下行是大概率事件。进出口方面,因受到中美贸易困扰、发达经济体2019年经济增速下滑以及2018年三、四季度国内进出口抢跑效应,2019年进出口形势比较严峻,月度波动率可能会明显上升,2019年上半年因抢跑效应,增速可能会出现明显下滑,2019年下半年因基数效应,增速回升的预期难度极大,因此,全年出现负增长是大概率事件。
在经济增速不确定性增强、债务约束力加大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相应市场化改革也会加快,这部分对预期影响较大,相应会加剧估值波动,有望为2019年提供较大波段的阶段性交易性良机,这部分机会是最值得期待:一是外部因素,中美贸易问题日益严峻,在避免和减缓与美国在贸易方面的冲突,要求倒逼和加快国内体制机制改革;二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基本上是进入不可维系阶段,基建因债务和庞大基数问题推升乏力,大部分工业品均已过高峰期,消费的存量特征开始显现。对外开放也会加快,从10月份中日两国破冰之旅及中美贸易冲突下中国加快对外政策的调整角度看,2019年对外开放将是改革的一大预期。这如习近平主席在进博会主题演讲中指出,“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大海有风平浪静之时,也有风狂雨骤之时。没有风狂雨骤,那就不是大海了。”2019年或是风狂雨骤的开始,深度改革加剧短期不确定性,但也会提升风险偏好,震荡加剧。若改革推进顺利,本质上改革经济增长模式,向成熟经济体转变,对股市中长期向好奠定坚实基础。若改革推进遭遇挫折,投资者会担忧重蹈日本覆辙,风险偏好迅速下降。不论改革前景如何,目前基本可以确定的是经济增长模式变动趋势不可逆转,同时,国内企业因开放程度加快会更加直面全球企业的竞争压力,这对行业和公司的重塑效果可能不亚于加入WTO造成的冲击,使得股市估值会更加聚焦公司的内生性,2019年行业与个股的估值分化会逐步体现出现。
经济下行更多是传统经济增长要素回报率下降,驱动力减缓造成,而且该趋势不可逆转。在可预期的未来,部分传统驱动因素会由对经济增长的正贡献转成负贡献,特别是2019年经济增速下降之后,该特征会更为显著,因此,加快促进新经济发展、加大对内对外改革力度,是目前最为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债市而言,宏观经济及企业盈利的羸弱仍构成支撑,但政策阶段性的刺激仍将对债市形成一定的扰动。监管层持续推进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疏通,这是值得债市投资者重点关注的因素之一。而随着整体收益率的下行,收益较高资产日益稀缺,以及宽信用政策持续推进使得市场信用风险下降,信用债的票息价值将有所增强。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方面将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严防触犯三条底线作为公司的最高经营宗旨和全体员工的根本行为准则,为全面风险管理、全程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推行提供相对有利的内部控制环境;另一方面依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外部经营环境、监管环境与业务实践对于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持续进行动态的调整与修正。监察稽核工作致力于保障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致力于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推动各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的逐步优化与完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本报告期内完成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密切关注法律法规与监管规范性文件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内部传达以及组织员工学习理解;二是协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推动公司各业务部门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防范日常运作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与风险事件;三是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投资监督与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公平交易与异常交易监控、内幕交易防控等各方面持续加强对于投资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保障基金投资运作合法合规;四是通过外部和内部培训、日常投资申报管理、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等方式不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操守,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五是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营销与销售、会计核算估值、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六是执行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临时公告、定期报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七是通过独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各业务条线相关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应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落实改进措施。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基金运营部分管领导、固定收益部和权益投研部分管领导、督察长、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权益投研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出现该情形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审计报告(转型后)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44343_B08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印艳萍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8日


审计报告(转型前)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444343_B07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艳
印艳萍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8日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7,762.05

结算备付金

192,800.35

存出保证金

30,809.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986,655.2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986,655.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5,568.32

应收利息
7.4.7.5
81,145.9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4,534,740.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9,99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2,011.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28.13

应付托管费

354.69

应付销售服务费

354.69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2,153.3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485.63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59,000.00

负债合计

796,482.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392,863.73

未分配利润
7.4.7.10
345,394.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38,257.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34,740.93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101元,基金份额总额3,700,891.12份,均为C类基金份额。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8,162.54

1.利息收入

26,760.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9,694.15

债券利息收入

17,066.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5.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95.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1,529.7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67.49

减:二、费用

35,008.9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705.91

2.托管费
7.4.10.2.2
617.6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603.94

4.交易费用
7.4.7.19
60.37

5.利息支出

1,870.0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870.04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28,151.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53.6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53.6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545,654.95
456,758.50
5,002,413.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153.61
3,153.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52,791.22
-114,517.86
-1,267,309.0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4,599.36
113,035.72
1,227,635.08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2,267,390.58
-227,553.58
-2,494,944.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92,863.73
345,394.25
3,738,257.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42号《关于核准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根据《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原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本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合享A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合享A”)与合享B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合享B”)。
根据《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披露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申购、赎回结果及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1月13日直接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均保持不变。原合享A转为转型后基金的C类份额,并适用C类份额费率结构及收费方式,即转型后的鑫元合享纯债C收取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原合享B转为转型后基金的A类份额,并适用A类份额费率结构及收费方式,即转型后的鑫元合享纯债A收取申购费而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705.9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482.92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17.65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合享纯债A
鑫元合享纯债C
合计

鑫元基金
-
5.94
5.94

合计
-
5.94
5.94

注: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
27,762.05
8,593.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99,995.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986,655.2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3,738,257.98元,已连续34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1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62,732,284.46
58,231.69

结算备付金

809,726.10
6,354,841.65

存出保证金

27,727.21
11,047.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
713,573,819.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713,573,819.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8,500,08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58,677.60

应收利息
7.4.7.5
138,405.90
15,354,562.0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63,708,143.67
744,611,264.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8,199,518.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05,769.84

应付赎回款

358,462,545.6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7,316.79
235,973.90

应付托管费

11,829.20
58,993.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6,917.61
34,816.4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2,068.72
36,141.73

应交税费

34,203.25
-

应付利息

-
-26,563.7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30,848.98
140,000.00

负债合计

358,705,730.22
49,084,649.6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545,654.95
690,860,811.12

未分配利润
7.4.7.10
456,758.50
4,665,804.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02,413.45
695,526,615.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3,708,143.67
744,611,264.88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9元,基金份额总额4,958,307.44份,均为A类基金份额。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8,600,302.28
27,953,878.64

1.利息收入

39,909,332.14
49,692,375.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99,238.37
208,111.66

债券利息收入

39,389,351.10
45,846,216.1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20,742.67
3,638,048.1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220,180.20
-14,131,738.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3,220,180.20
-14,131,738.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1,911,150.34
-7,606,759.26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

减:二、费用

8,876,322.28
9,292,652.9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411,371.59
3,172,391.62

2.托管费
7.4.10.2.2
602,842.82
793,097.9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52,716.96
506,850.98

4.交易费用
7.4.7.19
27,925.78
18,322.69

5.利息支出

5,188,984.15
4,624,589.7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188,984.15
4,624,589.77

6.税金及附加

121,232.00
-

7.其他费用
7.4.7.20
171,248.98
177,4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723,980.00
18,661,225.6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723,980.00
18,661,225.65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90,860,811.12
4,665,804.09
695,526,615.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9,723,980.00
29,723,980.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86,315,156.17
-33,933,025.59
-720,248,181.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686,315,156.17
-33,933,025.59
-720,248,181.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545,654.95
456,758.50
5,002,413.4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55,823,977.34
-8,999,390.47
946,824,586.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661,225.65
18,661,225.6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4,963,166.22
-4,996,031.09
-269,959,197.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64,963,166.22
-4,996,031.09
-269,959,197.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90,860,811.12
4,665,804.09
695,526,615.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42号《关于核准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99,999,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59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00,013,400.00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4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对赎回费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整。该修订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根据《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合享A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合享A”)与合享B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合享B”)。其中,合享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扣除合享A的本金、应计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合享B享有,亏损以合享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合享B承担。除基金合同终止时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外,每份合享A和每份合享B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合享A与合享B分别募集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初始配比,所募集的两级基金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存续期内,以“2年分级运作周期”滚动方式运作。分级运作周期为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首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及该对应日的前后一日应均为工作日,如该对应日不符合此条件,则顺延至符合该条件的首个工作日,下同)止。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应日为合享A的申购开放日,前一日为合享A的赎回开放日。基金管理人仅在申购、赎回开放日接受合享A的申购、赎回申请。合享B在分级运作周期内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其中,在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当日(即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至2年后的对应日)及其前一日,基金管理人将不接受合享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的过渡期,在过渡期的开放日内本基金接受合享A与合享B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在接受过渡期的申购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上限和两级份额配比进行规模控制,其中过渡期内合享A与合享B的两级基金份额配比不超过7:3。
在本基金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合享A和合享B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各级基金份额的折算。其中,合享A的前3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合享A的申购开放日(即在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每满6个月的对应日),第4个折算基准日为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合享B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折算基准日日终,合享A和合享B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合享A和合享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根据《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在过渡期内合享B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日终,若合享B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或小于3,000万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于合享B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后次个工作日直接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均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分级运作存续期内,在本基金分级运作周期内任一开放日、任一开放日前十个工作日和后十个工作日以及过渡期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本基金可不受上述限制);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个开放日,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基金转型日)直接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11,371.59
3,172,391.6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229.69
90,022.54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02,842.82
793,097.9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合计

鑫元基金
346,956.54
-
346,956.54

合计
346,956.54
-
346,956.5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合计

鑫元基金
454,901.13
-
454,901.13

合计
454,901.13
-
454,901.13

注:在任一分级运作周期内,合享A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合享B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合享A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H=E×0.10%÷当年天数
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转型前最后一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
362,732,284.46
167,076.14
58,231.69
70,042.83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1月12日(基金转型前日),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713,573,819.8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986,655.20
87.91


其中:债券
3,986,655.20
87.9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0,562.40
4.86

8
其他各项资产
327,523.33
7.22

9
合计
4,534,740.93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565,555.20
68.6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21,100.00
38.0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21,100.00
38.0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986,655.20
106.6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107
21国债⑺
20,200
2,079,590.00
55.63

2
018006
国开1702
9,000
918,900.00
24.58

3
018005
国开1701
5,000
502,200.00
13.43

4
019547
16国债19
3,000
274,650.00
7.35

5
019541
16国债13
2,000
195,200.00
5.2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0,809.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5,568.3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1,145.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7,523.3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转型前最后一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3,542,010.56
99.95

8
其他资产
166,133.11
0.05

9
合计
363,708,143.67
100.00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境内股票。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股票。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债券。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债券。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资产支持债券。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贵金属。

转型前最后一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权证。

转型前最后一日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转型前最后一日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转型前未投资股指期货。

转型前最后一日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转型前未投资国债期货。

转型前最后一日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转型前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报告期内转型前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报告期内转型前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转型前最后一日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7,727.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8,405.9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6,133.11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

转型前最后一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 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转型前最后一日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鑫元合享分级债券转型前最后一日为2018年11月12日。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未持有股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鑫元合享纯债A
-
-
-
-
-
-

鑫元合享纯债C
519
7,130.81
0.00
0.00%
3,700,891.12
100.00%

合计
519
7,130.81
0.00
0.00%
3,700,891.12
1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鑫元合享纯债A
-
-


鑫元合享纯债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合享纯债A
-


鑫元合享纯债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合享纯债A
-


鑫元合享纯债C
0


合计
0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转型前最后一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674
7,356.54
0.00
0.00%
4,958,307.44
100.00%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674
7,356.54
0.00
0.00%
4,958,307.44
100.00%


转型前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0.00
0.0000%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
-


合计
0.00
0.0000%



转型前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0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0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鑫元合享纯债A
鑫元合享纯债C

基金转型日基金份额总额
-
4,958,307.44

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1,215,801.88

减: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2,473,218.20

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700,891.12

注:本基金转型日为2018年11月13日。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A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420,000,000.00
180,013,4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7,896,977.11
298,796,201.80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22,390,864.17
297,670,697.43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19,452,194.50
-1,125,504.37

转型前最后一日基金份额总额
4,958,307.44
-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2018年5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葛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由于产品由封闭式转型为开放式,投资策略将做相应调整。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80,000.00元。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
-
84.62
100.00%
-

中信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5,461,828.80
100.00%
3,000,000.00
100.00%
-
-

中信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
-
98,554.79
52.50%
-

中信证券
2
-
-
27,159.68
14.47%
-

方正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27,275.48
14.53%
-

银河证券
2
-
-
22,860.00
12.18%
-

广发证券
2
-
-
11,890.10
6.33%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404,832,668.71
74.49%
9,411,700,000.00
51.65%
-
-

中信证券
45,420,245.41
8.36%
2,699,100,000.00
14.81%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85,232,886.44
15.68%
2,642,600,000.00
14.50%
-
-

银河证券
-
0.00%
2,286,000,000.00
12.55%
-
-

广发证券
8,009,600.00
1.47%
1,181,000,000.00
6.48%
-
-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2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申购、赎回结果及转型为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3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摘要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1月29日

4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公司网站
2018年11月29日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月19日

2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2月7日

3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2月10日

4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2月28日

5
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3月23日

6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7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8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018年3月30日

9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3月30日

10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4月23日

1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4月25日

12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享A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5月4日

13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享A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第二运作周期第三次)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5月4日

14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享A基金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5月10日

15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公司网站
2018年5月30日

16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5月30日

1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6月14日

18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股票因长期停牌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6月22日

1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8年6月29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6月30日

20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7月19日

2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7月19日

22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股票因长期停牌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8月7日

23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018年8月28日

24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8月28日

25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股票因长期停牌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8年10月16日

26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0月24日

2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0月30日

28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1月1日

2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1月1日

30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两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公司网站、证券日报
2018年11月8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108
149,849,150.85
0.00
149,849,150.85
0.00
0.00%


2
20181109-20181111
99,948,050.95
0.00
99,948,050.95
0.00
0.00%


3
20180101-20181108
200,128,174.17
9,469,232.09
209,597,406.26
0.00
0.00%


4
20180101-20181111
200,128,174.17
9,694,478.59
209,822,652.76
0.00
0.00%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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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或延缓支付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对赎回费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整。该修订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内鑫元合享分级债券B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日终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3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合享分级债券B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日终,若合享分级债券B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或小于3000万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于合享分级债券B最后一个申购开放日后次个工作日直接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转型为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即“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均保持不变。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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