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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A(00546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46448
基金代码 005463
公告日期 2019-01-25
编号 1
标题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4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银华多元 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19年1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1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1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1月29日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A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C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05463 005464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是 是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9年2月2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9年2月21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2月21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2月21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的原因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 本个开放期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2月21日)起暂 停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A 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C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05463 005464
是否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 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 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 基金 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 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 如本基金单一投 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 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 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 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 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 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 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非养 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档, 如下所示:
申购费率 (A类)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直销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6%
100万元≤M〈200万元 0.30%
200万元≤M〈500万元 0.18%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除前述直销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所适用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档,如下所示:
申购费率 (A类)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非直销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 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另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 为10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 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全部应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的长短 分档,具体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1年 1.50%
Y≥1年 0%
注:1年为365天。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 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 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 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 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 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 T” 日)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 置详见本公司网站《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 收费)、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 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180013)、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80015)、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 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上证50等权 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180033)、银华 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194)、银华信 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286)、银华多利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04;B类:000605)、银华活钱宝 货币市场基金F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823)、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000860)、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 代码:001231)、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 代码:001264)、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 代码:001280)、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 代码:001289)、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 代码:001303)、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9)、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08)、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4)、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代码:002306)、 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2491)、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 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062;C类 003063)、 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3397)、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3497)、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 003814;C类:003815)、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类:003817;C类:003818)、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32,C类:003933)、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 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934,C类:003935)、银 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 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类:003987;C类:003988)、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89;C类:003990)、银华 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995;C类: 003996),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4087)、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 004839)、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类:005033;C类:005034)、 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5;C类:005036)、银华新能源新 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5037;C 类:005038)、 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5106)、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5112)、 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005119)、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5;C类:005236)、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 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5237;C类 : 005238)、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类:005239;C类:005240)、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5251)、 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5260;C类:005261)、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86)、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47)、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98)、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515、C类:005516)、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银华国企改 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3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5794)、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代码:006119)、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6302)、 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6348)、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496;C: 006497)、 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 码:006645)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 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 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以销售机构规 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 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国元证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 业务。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 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爱 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 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 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 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 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 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上排名 不分先后),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6.1.3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放期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 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 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 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内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 项予以说明。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 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 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 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 行使合法权利。 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 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 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 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 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遵循 “先进先 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5、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 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一 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 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其中, 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 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日历年度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 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时间相应延长,基金 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 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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