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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00519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8395
基金代码 005193
公告日期 2019-03-28
编号 1
标题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5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527,221.9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564
00519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020,022.54份
7,507,199.37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配置完成,主要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动态调整债券类资产、股票类等工具的配置比例,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相对价值投资策略、杠杆策略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当正股价格处于特定区间内时,可转换债券将表现出股性、债性或者股债混合的特性。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创造超额收益。
(4)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偏低风险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郭亚
刘晔


联系电话
010-68619341
010-66223586


电子邮箱
service@bxrfund.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7297
95526

传真
010-68619300
010-6622604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bxr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31日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1,376.16
120,949.38

本期利润
279,751.06
-73,488.2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8
-0.00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2%
-0.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73
-0.02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017,975.44
7,473,079.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98
0.995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4、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1月25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未满12个月。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0%
0.14%
1.43%
0.12%
-1.23%
0.02%

过去六个月
0.92%
0.13%
2.49%
0.11%
-1.57%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02%
0.16%
4.00%
0.11%
-4.02%
0.05%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0%
0.14%
1.43%
0.12%
-1.33%
0.02%

过去六个月
0.75%
0.13%
2.49%
0.11%
-1.74%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45%
0.16%
4.00%
0.11%
-4.45%
0.05%

注: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5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未满12个月,基金成立当年净值增长率以实际存续期计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实施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公司结合基金行业特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进股权激励,并在专户业务及子公司各业务条线进行事业部制改革。北信瑞丰基金着力打造具有高水准的投研团队,公司高管和主要投资管理人员的金融相关从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证券投资实战经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6只公募产品,保有119只专户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约320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郑猛
基金经理
2018年1月25日
-
11
CFA、FRM持证人,南开大学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工程硕士。2010年7月至2012年8月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任一级业务员(副科级);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在国网英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原英大财险投资部),担任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8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处,担任投资经理。现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公平交易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业务范围既包括所有投资组合品种,即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也规范所有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并且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公司按照规定严格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进行隔离,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为原则建立和完善集中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投资组合经理对公平交易执行过程或公平交易结果发生争议情况下,相关交易员应该先暂停执行交易并报告交易部总监,由交易部总监与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经协调后方可执行;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交易部总监根据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和监察稽核部门协调解决。
监察稽核部每季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所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经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确认并签署后将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转发至相关部门作为编制定期报告的内容。
2、控制方法
监察稽核部建立投资交易行为监督和评估制度, 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监察稽核部有权要求相关投资经理、交易部等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出说明。监察稽核部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就异常交易行为做出说明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异常交易行为情况说明,经督察长、总经理签字后,报监察稽核部备查。
公司目前使用的公平交易模型可以通过设置参数出具季度和连续12个月公平交易价差分析报告,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最终形成有关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发送至相关各部门。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中国经济悲观预期升温,叠加中美贸易战不断发酵,作为避险资产的债券市场,表现亮眼,为投资者带来了较好的回报。在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投资受到限制,基建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管控难以发力,消费受制于房地产的挤占,进出口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及贸易壁垒主义影响,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均有所减弱。在中国经济增速缓慢下行的背景下,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有所放松,年内四次降准以及中期借贷便利等操作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了合理充裕的流动性。受益于以上利多因素,10年国开中债估值到期收益率大幅下行118BP。信用债券方面,上半年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信用债券发行主体风险事件频发,下半年央行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优惠政策、扩大MLF等工具担保范围、在宏观审慎评估(MPA)中增设小微企业、下调再贷款利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W)等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信用债券信用利差明显收敛。
2018年A股市场在诸多利空因素的作用下持续下跌,三大股指年度跌幅分别达到了24.59%、34.42%、28.65%的跌幅,28个申万一级行业指数亦无一收涨,行业平均跌幅超30%。普通股票型基金指数全年下跌24.4%。从A股上市公司来看,虽然整体上市公司家数逐月增加,但A股总市值却逐月缩水,其中十二月达到今年以来的最低点,市值全年蒸发14.59万亿元。个股方面来看,2018年A股下跌股票数量超过90%,上涨股票数量仅占8.8%。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健的操作策略。本基金同时兼顾债市收益和股市收益,债券部分将继续保持适度的久期和杠杆,优化信用资质,同时也通过一、二级债券市场定价差异等交易性机会增厚收益。权益部分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仓位,力争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基金持有人。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2%;截至本报告期末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0.995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0%。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债券市场仍有长期配置价值。国内方面,中国经济仍处于缓慢下行阶段,2018年掣肘因素仍未得到有效缓解;海外方面,美国消费数据有所疲软,美加息周期接近尾声。但也需关注,金融数据逐步转暖、央行货币政策全面放松、贸易争端告一段落可能给中国经济增长预期带来的影响。
进入2019年初,市场在政策回温及中美贸易摩擦缓和等利好情绪作用下,走出了一波上涨行情,涨幅及成交量均刷新三年来高点。展望全年,随着中美贸易战进入下半场,实质性伤害将会逐步落地,另一方面,经济下行的压力开始由预期转而落实到企业业绩上,这两方面顾虑或将成为股市行情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市场中枢有望在反复的洗刷情绪之后逐步抬高。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资产委托人利益出发,由
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强调合规培训,夯实公司合规文化环境基础。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律师、内部
自学、岗前培训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合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合规理念,深化员工合规意识,努力夯实公司合规内控环境基础。
2、强调制度/流程建设,扎实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
发展实际,及时推动公司各部门补充、修订、完善、优化各项业务制度与流程,保证公司制度/流程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确保制度/流程严肃性与执行力。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按照既定
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工作;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以保障公司制度/流程的严肃性与执行力。
5、加强员工行为合规的检查监督。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借助信息技术系统,通过完善员工投资报备系统、建设员工合规档案系统等,提高员工行为合规管理水平,督促员工自觉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5日废止)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设有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研究人员、市场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相关部门根据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估值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的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市场等产生影响的各类事件,发现估值问题;提议基金估值调整的相关方案并进行校验;根据需要提出估值政策调整的建议以及提议和校验不适用于现有的估值政策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
基金运营部根据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的决定进行相关具体的估值调整或处理,并负责与托管行进行估值结果的核对。涉及模型定价的,由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运营部提供模型定价的结果,基金运营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2018年05月09日(含)至07月30日期间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2018年09月03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北信瑞丰鼎利债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收益分配情况、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保证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后附的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9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2,710.51

结算备付金
79,672.95

存出保证金
4,316.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431,610.7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8,431,610.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44.00

应收利息
318,011.4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9,108,866.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5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9,805.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8,981.22

应付托管费
1,496.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258.52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109.80

应付利息
5,144.7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80,014.87

负债合计
2,617,811.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527,221.91

未分配利润
-36,167.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91,054.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108,866.39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6,527,221.91份,其中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0.9998元,基金份额总额9,020,022.54份;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0.9955元,基金份额总额7,507,199.37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利润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834,851.50

1.利息收入
1,515,491.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2,716.87

债券利息收入
941,598.0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71,176.6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71,979.6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72,225.5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3,123.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3,369.3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062.7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402.30

减:二、费用
628,588.68

1.管理人报酬
331,662.97

2.托管费
55,277.25

3.销售服务费
106,667.06

4.交易费用
23,026.62

5.利息支出
21,061.7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1,061.79

6.税金及附加
693.55

7.其他费用
90,199.4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6,262.8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6,262.8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8,370,617.52
-
228,370,617.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6,262.82
206,262.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11,843,395.61
-242,429.99
-212,085,825.6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554,375.52
-264,445.83
36,289,929.69

2.基金赎回款
-248,397,771.13
22,015.84
-248,375,755.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527,221.91
-36,167.17
16,491,054.7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朱彦______ ______朱彦______ ____姜晴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第419号《关于核准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8,305,933.99元,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8)第00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8,370,617.5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4,683.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根据《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类别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基金份额类别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各自基金份额类别所对应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基金份额类别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基金份额类别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各自基金份额类别所对应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各自基金份额类别所对应的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期本基金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31,662.9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8,659.54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 北信瑞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里列支的费用项目。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5,277.25

注:支付基金托管行北京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合计

北信瑞丰基金
-
90,249.97
90,249.97

北京银行
-
9,630.19
9,630.19

合计
-
99,880.16
99,880.16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北信瑞丰基金,再由北信瑞丰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3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X 0.35%/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月25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5,036,768.4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036,768.4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67.09%

注: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在本年度申购/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北信瑞丰基金直销中心办理,无申购和赎回费。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272,710.51
82,402.27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本基金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期末本基金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故未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500,000.00元,截至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176,869.7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254,741.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431,610.77
96.46


其中:债券
18,431,610.77
96.4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2,383.46
1.84

8
其他各项资产
324,872.16
1.70

9
合计
19,108,866.39
100.00

注: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1月25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未满12个月。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1979
招商蛇口
1,499,816.00
9.09

2
601318
中国平安
1,058,596.00
6.42

3
000651
格力电器
992,920.00
6.02

4
600062
华润双鹤
727,909.00
4.41

5
601328
交通银行
520,800.00
3.16

6
600377
宁沪高速
493,407.00
2.99

7
601668
中国建筑
451,000.00
2.73

8
601899
紫金矿业
438,000.00
2.66

9
300145
中金环境
433,894.18
2.63

10
600048
保利地产
417,300.00
2.53

11
601601
中国太保
329,579.00
2.00

12
600036
招商银行
301,200.00
1.83

13
300271
华宇软件
290,844.00
1.76

14
601211
国泰君安
274,180.00
1.66

15
002449
国星光电
180,550.00
1.09

16
600535
天士力
74,500.00
0.45

17
601199
江南水务
52,000.00
0.32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1979
招商蛇口
1,454,366.00
8.82

2
601318
中国平安
936,000.00
5.68

3
000651
格力电器
907,370.00
5.50

4
600062
华润双鹤
743,962.60
4.51

5
600377
宁沪高速
475,091.00
2.88

6
601328
交通银行
469,200.00
2.85

7
601668
中国建筑
410,700.00
2.49

8
601899
紫金矿业
380,000.00
2.30

9
600048
保利地产
364,398.00
2.21

10
300145
中金环境
323,978.00
1.96

11
601601
中国太保
312,600.00
1.90

12
600036
招商银行
285,228.00
1.73

13
601211
国泰君安
275,286.08
1.67

14
300271
华宇软件
246,620.00
1.50

15
002449
国星光电
150,150.00
0.91

16
600535
天士力
82,320.00
0.50

17
601199
江南水务
47,000.00
0.29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8,536,495.1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864,269.68

注: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151,900.00
61.5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151,900.00
61.56

4
企业债券
102,841.00
0.6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176,869.77
49.5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431,610.77
111.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6
国开1702
65,000
6,636,500.00
40.24

2
018005
国开1701
35,000
3,515,400.00
21.32

3
113011
光大转债
15,500
1,629,360.00
9.88

4
132015
18中油EB
9,500
928,815.00
5.63

5
127005
长证转债
8,429
829,160.73
5.0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评价。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16.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44.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8,011.4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4,872.16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1,629,360.00
9.88

2
127005
长证转债
829,160.73
5.03

3
113018
常熟转债
764,190.00
4.63

4
132013
17宝武EB
695,240.00
4.22

5
113013
国君转债
612,616.40
3.71

6
128015
久其转债
550,128.24
3.34

7
132009
17中油EB
503,950.00
3.06

8
113008
电气转债
486,335.20
2.95

9
132012
17巨化EB
290,790.00
1.76

10
110043
无锡转债
290,730.00
1.76

11
110030
格力转债
216,748.80
1.31

12
123006
东财转债
173,985.00
1.06

13
120001
16以岭EB
1,000.40
0.0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330
27,333.40
-
-
9,020,022.54
100.00%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82
91,551.21
5,036,768.40
67.09%
2,470,430.97
32.91%

合计
412
40,114.62
5,036,768.40
30.48%
11,490,453.51
69.5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19,992.00
0.22%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1,000.52
0.01%


合计
20,992.52
0.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0~10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0~10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


合计
0~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A
北信瑞丰鼎利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77,543,160.91
150,827,456.6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02,991.55
36,351,383.97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68,726,129.92
179,671,641.2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20,022.54
7,507,199.37

注:1.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1月25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未满12个月。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40,000.00元。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联证券
2
16,400,764.86
100.00%
11,993.79
100.00%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国联证券2个交易单元。本基金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联证券
373,969,564.04
100.00%
2,461,100,000.00
100.00%
-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国联证券2个交易单元。本基金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01
20180904-20181231
-
5,036,768.40
-
5,036,768.40
30.48%


02
20180125-20180301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03
20180731-20180902
-
15,110,305.22
15,110,305.22
-
-


04
20180731-20180903
-
16,117,658.91
16,117,658.91
-
-


05
20180418-20180529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06
20180125-20180417
50,021,000.00
-
50,021,000.00
-
-


07
20180509-20180627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注:1、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独立进行投资决策,不存在通过投资顾问或其他方式让渡投资决策权的情况;
2、管理人已制定投资者集中度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管理人将不再接受份额占比已经达到或超过50%的单一投资者的新增申购;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加强流动性管理;
3、因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为集中(超过20%)的情况,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集中的投资者(超过20%)申请全部或大比例赎回时,会给基金资产变现带来压力,进而造成基金净值下跌压力。因此,提醒投资者本产品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较集中(超过20%)而特有的流动性风险。但在巨额赎回情况下管理人将采取相应赎回限制等措施,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披露。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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