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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500指数分级(16221L)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3311
基金代码 16221L
公告日期 2011-12-20
编号 1
标题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500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22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1年12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11年12月2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年12月2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稳健 泰达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53 15005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否 否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1年12月22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并被受理的,其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场内、场外申购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 (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10000000<=M 1000元/笔
5000000<=M<10000000 0.40%
2500000<=M<5000000 0.60%
500000<=M<2500000 1.00%
M<500000 1.20%

注:1、每天多笔申购,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余额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2)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逐级递减,场外赎回的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731天<=N 0.00%
366天<=N<=730天 0.25%
1天<=N<=365天 0.50%

注: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将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除在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外,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代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择日另行开放,届时本公司将公告有关事项。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邮编100033,直销传真:010-66577760/61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网上交易现全面支持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汇付天下“天天盈”。使用不同银行卡进行基金日常申购和定期(不)定额的费率优惠有所不同。
民生银行卡、汇付天下“天天盈”:日常申购及定期(不)定额申购均实行4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浦发银行卡:日常申购实行4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暂不支持定期(不)定额申购。
农业银行卡:日常申购实行7折的优惠费率,定期(不)定额申购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招商银行卡:日常申购和定期(不)定额申购实行8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日常申购实行8折的优惠费率,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适用固定费率的,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暂不支持定期(不)定额申购。
具体申购费率、网上交易各银行卡交易限额以及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和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客服热线:400-698-8888、010-66555662。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两类份额上市交易或者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以及泰达中证500份额净值、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咨询基金交易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下载基金业务表单和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3)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定期定额投资,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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