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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纯债一年A(00055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9773
基金代码 000552
公告日期 2019-03-28
编号 1
标题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一年

基金主代码
0005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0,824,124.2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52
00055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01,442,719.39份
39,381,404.8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期限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证券选择策略、短期和中长期的市场环境中的投资策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向途
田东辉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580

传真
010-83197627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楼A楼

邮政编码
100050
100808

法定代表人
夏英
张学文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0,293,903.62
3,890,874.68
42,400,764.87
4,998,351.32
143,908,485.10
20,774,835.39

本期利润
43,324,175.40
3,699,773.84
40,135,316.54
4,778,410.26
95,862,595.86
14,292,395.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18
0.0770
0.0337
0.0292
0.0410
0.041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66%
7.05%
3.03%
2.64%
3.62%
3.6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58%
6.10%
2.71%
2.45%
4.78%
4.3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158,984.73
760,719.85
6,682,700.58
719,599.83
181,591,985.03
20,018,506.3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02
0.0193
0.0133
0.0106
0.0618
0.049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60,027,091.26
42,227,913.83
543,738,189.31
73,147,859.65
3,316,899,962.10
454,126,809.9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3
1.072
1.083
1.081
1.129
1.11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3.89%
41.40%
35.02%
33.27%
31.45%
30.08%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纯债一年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4%
0.41%
0.72%
0.01%
-0.28%
0.40%

过去六个月
3.44%
0.29%
1.44%
0.01%
2.00%
0.28%

过去一年
6.58%
0.22%
2.88%
0.01%
3.70%
0.21%

过去三年
14.70%
0.14%
8.90%
0.01%
5.80%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3.89%
0.14%
16.58%
0.01%
27.31%
0.13%

中加纯债一年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5%
0.41%
0.72%
0.01%
-0.37%
0.40%

过去六个月
3.16%
0.29%
1.44%
0.01%
1.72%
0.28%

过去一年
6.10%
0.22%
2.88%
0.01%
3.22%
0.21%

过去三年
13.44%
0.14%
8.90%
0.01%
4.54%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1.40%
0.14%
16.58%
0.01%
24.82%
0.1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中加纯债一年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年
0.800
63,115,410.55
951,039.62
64,066,450.17
-

2017年
0.752
215,065,303.20
5,944,112.19
221,009,415.39
-

2016年
1.100
72,095,400.64
1,889,300.42
73,984,701.06
-

合计
2.652
350,276,114.39
8,784,452.23
359,060,566.62
-

中加纯债一年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年
0.740
2,670,870.24
232,361.33
2,903,231.57
-

2017年
0.613
23,138,870.61
1,806,943.40
24,945,814.01
-

2016年
1.100
19,172,782.66
1,196,744.00
20,369,526.66
-

合计
2.453
44,982,523.51
3,236,048.73
48,218,572.24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4.6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权比例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加拿大丰业银行28%、北京乾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6%、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绍兴越华开发经营有限公司5%。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二十八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A/C)、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闫沛贤
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03-24
-
10
闫沛贤,英国帝国理工大学金融学硕士、伯明翰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3年曾任职于平安银行资金交易部、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担任债券交易员。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22日)。现任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1日至今)、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24日至今)、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7日至今)、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8日至今)、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9月13日至今)、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8日至今)、中加聚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27日至今)、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13日至今)。

注:1、任职日期说明:闫沛贤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通过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保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保护各类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债市收益率中枢大幅下移。10年国债收益率从18年初3.9下行至年末3.2附近。第一季度,央行超预期投放资金,短端债市走强。随后2-3月,市场对于国内监管和通胀的担忧弱化,长端收益率也逐步回落;直至中美贸易战发起和经济数据下行压力初现,带动市场风险偏好回落。第二季度,央行降准确认货币政策边际放松方向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担忧。同时,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抑制市场风险偏好。6月份公布的社融数据大幅低于预期,显示在资管新规作用下表外融资收缩,企业融资压力增大。利率债收益快速下行,信用债收益率上行,信用利差大幅走阔。第三季度,央行出台系列宽信用措施,旨在恢复市场对于信用债的信心,信用利差重回下行通道。8-9月,地方专项债密集发行导致长端收益率回升。第四季度,经济悲观预期加剧。社融数据延续下滑,非标融资持续萎缩,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12月PMI降至枯荣线以下。市场对于债市一致看多。
本报告期内,基金根据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的变化动态把握交易节奏和杠杆水平。结合本基金具有封闭期的特点,我们在对于宏观和行业判断的基础上,在严格甄别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配置久期适当、收益相对较高的个券。同时,基于我们对于利率走势的判断,适时买入中长久期利率债,把握利率下行机会,赚取价差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纯债一年A基金份额净值为1.073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0%;截至报告期末中加纯债一年C基金份额净值为1.07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2018年经济增速趋缓的主要原因是信用环境的收缩。社融统计中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承兑汇票三项合计,2017年比2016年增加3.56亿;而2018年前11个月比2017年合计减少2.76万亿- 比2017年少增6.32万亿。影子银行规模收缩导致基建投资增速下滑和民企资金链紧张。从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来看,2019年国债和地方债发行规模较2018年大幅提升。根据对2019年赤字率和地方债限额的预估,我们认为2019年这部分较2018年新增资金量在1-2万亿之间,新增资金的规模并不足以弥补影子银行的收缩。随着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到期不续,社融余额同比增速继续趋缓,名义增长率继续下行。利率债收益率仍有下行空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
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期利润分配66969680.74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期利润分配66969681.74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190136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5页的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加纯债一年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加纯债一年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加纯债一年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加纯债一年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加纯债一年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 评价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加纯债一年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加纯债一年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李砾、管祎铭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03-26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377,275.97
1,048,999.43

结算备付金

32,266,960.06
23,501,220.11

存出保证金

-
3,41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85,614,105.00
996,413,504.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85,614,105.00
996,413,50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0,325,315.49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0,136.85

应收利息
7.4.7.5
33,547,631.03
25,571,299.9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603,131,287.55
1,046,628,576.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99,053,954.92
428,634,968.3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4,654.71
130,555.81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3,253.51
355,972.43

应付托管费

146,203.16
99,462.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687.61
23,591.2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2,868.16
20,196.35

应交税费

106,580.53
-

应付利息

196,079.86
-1,219.5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479,000.00
479,000.00

负债合计

700,876,282.46
429,742,527.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40,824,124.26
569,544,725.45

未分配利润
7.4.7.10
61,430,880.83
47,341,323.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2,255,005.09
616,886,048.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03,131,287.55
1,046,628,576.44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A类基金净值人民币1.073元,基金份额总额801,442,719.39份,C类基金净值人民币1.072元,基金份额总额39,381,404.87份,总份额合计840,824,124.2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2,212,919.07
79,082,584.12

1.利息收入

71,163,162.89
114,162,709.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39,230.02
605,857.23

债券利息收入

70,337,085.43
107,803,930.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6,847.44
5,752,921.2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210,414.65
-32,604,524.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18,210,414.65
-32,604,524.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7,160,829.06
-2,485,389.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170.59
9,789.00

减:二、费用

25,188,969.83
34,168,857.3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530,080.87
10,557,250.09

2.托管费
7.4.10.2.2
1,545,169.68
2,949,819.8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00,401.10
708,507.47

4.交易费用
7.4.7.20
50,582.88
33,212.34

5.利息支出

17,172,490.61
19,412,667.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172,490.61
19,412,667.57

6.税金及附加

183,044.69
-

7.其他费用
7.4.7.21
507,200.00
507,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7,023,949.24
44,913,726.8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023,949.24
44,913,726.8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69,544,725.45
47,341,323.51
616,886,048.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7,023,949.24
47,023,949.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1,279,398.81
34,035,289.82
305,314,688.6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9,795,504.01
57,414,462.72
517,209,966.73

2.基金赎回款
-188,516,105.20
-23,379,172.90
-211,895,278.1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6,969,681.74
-66,969,681.7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40,824,124.26
61,430,880.83
902,255,005.09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45,901,399.04
425,125,373.02
3,771,026,772.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4,913,726.80
44,913,726.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76,356,673.59
-176,742,546.91
-2,953,099,220.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4,456,077.72
4,023,189.74
68,479,267.46

2.基金赎回款
-2,840,812,751.31
-180,765,736.65
-3,021,578,487.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45,955,229.40
-245,955,229.4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69,544,725.45
47,341,323.51
616,886,048.9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夏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陈昕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昕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4年1月29日证监许可 [2014] 181号《关于核准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加基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加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
本基金通过中加基金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邮储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募集期为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20日。本基金于2014年3月24日成立,成立之日基金实收份额为316,346,841.69份 (含利息转份额人民币56,957.20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 (含中小企业私募债) 、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一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一致。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适用)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每日存款余额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收益分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
(b)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在符合上述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无。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h)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费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The Bank of Nova Scotia
基金管理人股东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京乾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绍兴越华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子公司

中加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子公司

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2018年9月28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变更后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加拿大丰业银行28%、北京乾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6%、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绍兴越华开发经营有限公司5%。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交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530,080.87
10,557,250.0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81,166.48
1,637,411.76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45,169.68
2,949,819.8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9%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合计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6,238.42
6,238.4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108,355.71
108,355.7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23,886.81
23,886.81

合计
0.00
138,480.94
138,480.9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合计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45,793.67
45,793.6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357,689.68
357,689.6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63,933.97
63,933.97

合计
0.00
467,417.32
467,417.32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下: H=E×0.38%/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77,275.97
42,547.64
1,048,999.43
85,041.50

注:本基金通过"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2266960.06元,当年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482600.99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证券。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350,053,954.9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80210
18国开10
2019-01-04
103.13
1,000,000
103,130,000.00

101469001
14湘经开MTN001
2019-01-03
101.79
100,000
10,179,000.00

101562004
15镇江文旅MTN001
2019-01-03
102.58
200,000
20,516,000.00

101562009
15云南公开MTN001
2019-01-03
102.34
300,000
30,702,000.00

101562028
15江东控股MTN001
2019-01-03
101.97
200,000
20,394,000.00

101581004
15新海连MTN001
2019-01-03
97.80
200,000
19,560,000.00

101656036
16西安世园MTN001
2019-01-03
99.01
100,000
9,901,000.00

101660019
16内蒙电投MTN001
2019-01-03
98.76
200,000
19,752,000.00

101669026
16金泰MTN001
2019-01-03
99.42
35,000
3,479,700.00

101800444
18津城建MTN010B
2019-01-03
101.57
152,000
15,438,640.00

101800795
18中建交通MTN001
2019-01-03
101.99
100,000
10,199,000.00

101800848
18甘农垦MTN001
2019-01-03
101.47
800,000
81,176,000.00

101801461
18陕煤化MTN006
2019-01-03
100.62
200,000
20,124,000.00

合计



3,587,000
364,551,34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349,000,000.00元,已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1,485,614,105.00元,无属于第一、三层级的余额。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本基金在估计公允价值时运用的主要方法和假设详见附注7.4.4和7.4.5。
本基金本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非以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1.2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85,614,105.00
92.67


其中:债券
1,485,614,105.00
92.6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325,315.49
3.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644,236.03
2.10

8
其他各项资产
33,547,631.03
2.09

9
合计
1,603,131,287.5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3,301,605.00
30.2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3,301,605.00
30.29

4
企业债券
578,776,000.00
64.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178,000.00
5.56

6
中期票据
583,358,500.00
64.6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85,614,105.00
164.6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10
18国开10
2,550,000
262,981,500.00
29.15

2
101800848
18甘农垦MTN001
800,000
81,176,000.00
9.00

3
122446
15万达01
755,000
77,538,500.00
8.59

4
136386
16财信债
600,000
59,796,000.00
6.63

5
143737
18远海03
500,000
50,955,000.00
5.6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票,相应的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547,631.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547,631.0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中加纯债一年A
2,442
328,191.12
649,755,133.26
81.07%
151,687,586.13
18.93%

中加纯债一年C
1,175
33,516.09
0.00
0.00%
39,381,404.87
100.00%

合计
3,617
232,464.51
649,755,133.26
77.28%
191,068,991.00
22.7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中加纯债一年A
154,079.19
0.02%


中加纯债一年C
909,194.49
2.31%


合计
1,063,273.68
0.1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加纯债一年A
-


中加纯债一年C
-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加纯债一年A
-


中加纯债一年C
10~50


合计
10~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3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215,321,040.47
101,025,801.2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1,864,229.26
67,680,496.1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57,170,455.13
2,625,048.8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7,591,965.00
30,924,140.2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1,442,719.39
39,381,404.8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人事变动情况:2018年1月26日,公司总经理夏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2018年7月20日,公司副总经理宗喆先生转任公司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无。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应支付审计费70000元,目前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5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2
-
-
-
-
-

注:1、公司选择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时,考虑以下几方面:(1)基本情况:公司资本充足、财务指标等符合监管要求且经营行为规范;(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3)研究服务实力。 2、券商及交易单元的选择流程如下: (1)投资研究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管理办法》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并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审批、确定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3)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由监察稽核门部负责审查相关协议内容,交易室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3、投资研究部于每年第一季度内根据《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对券商进行重新评估,拟定是否需要新增、续用或取消券商、调整相应席位安排,并报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确定。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225,559,524.52
100.00%
73,603,076,000.00
100.00%
-
-
-
-

注:1.公司选择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时,考虑以下几方面: (1)基本情况:公司资本充足、财务指标等符合监管要求且经营行为规范;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3)研究服务实力。 2.券商及交易单元的选择流程如下: (1)投资研究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单元管理办法》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并符合监管要求; (2)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审批、确定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 (3)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由监察稽核门部负责审查相关协议内容,交易室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3.投资研究部于每年第一季度内根据《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对券商进行重新评估,拟定是否需要新增、续用或取消券商、调整相应席位安排,并报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确定。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506
135,991,885.77
0.00
0.00
135,991,885.77
16.17%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该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该投资者在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该投资者在大额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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