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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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增利货币B(00418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3933
基金代码 004186
公告日期 2019-03-26
编号 2
标题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03月 26 日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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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
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18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
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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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江信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4185
交易代码 004185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8月03日
基金管理人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1,401,175.9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江信增利货币A 江信增利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85 00418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193,105.64份 708,208,070.3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
实现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
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及
其结构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
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
各种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剩余期限到
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资便利性)进行
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日均成交量、
交易方式、市场流量)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
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是指基金组
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
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对各
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税收政策、信用等级、收
益率水平、资金供求、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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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
工具的差异化投资价值,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
类属债券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形成合理组合以实
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
以安全性为优先考虑因素,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
债和短期融资票据等高信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
资以规避风险。并将对不同类型债券产品进行相对
价值分析,包括对票息及付息频率、信用风险、隐
含期权、债券条款、税赋水平、市场资金结构和流
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取
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不同
债券类属之间及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
资收益。 4、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
率走势的预判,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
要求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动态调整组合的久
期,以谋求控制风险,增加或锁定收益。当预期市
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
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适当增加组
合久期。 5、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资金面
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若资产配置中
有逆回购,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
先进行相对较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相
对较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
根据资金面的松紧,决定正回购的操作期限。 6、
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
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
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
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
取较高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
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型基金, 本基金为货币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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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
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
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毛建宇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10-57380902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customer@jxfund.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2-0583 95595
传真 010-57380988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jx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01-A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
017年12月31日
江信增利
货币A
江信增利货
币B
江信增利货币A 江信增利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75,759.01
28,834,96
3.58
25,007.12 11,362,800.47
本期利润 75,759.01 28,834,96 25,007.12 11,362,800.47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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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本期净值收益率 3.5358% 3.7855% 1.5325% 1.6360%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

3,193,10
5.64
708,208,07
0.30
1,055,305.62 823,665,707.84
期末基金份额净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江信增利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812% 0.0015% 0.3396% 0.0000% 0.3416% 0.0015%
过去六
个月
1.5286% 0.0021% 0.6815% 0.0000% 0.8471% 0.0021%
过去一

3.5358% 0.0024% 1.3610% 0.0000% 2.1748% 0.0024%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5.1226% 0.0021% 1.9350% 0.0000% 3.1876% 0.0021%
江信增利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432% 0.0015% 0.3396% 0.0000% 0.4036% 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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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
个月
1.6521% 0.0021% 0.6815% 0.0000% 0.9706% 0.0021%
过去一

3.7855% 0.0024% 1.3610% 0.0000% 2.4245% 0.0024%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5.4834% 0.0021% 1.9350% 0.0000% 3.5484% 0.002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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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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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江信增利货币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
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

应付利润本年
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8年 74,860.02 - 898.99 75,759.01 -
2017年 24,529.96 - 477.16 25,007.12 -
合计 99,389.98 - 1,376.15 100,766.13 -
江信增利货币B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
付赎回款转
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
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2018年 28,899,795.40 - -64,831.82 28,834,963.58 -
2017年 10,974,121.16 - 388,679.31 11,362,800.47 -
合计 39,873,916.56 - 323,847.49 40,197,76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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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2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717号文)批
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各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17.5%、17.5%、
17.5%、17.5%。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为: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同时,
公司还管理着多个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杨淳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助理
2017-
08-03
-
11

杨淳先生,金融学硕士,
曾先后就职于北京天相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任行业研
究员、中金瑞盈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任证券分析师、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任证券分析师、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
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助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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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
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
静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08-03
-
6

静鹏先生,毕业于清华大
学。曾先后就职于洛肯国
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债
券交易员、博润银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
员、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债券交易员,现任江
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江信瑞福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或基金成立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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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
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
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不断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基金经理的投资
权限。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
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
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系统强制启动公平交易程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
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同时,通
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以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不断完
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严格贯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的
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
的交易执行机会;公司不断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确保做好对公平交易
各环节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
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等)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平均溢
价率、贡献率、正溢价率占优频率等几个方面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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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全年GDP增长6.6%,其中第三产业和最终消费对GDP贡献较多,受基建投资回
升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5.9%,全年CPI同比增长2.1%,处于温和的通胀
区间,2018全年PPI同比增长3.5%,较2017年回落2.8个百分点,主要受下游需求疲弱工
业产品价格回落所致。2018年央行通过四次降准,扩大MLF等工具担保品范围,增量开
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工具等措施提供向市场
注入中长期流动性,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银行间7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DR007)从2017
年末的2.9%左右下降到2.6%左右,10年期国债和10年期国开收益率曲线分别下行66BP和
118BP至3.22%和3.64%的水平,3MAAA同业存单收益率曲线下行200BP至3%的水平,债券
市场走出趋势上涨行情。
管理人根据投资组合负债情况,对月末和季末的流动性均予以充分重视,在保证组
合流动性基础上灵活的进行杠杆操作及投资组合期限的调整,重点在季末时点择机增加
长久期资产配置,以提升投资组合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江信增利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收益率为3.53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610%;截至报告期末江信增利货
币B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7855%,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6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宏观经济增长仍呈现缓慢下降趋势,投资平稳,消费和出口承压,但
市场对政策托底经济预期较强。CPI虽有短期冲高风险,但是整体可控,PPI仍将逐步下
行,有转负可能。财政政策预期仍将积极,减税降费超出市场预期,货币政策方面,宽
信用政策仍将继续推进,预期央行仍将实施降准置换MFL,降息政策仍需观察经济是否
有滑出合理区间的可能。目前看3M AAA存单收益率与央行7天政策性利率利差较窄,虽
然目前货币政策仍然维持宽松,但是潜在利率风险上升,未来管理人将重视投资组合的
流动性风险,谨慎使用杠杆操作,严格控制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成
员包括投资管理总部、运营保障总部、研究发展部、风控稽核总部、证券交易部等部门
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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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
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
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
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份额持有人,并按
日结转到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28,910,722.59元,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正常,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
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
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
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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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
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陈静、李永伟2019年3月18日对本
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0032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
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0,283,016.58 224,218,616.41
结算备付金 1,792,923.69 265,918.29
存出保证金 15,422.27 2,262.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05,742,427.79 387,968,157.7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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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 405,742,427.79 387,968,157.73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38,000,677.00 210,528,795.79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347,936.75 2,456,787.1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57,182,404.08 825,440,538.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562.05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3,787.93 160,521.66
应付托管费

32,297.98 26,753.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7,124.31 5,484.3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392.77 17,608.71
应交税费 2,151.87 -
应付利息 -6,312.41 -
应付利润 325,223.64 389,156.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80,000.00 120,000.00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17
负债合计 45,781,228.14 719,524.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711,401,175.94 824,721,013.46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401,175.94 824,721,013.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757,182,404.08 825,440,538.22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1月01
日至2018年12月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33,419,188.80 12,850,027.13
1.利息收入 33,076,419.75 12,818,863.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456,406.75 2,741,728.08
债券利息收入 18,673,883.59 5,253,612.4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6,946,129.41 4,823,522.7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342,769.05 31,163.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342,769.05 31,163.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7.4.7.14.
3
- -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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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7.4.7.18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7.4.7.19 - -
减:二、费用 4,508,466.21 1,462,219.54
1.管理人报酬
7.4.10.2.
1
2,327,349.19 876,800.09
2.托管费
7.4.10.2.
2
387,891.62 146,133.34
3.销售服务费
7.4.10.2.
3
83,015.15 30,958.99
4.交易费用 7.4.7.20 - 275.00
5.利息支出 1,471,925.23 284,552.1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1,471,925.23 284,552.12
6.税金及附加 2,085.02 -
7.其他费用 7.4.7.21 236,200.00 123,5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8,910,722.59 11,387,807.5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8,910,722.59 11,387,807.5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19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824,721,013.46 - 824,721,013.4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28,910,722.59 28,910,722.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13,319,837.52 - -113,319,837.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18,989,976.01 - 1,918,989,976.01
2.基金赎回

-2,032,309,813.5
3
- -2,032,309,813.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8,910,722.59 -28,910,722.5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11,401,175.94 - 711,401,175.94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179,353,126.73 - 1,179,353,126.7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11,387,807.59 11,387,807.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354,632,113.27 - -354,632,113.27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0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19,063,350.15 - 1,819,063,350.15
2.基金赎回

-2,173,695,463.4
2
- -2,173,695,463.4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11,387,807.59 -11,387,807.5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824,721,013.46 - 824,721,013.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第7.1页至第7.4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初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毛建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健菲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6]3092号文《关于准予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
由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江信增利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在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7月28日公开募集。
本基金可以根据销售方式或单个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等的不同,对投资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各类别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各自的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
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其中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率为0.25%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4185,基金简称为"江信增利货
币A";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率为0.01%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为004186,基金简称为"江信增利货币B"。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江信增利货币A不包括认
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851,672.00元,江信增利货币B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173,471,917.72元,合计1,179,323,589.72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大华验字[2017]00053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江信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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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353,126.7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9,537.01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
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
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如果
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机构调整或停止该等指数的发布,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2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
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3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
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
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
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
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4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
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
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
金额计入交易费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
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
收再投资的费用。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
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并于下一工作日进行支付。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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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基
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时采
用的估值方法主要为"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
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
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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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2018年4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经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645号),公司股东
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7.5%股份转让给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此次公司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
变更前关联方关系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东

变更后关联方关系为: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7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东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
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
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
至2018年12月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27,349.19 876,800.09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5,880.01 17,238.74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
至2018年12月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87,891.62 146,133.34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
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江信增利货币A 江信增利货币B 合计
国盛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27.02 0.00 27.02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188.16 47.95 1,236.11
江信基金 3,964.69 72,771.37 76,736.06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29
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5,179.87 72,819.32 77,999.19
获得销售
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江信增利货币A 江信增利货币B 合计
国盛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1.85 153.12 154.97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51.60 0.00 251.60
江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1,449.96 27,578.14 29,028.10
合计 1,703.41 27,731.26 29,434.67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
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0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
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8月0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30,283,016.58 2,313,495.61 70,218,616.41 728,470.87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以及部分定期银行存款由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
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
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
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1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5,0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
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
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
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405,742,427.79元,无属于第一层级、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
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2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405,742,427.79 53.59

其中:债券 405,742,427.79 53.59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8,000,677.00 31.4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2,075,940.27 14.80
4 其他各项资产 1,363,359.02 0.18
5 合计 757,182,404.08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8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5,000,000.00 6.3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3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35.15 6.3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4.3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53.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2.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1.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6.24 6.33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4
(%)
1 国家债券 58,832,653.93 8.2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8,503,914.01 1.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121,815.27 11.26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258,284,044.58 36.31
8 其他 - -
9 合计 405,742,427.79 57.0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813047
18浙商银行C
D047
300,000
29,825,604.
77
4.19
2 111884856
18徽商银行C
D128
300,000
29,806,734.
20
4.19
3 111894275
18郑州银行C
D045
300,000
29,785,659.
73
4.19
4 111899938
18宁波银行C
D119
300,000
29,779,694.
25
4.19
5 011801176
18中铝集SCP
009
200,000
20,120,071.
88
2.83
6 071800056
18国信证券C
P005
200,000
20,001,063.
75
2.81
7 071800055
18东北证券C
P007
200,000
20,000,422.
23
2.81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5
8 071800047
18中信CP010
BC
200,000
20,000,257.
41
2.81
9 111892840
18南京银行C
D036
200,000
19,890,615.
78
2.80
10 020276 18贴债59 200,000
19,874,276.
12
2.79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29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64%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83%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超过0.5%。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
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8.9.2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
到处罚的情况:
(1)18南京银行CD036(代码:111892840)的发行主体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因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于2018年1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6
月9日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处罚,被处以人民币3230万元的罚
款。
(2)18国信证券CP005(代码:071800056)的发行主体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因公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月31日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018
年6月22日对国信证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本基金的上述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
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422.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347,936.75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363,359.02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投资托管行股票、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的情形。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7

(户) 持有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江信
增利
货币A
316 10,104.76 2,544,225.81
79.6
8%
648,879.83 20.32%
江信
增利
货币B
11
64,382,551.
85
708,208,070.30
100.0
0%
0.00 0.00%
合计 327
2,175,538.7
6
710,752,296.11
99.9
1%
648,879.83 0.09%
本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各类基金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各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保险类机构 207,083,626.15 29.11%
2 保险类机构 103,803,529.71 14.59%
3 银行类机构 100,082,183.57 14.07%
4 其他类机构 81,590,432.85 11.47%
5 基金类机构 50,602,391.20 7.11%
6 保险类机构 50,071,751.97 7.04%
7 其他机构 44,666,820.75 6.28%
8 其他机构 29,682,637.10 4.17%
9 其他机构 20,067,525.68 2.82%
10 信托类机构 12,055,969.59 1.6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江信增利货
币A
1,977.56 0.06%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8
江信增利货
币B
0.00 0.00%
合计 1,977.56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江信增利货币A 0~10
江信增利货币B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江信增利货币A 0~10
江信增利货币B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江信增利货币A 江信增利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8月03
日)基金份额总额
5,851,789.58 1,173,501,337.1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55,305.62 823,665,707.8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3,569,262.04 1,875,420,713.9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1,431,462.02 1,990,878,351.5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93,105.64 708,208,070.3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8年10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王安良先生自公告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39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8年5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职务。
2018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葛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行长。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2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人民币捌万(80,000.00)元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国盛
证券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成 占当期权 成 占当期基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页,共 61 页 40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国盛证

779,232,600.94 100.00% 4,305,668,000.00 100.00%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者
超过2
0%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1
201802
28 - 20
18053
1、2018
0614-2
018123
1
0.00
207,083,626.
15
0.00
207,083,62
6.15
29.11%
产品特有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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