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兴银现金增利(001937)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1489074 | ||||||||
基金代码 | 001937 | ||||||||
公告日期 | 2019-03-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兴银现金增利 基金主代码 0019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96,641,753.1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余富材 张志永 联系电话 021-20296222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yfc@hffunds.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6326 95561 传真 021-68630069 021-62159217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ffunds.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89,033,270.05 138,705,574.72 266,677,467.32 本期利润 89,033,270.05 138,705,574.72 266,677,467.32 本期净值收益率 3.6906% 3.6514% 2.507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96,641,753.15 1,958,865,428.32 8,774,373,174.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3、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299% 0.0009% 0.0881% 0.0000% 0.6418% 0.0009% 过去六个月 1.5431% 0.0010% 0.1763% 0.0000% 1.3668% 0.0010% 过去一年 3.6906% 0.0018% 0.3500% 0.0000% 3.3406% 0.0018% 过去三年 10.1716% 0.0024% 1.0546% 0.0000% 9.1170% 0.002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5817% 0.0025% 1.1127% 0.0000% 9.4690% 0.0025%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按“365天/年”计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按“365天/年”计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按“365天/年”计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88,389,203.88 276,293.31 367,772.86 89,033,270.05 2017 138,664,416.11 692,105.87 -650,947.26 138,705,574.72 2016 265,872,277.38 470,620.34 334,569.60 266,677,467.32 合计 492,925,897.37 1,439,019.52 51,395.20 494,416,312.09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股东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9号文批准,于2013年10月25日成立。2016年9月23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4,300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76%,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4%。2016年10月24日,公司法定名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18只开放式基金(兴银货币市场基金、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兴银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朝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总规模超300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傅峤钰 基金经理 2018年6月25日 - 7年 硕士研究生,拥有7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曾任职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起担任兴银货币市场基金、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陈博亮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监 2015年11月19日 2018年12月27日 9年 陈博亮先生,硕士研究生,拥有9年银行、基金行业工作经验。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自2015年11月起担任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1月起至2018年12月担任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起至2018年12月担任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起担任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起担任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载明日期。 洪木妹女士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3月20日。 陈博亮先生任职日期为2015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27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的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实践予以修订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从研究的公平、决策的公平、交易的公平、公平交易的监控评估、公平交易的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平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从而达到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管理的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实践予以修订完善。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收益率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下行。在一季度,市场仍然在2017年“金融去杠杆”的心态上徘徊,整体收益率保持高位震荡。到二季度,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收益率开始略有下行。直至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压力逐步显现,货币政策逐步转向稳健略宽松,债券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下行。债券市场的良好形势一直延续到了四季度,整体上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宽松,资金价格低位,债券收益率持续下行。与债券市场收益率变化类似,资金市场的收益率也从年初高位逐步下行,并在下半年保持低位平稳。 结合上述市场走势,组合在年初积极抬升了杠杆、拉长了剩余期限,并将此策略贯穿于全年,获得了较好的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90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000%。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大概率维持稳健的基调,资金价格仍在低位保持平稳。但受“宽信用”措施的逐步起效,囤积在银行间的流动性将逐步流向实体,资金面可能边际收紧,资金价格在下半年会出现小幅上行。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本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加强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审核。做好在新基金产品开发、新投资品种、及其他创新业务中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支持,坚持定期对投资、研究、交易、核算、销售等各项业务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合规性审核,确保基金运作的诚信和合法合规性符合监管要求。 (2)深入重点专项稽核工作。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梳理业务模式、主要监管规则、潜在风险点等,全面、深入地对关键业务领域进行专项稽核,内容涵盖相关业务领域的各个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促进制度规章及时更新,优化操作流程,提升业务线合规管理及风控意识。 (3)进一步规范对投资研究交易特定岗位的通讯管理。对投资研究交易特定岗位通讯工具在交易时间集中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网络即时通讯记录、电话录音等进行抽查,有效地防范了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4)强化法规学习,开展内控培训,促进合规文化建设。本基金管理人及时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合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专题培训、律师讲座、合规期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内部合规培训力度,深化基金从业人员风合规风险意识,提升职业道德素养,营造良好合规氛围,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地发展。 (5)完成各种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法规要求,做好旗下各支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估值小组,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估值小组组长由分管运营保障部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基金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部门(视会议议题内容选择相关投资方向部门)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成。估值小组成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估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事务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小组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事务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小组。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提示,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小组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用“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方式,即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 本报告期本基金应分配收益89,033,270.05元,实际分配收益89,033,270.05元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德师报(审)字(19)第P01831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兴银现金增利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汪芳 侯雯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7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02,024,787.65 316,546,925.27 结算备付金 - 227,272.73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60,220,544.60 1,515,047,841.3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60,220,544.60 1,515,047,841.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724,922,807.38 119,420,499.13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1,402,237.26 9,079,924.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598,570,376.89 1,960,332,462.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8,766.73 312,222.73 应付托管费 122,922.19 104,074.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7,506.70 124,889.0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5,678.61 42,371.5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1,121,949.51 754,176.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11,800.00 129,300.00 负债合计 1,928,623.74 1,467,034.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596,641,753.15 1,958,865,428.32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6,641,753.15 1,958,865,428.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98,570,376.89 1,960,332,462.53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兴银现金增利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596,641,753.1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0,362,405.50 157,816,981.58 1.利息收入 99,760,535.99 161,481,124.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4,185,522.78 66,835,571.31 债券利息收入 68,215,531.50 59,168,043.9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615,484.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359,481.71 34,862,024.6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01,869.51 -3,664,143.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01,869.51 -3,664,143.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 减:二、费用 11,329,135.45 19,111,406.8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825,914.65 9,185,334.48 2.托管费 7.4.10.2.2 1,275,304.86 2,027,939.1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530,365.92 5,719,188.47 4.交易费用 7.4.7.19 896.61 1,184.18 5.利息支出 4,499,753.60 1,951,519.7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499,753.60 1,951,519.72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196,899.81 226,240.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9,033,270.05 138,705,574.7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9,033,270.05 138,705,574.7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58,865,428.32 - 1,958,865,428.3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9,033,270.05 89,033,270.0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37,776,324.83 - 637,776,324.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12,204,384.08 - 4,512,204,384.08 2.基金赎回款 -3,874,428,059.25 - -3,874,428,059.2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89,033,270.05 -89,033,270.0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96,641,753.15 - 2,596,641,753.1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74,373,174.69 - 8,774,373,174.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8,705,574.72 138,705,574.7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815,507,746.37 - -6,815,507,746.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807,534,295.91 - 7,807,534,295.91 2.基金赎回款 -14,623,042,042.28 - -14,623,042,042.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38,705,574.72 -138,705,574.7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58,865,428.32 - 1,958,865,428.3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力______ ______刘建新______ ____沈阿娜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61号注册募集。本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961,002.21元。《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0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根据2017年3月30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自2017年4月5日起更名为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不适用。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因素。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 (4)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福证券全资子公司 兴银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福证券全资子公司 注: 本基金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 - 16,980,000,000.00 100.0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 - - -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825,914.65 9,185,334.4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597.76 988.52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75,304.86 2,027,939.17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5.34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25,705.52 合计 1,526,170.86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1.55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18,093.95 合计 5,718,425.50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6%,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与关联方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2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81,984,994.81 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4,000,000.00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7,984,994.81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00% 0.00%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36,498,344.17 55.32% 1,871,411,990.63 95.54%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1,375,201.49 3.90% 0.00 0.00% 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外,报告期末无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787.65 82,402.08 6,546,925.27 16,309,976.0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管理人持有的关联方兴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面额50,000,000.00元,估值总额49,670,236.72元。 (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760,220,544.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7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515,047,841.36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760,220,544.60 67.74 其中:债券 1,760,220,544.60 67.74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4,922,807.38 27.90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2,024,787.65 3.93 4 其他各项资产 11,402,237.26 0.44 5 合计 2,598,570,376.89 100.00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6.45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注: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对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其投资的市场(如银行间市场)可交易,即可视为交易日。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1.84 - 2 30天(含)—60天 19.21 - 3 60天(含)—90天 26.42 - 4 90天(含)—120天 3.07 - 5 120天(含)—397天(含) 9.09 - 合计 99.64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3 金融债券 320,078,070.68 12.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20,078,070.68 12.33 7 同业存单 1,440,142,473.92 55.46 9 合计 1,760,220,544.60 67.79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1 18国开01 1,100,000 110,032,777.66 4.24 2 111887886 18宁波银行CD212 1,000,000 99,754,960.40 3.84 3 111887964 18南京银行CD117 1,000,000 99,746,521.48 3.84 4 111815493 18民生银行CD493 1,000,000 99,270,978.24 3.82 5 111808222 18中信银行CD222 1,000,000 98,518,737.87 3.79 6 160301 16进出01 700,000 69,949,570.18 2.69 7 111806216 18交通银行CD216 700,000 69,484,467.04 2.68 8 160415 16农发15 500,000 50,019,830.39 1.93 9 111807020 18招商银行CD020 500,000 49,931,672.86 1.92 10 111819300 18恒丰银行CD300 500,000 49,928,231.70 1.92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62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24%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6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有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有达到0.5%的情况。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3 应收利息 11,402,237.26 8 合计 11,402,237.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93 6,607,230.92 2,593,356,039.64 99.87% 3,285,713.51 0.13%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银行类机构 1,436,498,344.17 55.32% 2 银行类机构 151,964,104.79 5.85% 3 其他机构 150,671,836.78 5.80% 4 其他机构 130,183,883.28 5.01% 5 其他机构 120,133,934.52 4.63% 6 其他机构 101,375,201.49 3.90% 7 其他机构 100,551,490.09 3.87% 8 其他机构 93,543,424.94 3.60% 9 其他机构 77,984,994.81 3.00% 10 其他机构 50,231,847.01 1.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3.59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961,002.2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58,865,428.3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512,204,384.08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874,428,059.25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96,641,753.15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1月24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督察长变更的公告,余富材于2018年1月22日接替林佳出任督察长。 2019年2月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张贵云于2019年2月1日接替陈文奇出任董事长。 2019年3月1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洪木妹于2019年3月8日起任副总经理。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起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42500元。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福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川财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新增 注: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是: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协助基金投资;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231 1,871,411,990.63 65,086,353.54 500,000,000.00 1,436,498,344.17 55.32%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赎回申请延缓支付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与该等投资者按同比例延缓支付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8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