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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聚鑫定开债(00692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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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481566 | ||||||||
基金代码 | 006927 | ||||||||
公告日期 | 2019-03-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鑫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69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172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9年03月18日至2019年03月1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09,999,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97.23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509,999,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97.23 合计 509,999,097.2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0,000,097.2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960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日期为2019年3月18日,认购费率与其他投资者执行的费率一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注:(1)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97.23 1.96% 10,000,097.23 1.96%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97.23 1.96% 10,000,097.23 1.96% 三年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stocke.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4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 (4)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5至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 (5)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2日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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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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