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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瑞鑫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0039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7817
基金代码 003900
公告日期 2019-03-27
编号 1
标题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900

交易代码
0039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204,259.1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灵活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股票行业配置比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和债券类别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股票和债券;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投资组合的较高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晚婷
张燕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95555

传真
(021)61055054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799,222.16
16,883,216.79
559,163.25

本期利润
5,688,490.82
28,928,140.44
602,967.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0
0.0964
0.00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3%
9.62%
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008
0.0581
0.00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5,446,521.81
329,553,694.13
300,625,809.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74
1.0984
1.002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2%
0.29%
-5.31%
0.81%
3.79%
-0.52%

过去六个月
-0.71%
0.28%
-5.87%
0.74%
5.16%
-0.46%

过去一年
1.73%
0.26%
-11.03%
0.66%
12.76%
-0.4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74%
0.21%
-4.79%
0.52%
16.53%
-0.3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图示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
-
-
-
-

2017
-
-
-
-
-

2016
-
-
-
-
-

合计
-
-
-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77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娜
交银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交银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交银裕祥纯债债券的基金经理
2016-12-14
-
8年
李娜女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硕士。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3月2日至2018年4月1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2月24日至2018年7月18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8月23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1日至2018年11月1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17日至2018年12月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卓越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13日至2019年1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速呈现韧性中有所下行态势,通胀维持低位,市场在两条逻辑线条相互交错下演进,一方面是在经济增长预期下行,货币政策边际宽松,贸易争端反复发酵以及金融数据持续下滑等因素推动下,债券市场持续上涨。另一方面是“宽信用”政策陆续出台,影响基本面预期,叠加资金面阶段性紧张,信用违约频发,通胀预期阶段性回升以及地方债供给增加等因素,从而对债券市场形成数次阶段性扰动。2018年全年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期限利差总体走高,高等级信用利差随利率债收益率下行而压缩,低等级信用债在违约频发下有所走扩。权益市场在基本面预期下,风险偏好回落,呈现震荡下行态势。报告期内,上证综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行24.59%和28.65%,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大幅下行65BP至3.22%,十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大幅下行118BP至3.65%。
策略层面,本基金重点关注中短久期信用债的配置价值,保持适度久期,同时保持组合流动性。积极关注新股发行动态,进行权益一级市场投资,同时也关注二级市场的投资机会,从各方面争取为持有人赚取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市场对于2019年一季度基本面下滑的预期相对较为充分,需要关注基本面下滑预期的兑现路径;2019年二季度是重要时间窗口,重点关注政策取向以及对于通胀的再研判;中性的货币政策下,重点关注融资渠道疏导的发力方式及融资需求的边际变化;海外方面关注美国基本面变化、联储加息路径以及欧元区缩表预期。此外,我们还将密切关注低评级信用债违约风险的演化及相对应信用利差的变化。股票方面,力争继续保持稳健、审慎投资,积极关注一级市场动态。债券方面,在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关注交易机会,把握适度久期,同时特别关注信用风险。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曾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已高于200人。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1565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20,765,229.01
398,853.85

结算备付金

537,706.14
802,340.91

存出保证金

7,861.38
5,426.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95,417,993.64
396,266,010.07

其中:股票投资

58,322,993.64
64,097,510.3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37,095,000.00
332,168,499.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7,515.07

应收利息
7.4.7.5
5,395,933.15
5,279,124.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22,124,723.32
402,779,270.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200,000.00
72,9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10.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1,649.06
167,084.11

应付托管费

28,608.17
27,847.3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6,174.10
21,610.22

应交税费

22,764.68
-

应付利息

79,705.50
-16,975.8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29,300.00
126,000.00

负债合计

86,678,201.51
73,225,576.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00,204,259.10
300,022,602.93

未分配利润
7.4.7.10
35,242,262.71
29,531,091.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5,446,521.81
329,553,694.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2,124,723.32
402,779,270.79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174元,基金份额总额300,204,259.10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814,151.91
34,757,195.31

1.利息收入

13,705,518.41
13,057,907.1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8,489.56
596,419.87

债券利息收入

13,537,997.19
12,351,349.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9,031.66
110,137.7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19,364.84
9,654,364.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507,285.32
7,387,908.5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72,476.46
602,772.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239,603.06
1,663,683.9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7,110,731.34
12,044,923.6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

减:二、费用

4,125,661.09
5,829,054.87

1.管理人报酬

2,017,753.30
1,876,850.22

2.托管费

336,292.19
312,808.3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150,621.00
220,629.30

5.利息支出

1,420,778.80
3,253,095.2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20,778.80
3,253,095.26

6.税金及附加

22,073.28
-

7.其他费用
7.4.7.20
178,142.52
165,671.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688,490.82
28,928,140.4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88,490.82
28,928,140.4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22,602.93
29,531,091.20
329,553,694.1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688,490.82
5,688,490.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1,656.17
22,680.69
204,336.8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0,702.94
23,769.86
214,472.80

2.基金赎回款
-9,046.77
-1,089.17
-10,135.9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204,259.10
35,242,262.71
335,446,521.8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22,842.52
602,967.25
300,625,809.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928,140.44
28,928,140.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39.59
-16.49
-256.0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39.59
-16.49
-256.0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22,602.93
29,531,091.20
329,553,694.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谢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97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00,022,839.9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6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22,842.5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对开放期的具体时间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则为0-95%。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交烨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17,753.30
1,876,850.2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3.74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0%÷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6,292.19
312,808.3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无。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765,229.01
12,196.26
398,853.85
30,842.6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110049
海尔转债
2018-12-19
2019-01-18
新债未上市
100.00
100.00
740
74,000.00
74,000.00
-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6,2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8,396,993.64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37,021,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64,060,613.92元,第二层次332,205,396.15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8,322,993.64
13.82


其中:股票
58,322,993.64
13.82

2
固定收益投资
337,095,000.00
79.86


其中:债券
337,095,000.00
79.8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302,935.15
5.05

7
其他各项资产
5,403,794.53
1.28

8
合计
422,124,723.32
100.0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612,000.00
1.67

C
制造业
26,529,660.40
7.9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5,023,806.20
1.5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5,527.04
0.6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6,774,000.00
5.00

K
房地产业
2,358,000.00
0.7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8,322,993.64
17.39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1,600,000
8,464,000.00
2.52

2
600519
贵州茅台
13,000
7,670,130.00
2.29

3
600887
伊利股份
250,000
5,720,000.00
1.71

4
601318
中国平安
80,000
4,488,000.00
1.34

5
601939
建设银行
600,000
3,822,000.00
1.14

6
601088
中国神华
200,000
3,592,000.00
1.07

7
601668
中国建筑
499,966
2,849,806.20
0.85

8
601766
中国中车
300,000
2,706,000.00
0.81

9
600276
恒瑞医药
50,000
2,637,500.00
0.79

10
600048
保利地产
200,000
2,358,000.00
0.7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5,403,734.00
1.64

2
601939
建设银行
5,362,930.40
1.63

3
601088
中国神华
3,888,305.00
1.18

4
601398
工商银行
3,781,000.00
1.15

5
600029
南方航空
3,051,000.00
0.93

6
600104
上汽集团
3,020,705.11
0.92

7
601668
中国建筑
3,010,664.34
0.91

8
601766
中国中车
2,856,554.00
0.87

9
600048
保利地产
2,660,431.00
0.81

10
600028
中国石化
2,368,000.00
0.72

11
601186
中国铁建
2,326,778.00
0.71

12
600690
青岛海尔
2,120,240.00
0.64

13
600009
上海机场
2,035,351.33
0.62

14
600066
宇通客车
1,950,814.00
0.59

15
600436
片仔癀
1,847,411.00
0.56

16
601877
正泰电器
1,844,336.70
0.56

17
600056
中国医药
1,412,639.00
0.43

18
601100
恒立液压
995,175.00
0.30

19
600038
中直股份
823,270.00
0.25

20
600760
中航沈飞
616,276.00
0.19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39
建设银行
6,344,954.00
1.93

2
600104
上汽集团
4,130,773.10
1.25

3
600062
华润双鹤
3,903,260.00
1.18

4
600056
中国医药
3,252,363.00
0.99

5
601288
农业银行
2,863,000.00
0.87

6
600276
恒瑞医药
2,432,820.00
0.74

7
600900
长江电力
2,411,914.00
0.73

8
601398
工商银行
2,282,000.00
0.69

9
601607
上海医药
2,125,811.00
0.65

10
601318
中国平安
2,094,375.00
0.64

11
600029
南方航空
2,015,458.00
0.61

12
600329
中新药业
1,885,170.00
0.57

13
600519
贵州茅台
1,544,332.00
0.47

14
601139
深圳燃气
1,507,250.00
0.46

15
600779
水井坊
1,072,439.00
0.33

16
600066
宇通客车
953,822.00
0.29

17
603259
药明康德
585,765.50
0.18

18
600132
重庆啤酒
551,286.77
0.17

19
601319
中国人保
334,432.74
0.10

20
600901
江苏租赁
266,487.14
0.08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53,209,505.1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6,561,665.60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3,950,000.00
19.0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3,950,000.00
19.06

4
企业债券
154,637,000.00
46.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420,000.00
18.01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4,000.00
0.02

8
同业存单
58,014,000.00
17.29

9
其他
-
-

10
合计
337,095,000.00
100.49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5
18国开05
400,000
43,584,000.00
12.99

2
111812224
18北京银行CD224
400,000
38,676,000.00
11.53

3
180208
18国开08
200,000
20,366,000.00
6.07

4
143725
18光明01
200,000
20,250,000.00
6.04

5
011801217
18中原高速SCP003
200,000
20,164,000.00
6.01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861.3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395,933.1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03,794.53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11
1,422,769.00
299,999,000.00
99.93%
205,259.10
0.07%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285.03
0.00%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300,022,842.5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0,022,602.9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90,702.9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046.7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204,259.10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30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苏奋先生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并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佘川女士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阮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谢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阮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期后变动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为60,000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97,937,280.48
100.00%
91,208.57
100.00%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273,546.33
100.00%
9,396,600,000.00
95.60%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27,600,000.00
1.30%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04,600,000.00
3.10%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加交易单元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它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1/1-2018/12/31
299,999,000.00
-
-
299,999,000.00
99.93%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如该类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将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相关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管理的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计提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部分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详情请见有关公告。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请投资者关注基金合同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已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欲知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法律文件。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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