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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桉泰债券(00389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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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467643 | ||||||||
基金代码 | 003897 | ||||||||
公告日期 | 2019-03-02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2月21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03月02日 一、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24号文《关于准予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9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根据《关于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2月5日,于2018年12月6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6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桉泰 3、基金代码:003897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9日 6、最后运作日(2018年12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1,978,250.83份 7、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18年12月5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816,555.13 结算备付金 0.00 存出保证金 4,199.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其中:股票投资 0.00 基金投资 0.00 债券投资 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95,327.10 应收利息 3,585.30 应收股利 0.00 应收申购款 0.00 其他资产 0.00 资产总计 7,119,667.26 负债: 短期借款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应付赎回款 4,998,871.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7.08 应付托管费 92.35 应付销售服务费 0.00 应付交易费用 0.00 应交税费 0.00 应付利息 0.00 应付利润 0.00 其他负债 142,175.83 负债合计 5,141,416.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59,462.53 未分配利润 118,788.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8,250.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19,667.26 注: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0639元,基金份额总额1,978,250.83份。 四、清算事项说明 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24号文《关于核准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身)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50,049,561.0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根据《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12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清算原因 根据《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的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有关规定,截至2018年12月5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3、清算起始日 根据《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8年12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终止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为截至本基金终止日的资产负债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人民币3,295,327.10元,于2018年12月6日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3,585.30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3,460.51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91.44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33.35元。以上应收利息于2018年12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4,199.73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于2018年12月18日划入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待保证金到账后将返还给管理人。 2、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4,998,871.17元,该款项已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和2018年12月7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77.0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9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92.3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9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42,175.83元,其中人民币4,800.00元为应付上海清算所账户维护费,已于2018年12月19日支付;人民币4,500.00元为应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维护结算服务费,已于2018年12月19日支付。应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应付审计费人民币20,000元及应付信息披露费人民币92,875.83元将于清算结束后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1,208.16 赎回费收入 0.11 转换费收入 718.13 清算收入小计 1,926.40 二、清算费用 费用小计 0.00 清算费用小计 0.00 三、清算净损益 1,926.40 注1: 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12月5日基金净资产 1,978,250.83 加: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21日止清算期间净收益 1,926.40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转出款 957,731.14 二、2018年12月21日基金净资产 1,022,446.0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12月2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22,446.09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12月6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七、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存放网址:http://www.jysa99.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体:2018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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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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