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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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益货币B(00038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2951
基金代码 000381
公告日期 2019-03-26
编号 1
标题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3月 26日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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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3月 22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
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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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380
交易代码 0003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11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349,683,081.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0 00038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4,314,996,207.00份 34,686,874.5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的安全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
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
指标,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物
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等,对
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资金的短
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并根据动态预
期决定和调整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升,适度缩短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降低组合下跌风险;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
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的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杨皞阳 贺倩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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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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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
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015年 7月 15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配、
按日支付”。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908% 0.0003% 0.3403% 0.0000% 0.3505% 0.0003%
过去六个月 1.5005% 0.0008% 0.6805% 0.0000% 0.8200% 0.0008%
3.1.1 期间
数据和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
货币 B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B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B
本期已实
现收益
804,120,701.41 4,943,844.41 12,282,465.74 19,965,926.26 5,783,665.31 27,478,880.52
本期利润 804,120,701.41 4,943,844.41 12,282,465.74 19,965,926.26 5,783,665.31 27,478,880.52
本期净值
收益率
3.3372% 3.5829% 3.6562% 3.9059% 2.3894% 2.6350%
3.1.2 期末
数据和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74,314,996,207.00 34,686,874.55 364,624,393.68 244,413,988.96 806,281,916.68 1,433,595,029.33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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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 3.3372% 0.0027% 1.3500% 0.0000% 1.9872% 0.0027%
过去三年 9.6748% 0.0038% 4.0500% 0.0000% 5.6248% 0.0038%
过去五年 18.0962% 0.0064% 6.7500% 0.0000% 11.3462% 0.006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7369% 0.0065% 6.8832% 0.0000% 11.8537% 0.0065%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516% 0.0003% 0.3403% 0.0000% 0.4113% 0.0003%
过去六个月 1.6225% 0.0008% 0.6805% 0.0000% 0.9420% 0.0008%
过去一年 3.5829% 0.0027% 1.3500% 0.0000% 2.2329% 0.0027%
过去三年 10.4647% 0.0038% 4.0500% 0.0000% 6.4147% 0.0038%
过去五年 19.5186% 0.0065% 6.7500% 0.0000% 12.7686% 0.006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0.1950% 0.0065% 6.8832% 0.0000% 13.3118% 0.0065%
注:2015年 7月 15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调整为“每日分配、
按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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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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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3年 11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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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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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804,240,293.26 72,271.24 -191,863.09 804,120,701.41
2017 12,116,458.03 148,754.90 17,252.81 12,282,465.74
2016 5,622,041.97 9,512.60 152,110.74 5,783,665.31
合计 821,978,793.26 230,538.74 -22,499.54 822,186,832.46
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5,023,040.73 54,237.76 -133,434.08 4,943,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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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9,908,621.54 251,888.37 -194,583.65 19,965,926.26
2016 27,373,314.93 106.50 105,459.09 27,478,880.52
合计 52,304,977.20 306,232.63 -222,558.64 52,388,6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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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
年 6月 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6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
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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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
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
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
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
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
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聚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
日期
袁媛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投
资副总监
2014年 4月 4日 - 11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齐鲁证
券北四环营业部,也曾担任中
航证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主办
等职务。2013年 7月加入本公
司,担任固定收益部资深研究
员;自 2014年 4月起担任基金
经理。
陈威霖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8年 5月 30日 - 7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平安利顺
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市场部债券
经纪人。2013年 6月加入本公
司,先后担任交易管理部交易
员、固定收益部信用研究员;
自 2016 年 4 月起担任基金经
理。
米良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8年 11月 3日 - 4年
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汇丰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部
管理培训生、零售银行部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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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贸易融资部产品经理,招商银
行资产负债部资产管理岗,
2018 年 9 月加入我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
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
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
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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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 1
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
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32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
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
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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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起经济下行压力逐步显现,央行的货币政策也由 2017 年稳健中性逐步转向稳健偏宽
松,重点在于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全年央行积极维持银行间市场资金面适度宽松,相较于 2017
年频繁使用价格型调控(多次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央行调控在 2018年更多体现在数量型
调控上。全年全面降准三次,多次一年期 MLF操作来向市场补充中长期流动性,同时公开市场逆
回购缩短期限以进行短期资金面的微调,操作极其精细化。在流动性的供应上呈现合理充裕,缩
短放长等特征,大幅减少了资金面的波动。
价格方面,出于外围加息压力,1季度央行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上调 5bp,2季度一年期 MLF
利率上调 5bp,但流动性充裕及对货币政策的良好预期,都使得全年货币市场利率中枢大幅下移,
3M存款利率由年初 4.7%-4.9%水平一路下行至 12月份 3-3.5%水平,尤其是在 3季度,货币市场
3M品种相比 2季度下行 180bp左右。在 7月定向降准 6000亿及 5020亿 MLF后,银行间流动性极
其充裕,8月份作为历史宽松月份,股份制银行 3个月存单发行利率最低降至 2%,隔夜加权下至
1.45%,随后央行对部分银行进行了正回购操作,货币市场利率快速反弹,至此验证了短期货币市
场利率底部。外围对国内短端利率的压力仍在,利率走廊发挥了对短端利率的引导作用。公开市
场 7天逆回购利率作为隐形政策利率对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下限起到了支撑。
另外,在货币政策工具创新上,12 月底央行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工具(TMLF),操作期限
为一年,利率为 3.15%,相较于一年期 MLF利率低 15bp,期限可续作两次。操作对象是对小微、
民营企业支持较多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TMLF的创设体现了宽
信用背景下央行向市场提供中长期资金,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意图。
组合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公募流动性新规中对于货币基金操作的规定,1 季度判断货币政策
并未转向,保持短久期策略;2 季度全面降准后货币政策调整较为确定,组合迅速拉长剩余期限
并保持较高比例债券品种;3、4季度组合均保持了较长剩余期限。由于 3季度开始货币市场利率
快速下行至低位,考虑组合偏离度安全性,资产配置上有所转换,由前期债券品种为主逐步转向
以长期限存款品种为主。4 季度仍是以长期限存款为主,存单为辅。具体个券选择上,严控信用
资质,存单选择高评级流动性较好品种,信用债的选择上则以央企为主,地方国企为辅。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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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 年度,景益货币 A 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3.337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景益
货币 B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3.58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中美贸易战暂时缓和,但国内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特别是消费和外需仍将拖累国
内经济增长。但随着逆周期政策的不断出台,财政和货币政策均可期待,经济进一步下滑的趋势
将得以抑制。财政政策强调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而在稳增长、防风险的诉求下
央行的货币政策也不会轻易转变。在解决“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问题上,央行 2019年初
进一步普惠降准和全面降准,同时为鼓励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
投放,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先后创设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以及央行票据互换
工具(CBS)。预计结构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将更多的加以使用,同时配合降准操作,今年市场流动
性将保持合理充裕。
在基本面、资金面以及美国经济开始放缓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年初机构配置需求将进一步
促使收益率下行,但收益率下行过快也使得市场情绪转为谨慎。经济下行已在预期之内,债券牛
市尚未走完,但仍要谨防经济数据的预期差以及宽信用不断发酵带来的反弹行情。
短期品种方面,由于宽松预期不变,但在汇率约束下,下行空间有限,TMLF有助于压缩期限
利差。若美国经济继续走弱进而减轻人民币汇率压力,不排除未来央行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
从而打开短端下行空间,带动利率中枢进一步下行。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汇率及货
币政策操作,细致管理现金流。配置上仍将以存款为主,同业存单为辅。在信用风险频发背景下
对短融的选择上更为谨慎,规避信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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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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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
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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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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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2,977,998,950.72 244,429,346.79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311,834,523.12 129,989,793.8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2,311,834,523.12 129,989,793.8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28,519,332.80 230,313,922.9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42,302,590.43 3,400,719.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79,849.85 4,538,016.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1,661,335,246.92 612,671,799.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266,759,018.93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44,615.00 2,854,102.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267,687.60 194,657.48
应付托管费 5,708,652.36 60,830.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264,497.62 80,727.93
应付交易费用 316,092.95 17,792.18
应交税费 138,2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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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4,704,047.30 -
应付利润 - 325,297.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49,300.28 100,008.39
负债合计 7,311,652,165.37 3,633,416.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349,683,081.55 609,038,382.64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349,683,081.55 609,038,38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661,335,246.92 612,671,799.12
注: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总额 74,349,683,081.55份。其中 A类基金份额净
值 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 74,314,996,207.00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00元,基金份额总
额 34,686,874.5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013,371,148.85 37,457,828.48
1.利息收入 991,454,583.68 37,282,327.2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14,869,083.23 17,897,644.28
债券利息收入 278,773,377.70 7,452,715.6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7,812,122.75 11,931,967.3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916,565.17 175,501.2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1,916,565.17 175,501.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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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204,306,603.03 5,209,436.48
1.管理人报酬 87,927,293.88 2,796,139.17
2.托管费 27,477,279.30 873,793.45
3.销售服务费 68,364,171.94 907,941.87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19,834,968.66 131,126.7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834,968.66 131,126.70
6.税金及附加 117,913.70 -
7.其他费用 584,975.55 500,435.2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809,064,545.82 32,248,392.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809,064,545.82 32,248,392.0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09,038,382.64 - 609,038,382.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809,064,545.82 809,064,545.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3,740,644,698.91 - 73,740,644,698.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20,739,355,340.35 - 520,739,355,340.35
2.基金赎回款 -446,998,710,641.44 - -446,998,710,641.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809,064,545.82 -809,064,545.8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4,349,683,081.55 - 74,349,683,0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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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39,876,946.01 - 2,239,876,946.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2,248,392.00 32,248,392.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630,838,563.37 - -1,630,838,563.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893,440,969.23 - 4,893,440,969.23
2.基金赎回款 -6,524,279,532.60 - -6,524,279,532.6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32,248,392.00 -32,248,392.0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09,038,382.64 - 609,038,382.6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乐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60 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
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383,528,270.3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 7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
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年 11月 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83,733,486.2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05,215.8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余额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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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划分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并对投资者持有的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用。本基金将设 A级和 B级两级基金份额,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数量高于 500万份(含)
时,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归为 B级,否则归为 A级。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
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但投资者
最终持有的基金份额等级将由登记机构依据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余额而定。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等
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
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短期融资券、剩
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年 3月 22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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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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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付关联方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87,927,293.88 2,796,139.1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60,920,281.08 612,355.9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2%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2%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27,477,279.30 873,7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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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298,144.99 5,733.80 303,878.79
中国农业银行 91,789.24 362.38 92,151.62
长城证券 279.87 - 279.87
合计 390,214.10 6,096.18 396,310.2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233,909.88 32,059.62 265,969.50
中国农业银行 185,239.70 2,228.93 187,468.63
长城证券 769.67 - 769.67
合计 419,919.25 34,288.55 454,207.80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
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 0.25%和
0.01%。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 X对应级别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利息收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9 页
中国农业银行 50,307,081.51 422,200,302.24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利息收

交易金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行 -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月 26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37,692,168.3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307,819.29 300,443,960.16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307,819.29 338,136,128.46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月 26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282,692,168.30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245,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37,692,168.3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5.42%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9 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 固有资金投资持有本基金 A/B类基金份额,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
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 A/B类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2.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申购/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根据《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活期 3,998,950.72 44,427.35 3,429,346.79 31,310.47
中国农业银行-定期 - 4,676,666.66 - -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和部分定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活期存款按银行同
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协议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9 页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7,266,759,018.93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813180 18浙商银行 CD180 2019年 1月 3日 97.47 10,000,000 974,700,007.70
111811241 18平安银行 CD241 2019年 1月 4日 99.47 4,500,000 447,603,162.44
160208 16国开 08 2019年 1月 2日 99.93 4,400,000 439,691,585.91
111811210 18平安银行 CD210 2019年 1月 4日 97.99 4,000,000 391,950,458.70
180407 18农发 07 2019年 1月 3日 100.29 3,262,000 327,130,943.36
111872333 18徽商银行 CD211 2019年 1月 2日 97.44 3,093,000 301,396,726.16
180201 18国开 01 2019年 1月 2日 100.06 3,000,000 300,184,559.10
160415 16农发 15 2019年 1月 9日 100.00 2,863,000 286,302,682.32
180404 18农发 04 2019年 1月 4日 100.19 2,700,000 270,503,116.84
180407 18农发 07 2019年 1月 4日 100.29 2,518,000 252,518,612.93
111811212 18平安银行 CD212 2019年 1月 4日 98.92 2,530,000 250,273,763.52
160412 16农发 12 2019年 1月 4日 99.87 2,500,000 249,668,707.30
111809276 18浦发银行 CD276 2019年 1月 2日 99.34 2,512,000 249,539,437.58
111872376
18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 CD097
2019年 1月 4日 98.36 2,475,000 243,440,592.49
140209 14国开 09 2019年 1月 9日 100.64 2,300,000 231,468,888.44
160415 16农发 15 2019年 1月 4日 100.00 2,143,000 214,302,007.76
111812187 18北京银行 CD187 2019年 1月 4日 98.48 2,062,000 203,063,318.89
111804076 18中国银行 CD076 2019年 1月 4日 97.98 2,062,000 202,034,174.78
180305 18进出 05 2019年 1月 3日 100.07 2,000,000 200,149,043.98
111815593 18民生银行 CD593 2019年 1月 7日 97.84 1,690,000 165,349,686.20
111871749
18重庆农村商行
CD205
2019年 1月 4日 98.47 1,400,000 137,857,498.22
111810405 18兴业银行 CD405 2019年 1月 2日 98.73 1,380,000 136,251,400.91
180207 18国开 07 2019年 1月 4日 100.11 1,300,000 130,137,860.13
160301 16进出 01 2019年 1月 3日 99.96 1,100,000 109,960,958.99
111872333 18徽商银行 CD211 2019年 1月 3日 97.44 1,060,000 103,291,474.21
180407 18农发 07 2019年 1月 3日 100.29 1,020,000 102,291,098.17
140202 14国开 02 2019年 1月 3日 100.10 1,000,000 100,096,451.78
111815593 18民生银行 CD593 2019年 1月 7日 97.84 1,000,000 97,840,051.01
140202 14国开 02 2019年 1月 2日 100.10 890,000 89,085,842.08
111870281
18重庆农村商行
CD180
2019年 1月 4日 97.70 668,000 65,260,553.94
120221 12国开 21 2019年 1月 3日 100.41 500,000 50,203,489.81
180407 18农发 07 2019年 1月 3日 100.29 500,000 50,142,695.1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9 页
140303 14进出 03 2019年 1月 2日 100.14 500,000 50,070,212.20
180301 18进出 01 2019年 1月 2日 100.03 400,000 40,011,306.20
180404 18农发 04 2019年 1月 9日 100.19 100,000 10,018,633.96
160415 16农发 15 2019年 1月 2日 100.00 94,000 9,400,088.07
合计 75,522,000 7,483,191,091.26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2,311,834,523.12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 12月 31日:
第二层次 129,989,793.86元,无第一或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
重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 12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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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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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2,311,834,523.12 27.32
其中:债券 22,311,834,523.12 27.32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28,519,332.80 7.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2,977,998,950.72 64.88
4 其他各项资产 542,982,440.28 0.66
5 合计 81,661,335,246.92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其中包含定期存款 52,974,000,000.00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4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266,759,018.93 9.7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
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9 页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1.09 9.7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5.0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7.1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13.9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41.8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109.10 9.77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773,323,893.35 5.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773,323,893.35 5.0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50,402,706.01 2.76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6,488,107,923.76 22.1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9 页
8 其他 - -
9 合计 22,311,834,523.12 30.01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813180 18浙商银行 CD180 10,000,000 974,700,007.70 1.31
2 111809289 18浦发银行 CD289 9,000,000 893,193,213.56 1.20
3 180407 18农发 07 7,300,000 732,083,349.64 0.98
4 111872376 18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097 7,000,000 688,518,847.45 0.93
5 111808220 18中信银行 CD220 6,400,000 630,209,395.93 0.85
6 160415 16农发 15 5,100,000 510,004,778.15 0.69
7 111816226 18上海银行 CD226 5,000,000 499,207,224.64 0.67
8 111809253 18浦发银行 CD253 5,000,000 497,337,003.86 0.67
9 111813175 18浙商银行 CD175 5,000,000 492,593,486.15 0.66
10 111871958 18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093 5,000,000 492,144,670.78 0.66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07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49%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9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9 页
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
账面份额净值为 1.0000元。
8.9.2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于 2018年 11月 13日收到
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筹)罚决字(2018)11 号)。其因信贷业务违规
和其他违规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商业银行授
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
监发〔2004〕57号)第十五条、《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
第一条、第二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第十二条、《商业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 2012年第 1号)第六十三条等,被处以罚款 20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于 2018年 11月 0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1 号)。其因投资同业理财产
品未尽职审查;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
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使用误导性语言;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业务风险
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事项,违反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
知》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规定,
被处以罚款 555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码:600000)于 2018
年 02月 12、2018年 7月 26日分别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银监罚决字(2018)4号、银反洗罚决字〔2018〕3号)。其因信贷业务违规,票据业务
违规;以贷转存;虚增存款;信息披露及资料、文件等上报违规;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等事项,违
反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行法》、《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被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 584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927 万元,罚没合计 5855.927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9 页
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
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事项,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人民银行处以 17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浦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4号)。
其因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
本行信贷资金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收益权转让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审核严重缺位
等事项,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
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 228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因对底层资产为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
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的问题,于 2018年 1月 4号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1 号),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因
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监督不力,于 2018年 10月 0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 49号),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人民币 50万元。因信贷业务违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
于 2018年 10月 1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
罚决字(2018) 54号),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没合计 1091460.03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6、其余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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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42,302,590.43
4 应收申购款 679,849.8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42,982,440.28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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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 顺 长
城 景 益
货币 A
24,933,403 2,980.54 5,702,840.96 0.01% 74,309,293,366.04 99.99%
景 顺 长
城 景 益
货币 B
6 5,781,145.76 29,549,441.09 85.19% 5,137,433.46 14.81%
合计 24,933,409 2,981.93 35,252,282.05 0.05% 74,314,430,799.50 99.95%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个人 10,509,177.45 0.01
2 基金类机构 7,041,973.15 0.01
3 个人 7,001,133.77 0.01
4 基金类机构 6,181,527.69 0.01
5 基金类机构 5,774,076.30 0.01
6 基金类机构 5,369,717.85 0.01
7 保险类机构 5,172,615.00 0.01
8 个人 5,135,776.39 0.01
9 个人 4,717,671.94 0.01
10 个人 4,462,114.5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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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182,190,716.60 0.25%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 -
合计 182,190,716.60 0.25%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100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
合计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A 10~50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B -
合计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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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A
景顺长城景益货
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 11月 26日)基金
份额总额
954,596,446.24 429,137,040.0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4,624,393.68 244,413,988.9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19,358,161,541.57 1,381,193,798.7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45,407,789,728.25 1,590,920,913.1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314,996,207.00 34,686,874.5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级别调整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级别调整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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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 12月 29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许义明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赵代中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黎海威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6月 2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刘奇伟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5、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周伟达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6、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1月 15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杨光裕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由康乐先生代为履行本公司董事长一职。本基金
管理人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丁
益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2月 5日发布公告,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益女士。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聘任刘琳同志、李智同志为托管业务部高级专
家。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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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
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5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14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本期新增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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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本期新增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本期新增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本期新增
一个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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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8,000,000.00 100.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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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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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1 20180531--20180610 91,728.49 348,788,595.25 348,787,771.30 92,552.44 0.00%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
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
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
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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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旗下 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要求对
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该
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 2018年 3月
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8年 3月 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 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金在内的旗
下 3 只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上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系因相
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已
经我司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 2018 年 7 月 23日
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8年 7月 19 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 3只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2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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