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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天得利货币A(3500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6992
基金代码 350004
公告日期 2019-03-27
编号 1
标题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3 月 27 日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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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 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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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治天得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3500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 7月 5日
基金管理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3,943,236.1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充分重视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基金资产的高流动
性,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短期金融工具为投资对象,依据宏观经济、货
币政策、资金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变动预期,综合考虑
投资对象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自上而下与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组合管理,保障本金安全性
和资产流动性,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 6个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由于短期国债、金
融债、央行票据等主要投资品种信用等级高,利率风险
小,因而本基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健。货币
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的品种,长期看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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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赵正中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21-60371155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zhaozz@chinanature.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
用)、021-60374800
95568
传真 021-60374934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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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227,990.41 8,126,258.68 22,843,950.90
本期利润 12,227,990.41 8,126,258.68 22,843,950.90
本期净值收益率 3.4781% 3.2800% 2.230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73,943,236.13 678,837,971.90 558,085,226.4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293% 0.0026% 0.3277% 0.0000% 0.3016% 0.0026%
过去六个月 1.4324% 0.0028% 0.6553% 0.0000% 0.7771% 0.0028%
过去一年 3.4781% 0.0033% 1.3000% 0.0000% 2.1781% 0.0033%
过去三年 9.2558% 0.0029% 3.9036% 0.0000% 5.3522% 0.0029%
过去五年 17.8919% 0.0051% 8.5926% 0.0017% 9.2993% 0.003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7.6869% 0.0063% 28.2690% 0.0021% 19.4179% 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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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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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12,438,277.59 - -210,287.18 12,227,990.41 注:2018年
末计入应付
利润科目金

157,468.06

2017 7,856,076.03 - 270,182.65 8,126,258.68 注:2017年
末计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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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科目金

367,755.24

2016 22,789,508.56 - 54,442.34 22,843,950.90 注:2016年
末计入应付
利润科目金

97,572.59

合计 43,083,862.18 - 114,337.81 43,198,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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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3年 5月成立,注册资本 1.6 亿元,注册地为
上海。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1.25%;中国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8.75%。截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十一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另外十只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 2005 年 1 月 12 日生效的天治
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
资基金、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 2008年 5月 8 日生效的天治
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新消费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 2011 年 8 月 4 日生效的天治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
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 2011
年 12月 28日生效的天治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于 2008 年 11 月 5 日、2016 年 4 月 18 日、2006 年 1 月 20 日、2004 年 6 月
29日、2016年 4月 7日、2009年 7 月 15日、2016年 7月 6日、2013年 6月 4日、2015年 6月
9日、2016年 12月 7日生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向桂英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天治鑫利
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5年 3月
16日
- 7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历
任本公司交易员、
交易部副总监,现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天治鑫利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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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徐瀛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年 1月
24日
- 7年
学士,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历任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业务员、
本公司专户部投资
经理,现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
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
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公司公平交易体系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各环节公平措施简要如下:
公司的内外部报告均通过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发布,所有的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均有权通
过该平台查看公司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做出投资决策,并负责投资决策的具体实施。投资决策委员
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组
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同时,不同
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
交易功能并严格执行,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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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交易系统将该证券的
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
公司对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
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
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对银行间市场交易价格异常的控制采用事前审查的方法。回购利率异常指回购利率偏离
同期公允回购利率 30bp以上;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
益率 30bp以上(一年期以上债券为 50bp),其中,货币基金的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
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益率 30bp以上。
公司风控人员定期对各投资组合进行业绩归因分析,并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
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
差进行分析。
具体方法如下:
1)对不同投资组合,根据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每个券种,计算其交
易均价;
2)对一段时间(季度或年度)同一时间窗口的同个券种进行匹配,计算出价差率;
3)利用统计方法对多个价差率进行统计分析,分析价差率是否显著大于 0。如果某一资产类
别观测期间样本数据太少,则不进行统计检验,仅检查对不同时间窗口(如日内、3日内、5日内)
的价差率是否超过阀值;
4)价差率不是显著大于 0的,则不能说明非公平交易;价差率显著大于 0的,则需要综合其
他因素做出判断,比如交易占优势的投资组合是否收益也显著大于交易占劣势的投资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
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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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债券市场表现非常优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逐渐加大,央行货币政策边际转松,市场
流动性保持充裕,金融机构维持低风险偏好,受此影响全年长端利率处在持续下行状态,10年期
国债收益率从年初的高位 3.9%一路下行至年末的 3.3%以下,收益率曲线由平转陡。
短期流动性在央行的主动稳定和机构的低风险偏好带动下,持续处在宽松的状态,市场资金
供给始终保持充裕,受此影响短期资金利率大部分时间处在很低的水平,同业存单和短期债券的
收益率也随之走低,市场配置需求强劲。
基于 2018年的宏观环境和市场情况,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坚持稳健的投资原则,以中短久期和
高评级的投资组合为主要配置,一方面保持组合适当的流动性,满足持有人的流动性需求,另一
方面适当提升久期能够在利率下行环境中获得资本利得,同时高评级能够有效避免信用风险。
资产配置上,本基金以逆回购、同业存单和短期债券等资产为主,其中同业存单的占比较高,
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同时在资金短期波动的时点,积极进行配置,增加组合的收益弹性,尽可
能赚取超额收益。整体来看,报告期内本基金通过稳健和积极的配置,获得了稳定较好的收益,
也通过灵活的调整,增强了短期收益,同时保持对投资组合的合理管理,保证流动性,避免信用
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收益率是 3.478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000% ,高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 2.17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宏观经济方面,经济下行压力已经逐渐加大,投资活力尚不足,消费潜力有限,
进出口压力边际上升,通胀保持偏低水平,信用环境仍有待改善,风险偏好尚未完全修复,因此
基本面环境仍利好债券利率的进一步下行。
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将持续维持稳健偏松的管理,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供给,通过合理的政策
引导,进行结构性宽松,同时更加注重传导机制的疏通,有针对性地将资源配置在有效领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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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方面,在稳健的货币政策下,短期流动性将长期处于非常宽松的状态,但另一方面央
行也在避免短期流动性过度充裕,因此短端利率总体维持偏低的水平,但进一步下行的空间也不
大。
债券市场方面,国内基本面和货币政策均继续有利于债市,长端利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的空间,
但考虑到利率的绝对水平已进入低位,且短期流动性进一步宽松空间有限,因此长端利率将在波
动中下行,并且随着利率下行,债券资产的配置价值也在逐渐下降。
基于对 2019年宏观与市场的展望,本基金将继续保持稳健的投资原则,通过逆回购、同业存
单和短期债券的组合配置,在低利率环境中寻找超额收益,通过积极的投资操作、灵活的组合调
整,以及高效的资产选择,尽可能保持较高且稳定的中长期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8年,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继续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维护投资人利益的
原则,在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内控制度的基础上,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前后
台各部门日常工作,切实防控公司运营和投资组合运作的风险,保障公司稳步发展。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内控制度,加强监察稽核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管理制度》、《天
治基金公募基金分红管理制度》、《天治基金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天治基金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天治基金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天治基金内部审计制度》、《天治基金银行间交易对手评估制
度》、《天治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天治基金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天治基金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等规章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相关机构职能的发挥及业务的发展。同时,监察稽核部继续严格依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监督公司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监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的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投
资风险、绩效评估等情况、产品研发流程、基金销售、宣传推介、客户服务、信息技术日常处理
及其安全情况、基金结算各项业务以及公司财务、人事状况等业务环节的合规情况),及时发现情
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
二、继续加强投资监控,防范投资运作风险。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现场检查、电脑实时监控、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事
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同时产品开发与金融工程部通过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量化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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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绩效评估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切实贯彻落实公平交易,
防范异常交易,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合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运作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操作流程,充实和改进内
控技术方法与手段,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合法合
规、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财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结算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
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
基金结算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工作经历。为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
合规,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
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负责基
金结算的管理层、监察稽核部总监、产品开发与金融工程部总监等,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
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以及产品开发与金融工程
部提交的估值模型和估值结果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最终意见。基金经理会参与估值,与产品开
发与金融工程部一同根据估值模型、估值程序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
将估值结果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
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
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
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年度收益结转选择红利再投方式分配;本期已结转收益为
12,438,277.59 元,其中以红利再投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金额为 12,280,809.53 元;本报告期末
计入应付收益科目金额为 157,468.06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少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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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
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
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
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基金本期已结转收益为 12,438,277.59 元,其中以红利再
投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金额为 12,280,809.53 元;本报告期末计入应付收益科目金额为
157,468.0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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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0467615_B0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治天得利货币市
场基金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
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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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持
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
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治天得利货币
市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9 页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蒋燕华 沈熙苑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5日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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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4,248,083.09 6,189,170.3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93,249,279.02 402,058,935.1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93,249,279.02 402,058,935.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24,982,947.47 269,461,004.21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087,394.00 1,908,442.9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51,6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523,567,703.58 679,669,15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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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069,686.39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702.78 72,917.29
应付托管费 30,515.98 22,096.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76,289.99 55,240.3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7,653.17 14,171.71
应交税费 5,045.78 240,000.00
应付利息 58,105.30 -
应付利润 157,468.06 367,755.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09,000.00 59,000.00
负债合计 49,624,467.45 831,180.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73,943,236.13 678,837,971.90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3,943,236.13 678,837,971.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3,567,703.58 679,669,152.64
注: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基金份额总额 473,943,236.1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 1月 1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月 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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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月 31日 2017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5,666,926.91 10,242,964.35
1.利息收入 15,066,542.76 10,878,791.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8,082.27 332,031.72
债券利息收入 11,217,804.94 5,955,074.7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10,655.55 4,591,684.9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00,384.15 -635,827.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00,384.15 -635,827.0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 -
减:二、费用 3,438,936.50 2,116,705.6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08,052.50 865,726.33
2.托管费 7.4.10.2.2 366,076.44 262,341.3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915,191.26 655,853.38
4.交易费用 7.4.7.19 - -
5.利息支出 791,915.36 158,208.4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91,915.36 158,208.43
6.税金及附加 6,854.12 -
7.其他费用 7.4.7.20 150,846.82 174,576.16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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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227,990.41 8,126,258.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2,227,990.41 8,126,258.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678,837,971.90 - 678,837,971.9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227,990.41 12,227,990.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4,894,735.77 - -204,894,735.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78,180,664.58 - 2,078,180,664.58
2.基金赎回款 -2,283,075,400.35 - -2,283,075,400.3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12,227,990.41 -12,227,990.4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473,943,236.13 - 473,943,236.13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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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 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58,085,226.44 - 558,085,226.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126,258.68 8,126,258.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0,752,745.46 - 120,752,745.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07,185,419.64 - 1,007,185,419.64
2.基金赎回款 -886,432,674.18 - -886,432,674.1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8,126,258.68 -8,126,258.6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678,837,971.90 - 678,837,971.9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徐克磊______ ______闫译文______ ____黄宇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4号文《关于同意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
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7月 5日正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9 页
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095,807,464.9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
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货币型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期限限制的债券、
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
币市场工具。具体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 5、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
债券回购; 6、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 6个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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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法
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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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
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该等利息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
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
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其相当于公允价值。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银行存款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
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回购协议
1)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
提利息;
2)本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
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
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
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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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
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产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
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3)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注:无。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 120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出现因提前支取
而导致的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应当
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
(2)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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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
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分配的基金净收益参与下一开放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每
月集中支付,使基金固定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应分配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采取小数点后第 3 位去尾原则。收益分配的尾差所形成的基金净收益余额按 0.01 元为
单位,于当日进行随机的再次分配;
(3)基金收益支付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值,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
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
(4)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
(5)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当前累计
收益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账户当前累计
收益为正时,不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收益。账户当前累计收益为负时,按赎回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
计收益;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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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开放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开
放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
人应于实施更改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告;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基金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本基金遵守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注:无。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注: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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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年 1月 1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
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
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
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9 页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治北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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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208,052.50 865,726.3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75,326.17 46,047.67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66,076.44 262,341.3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9 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4,373.0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9.05
合计 785,432.10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2,267.1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9.92
合计 563,097.11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算,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 49,729,195.1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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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246,587.99 3,144,635.66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13,623.27 101,952.3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360,211.26 3,246,587.99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71% 0.48%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吉林省信托有限 51,856,779.69 10.9400% 50,103,279.34 7.3800%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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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4,248,083.09 38,082.27 6,189,170.38 37,530.76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7.4.9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 49,069,686.39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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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51 18贴现国
债 51
2019年 1月
4日
99.75 200,000 19,950,864.21
111805149 18建设银
行 CD149
2019年 1月
3日
99.24 310,000 30,763,538.65
合计 510,000 50,714,402.86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
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93,249,279.02 元,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于 2017 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02,075,800.0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
变动。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
动。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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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9年 3月 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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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93,249,279.02 75.11
其中:债券 393,249,279.02 75.11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4,982,947.47 23.87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48,083.09 0.81
4 其他各项资产 1,087,394.00 0.21
5 合计 523,567,703.58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5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9,069,686.39 10.35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8年 4月
16日
20.69 连续 5个交易日累计赎
回 30%以上,导致正回
购比例被动上升
1个工作日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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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8.32 10.35
2 30天(含)—60天 4.21 -
3 60天(含)—90天 49.29 -
4 90天(含)—120天 - -
5 120天(含)—397 天(含) 8.42 -
合计 110.24 10.35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9,950,864.21 4.2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5,084,217.75 15.84
7 同业存单 298,214,197.06 62.92
9 合计 393,249,279.02 82.97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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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
在应收利息。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816333 18 上海银行
CD333
500,000 49,895,329.17 10.53
2 111819315 18 恒丰银行
CD315
500,000 49,891,778.67 10.53
3 111815635 18 民生银行
CD635
500,000 49,644,258.49 10.47
4 111805149 18 建设银行
CD149
500,000 49,618,610.73 10.47
5 111809289 18 浦发银行
CD289
500,000 49,589,262.71 10.46
6 111808240 18 中信银行
CD240
500,000 49,574,957.29 10.46
7 041800102 18汇金CP002 200,000 20,177,790.89 4.26
8 011802232 18 沪国资
SCP004
200,000 20,000,117.81 4.22
9 189951 18 贴现国债
51
200,000 19,950,864.21 4.21
10 011802142 18 宁沪高
SCP008
200,000 19,925,822.07 4.20
注: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
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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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85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41%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120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
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3 应收利息 1,087,394.00
8 合计 1,087,394.00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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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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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250 379,154.59 442,809,002.31 93.43% 31,134,233.82 6.57%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信托类机构 51,856,779.69 10.94%
2 券商类机构 50,011,658.04 10.55%
3 券商类机构 50,004,287.39 10.55%
4 其他机构 50,007,717.30 10.55%
5 券商类机构 45,166,301.16 9.53%
6 其他机构 40,003,429.90 8.44%
7 保险类机构 36,398,529.66 7.68%
8 保险类机构 30,002,572.43 6.33%
9 保险类机构 20,013,579.90 4.22%
10 信托类机构 20,001,714.96 4.2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7,623.4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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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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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 7月 5日)基金份额总额 1,095,807,464.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78,837,971.90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078,180,664.58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283,075,400.35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3,943,236.13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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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8 年 12
月 27日起,聘任单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吕文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事项已按
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
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2月 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
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4 月 19日公告,根据工作需
要,任命张庆先生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变更过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4 万元整。目前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自 2006年 7月 5日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就本基金管理人持有子公司天治北部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续低于 51%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对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41 号),本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报告期内已经完成整改。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就本基金管理人持有子公司天治北部资产管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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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续低于 51%的情况、子公司净资本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
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
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签
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租用券商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北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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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天治天得利货币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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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1 20180903-20180913 0.00 100,110,166.58 100,110,166.58 0.00 0.00%
2 20180516-20180517 50,103,279.34 1,753,500.35 0.00 51,856,779.69 10.94%
3 20180605-20180612 50,103,279.34 1,753,500.35 0.00 51,856,779.69 10.94%
4 20180620-20180624 50,103,279.34 1,753,500.35 0.00 51,856,779.69 10.94%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较高,需要保持足够好的流动性应对集中赎回情况。但本基金以流动性
较好的资产为主,可及时变现,流动性风险总体可控。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8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天得利货币
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经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聘任单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吕文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事项已按有
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
案,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2月 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刊登
了相关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月 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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