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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新活力混合C(0021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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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416952 | ||||||||
基金代码 | 002100 | ||||||||
公告日期 | 2018-12-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8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25号《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注册,于2016年8月2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2018年9月4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4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新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26日 基金运作终止日 2018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新活力混合A 国富新活力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99 00210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25号《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注册,于2016年8月2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06,921,393.99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止2018年 8月2日,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官网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官网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并且于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官网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公告,本基金运作终止日为 2018年9月3日,自2018年9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0月18日(基金清算截止日) 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清算截止日 2018年10月18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636,441.35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71,000.00 其中:债券投资 2,071,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28,929.66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2,936,371.01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应付托管费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交税费 - 其他负债 6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负债合计 60,0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296,017.99 未分配利润 2,580,353.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876,371.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936,371.01 利润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8日(基金清算截止日)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8日 (基金清算截止日) 一、收入 4,412,672.99 利息收入 2,015,710.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370.56 债券利息收入 1,782,778.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1,561.78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909,190.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006,241.03 债券投资收益 -1,097,050.09 股利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填列) -2,537,584.58 其他收入 25,355.88 减:二、费用 1,026,507.85 管理人报酬 348,754.86 托管费 58,125.79 销售服务费 143,611.11 交易费用 244,679.14 利息支出 42,324.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2,324.57 税金及附加 4,612.38 其他费用 184,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386,165.1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386,165.14 五、清算情况 由于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法确定变现时间,本基金计划将进行两次清算,其中自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10月1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第一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第二次清算期间将根据流通受限证券的变现时间确定。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8日(第一次基金清算截止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2,071,000.00元,该资产因重大事项停牌而未能变现。本基金将于前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截至2018年10月18日(第一次基金清算截止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17,119.03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0.50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44.10元。因清算款划出日不能确定,暂不能准确预估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该期间利息亦属全体份额持有人所有,将在第二次清算时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负债清偿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8日(第一次基金清算截止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60,000.00元,包含: (1) 应付审计费人民币45,000.00元,为基金2018年度审计费,该款项于第一次清算期结束后支付给审计机构。 (2) 应付清算律师费人民币15,000.00元,该款项于第一次清算期结束后支付13,500.00元,第二次清算期结束后支付1,500.00元。 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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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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