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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C(00635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45744
基金代码 006359
公告日期 2019-01-24
编号 1
标题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63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 《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1月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1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盛纯债A 前海联合泳盛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358 0063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以后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006203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A
006204 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前海联合泳祺纯债C
003174 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联合添惠纯债

3.2.2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投资者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即"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的模式,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可以互相转换。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

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或以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余伟维

电话:0755-82785257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

4.2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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