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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00229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13283
基金代码 002293
公告日期 2018-12-25
编号 1
标题 关于修订《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南方益和保本”,基金代码为“002293”)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94号),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29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1月11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6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1日。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即将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同意继续提供保本保障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提供保本保障,并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保证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的,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本基金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基金。为适应基金转型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事项作说明如下:
1、根据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投资策略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情况及适应国内基金立法的需要,《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删除了《基金合同》中与基金保本运作有关的条款,将《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等条款列为《基金合同》的正式条款,同时《基金合同》还根据国内基金立法的现状,还对合同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见附表。
2、《基金合同》本次修订事项,或属于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或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需要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事项,或属于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的程序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中的相关安排,自2019年1月18日,本基金将更名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更名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将按本次修订并公告的文本执行。
4、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也将对基金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的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附表: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文对照表
章节 合同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相关说明
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完善表述,涉及内容不再于本表中重复体现
前言 三、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可能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三、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其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对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根据转型后的基金特点调整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监管机构名称
23、保证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机构。在本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指明即为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保证人,指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或基金保本周期内增加或更换的保本保证人
24、保本义务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期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或由保证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具体保本保障机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进行相关公告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 根据转型后的基金特点调整
35、保本周期:即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在本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指明即指当期保本周期。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36、触发收益率:指本基金在每一保本周期内所设置的该保本周期的触发提前到期的参考收益率。在保本周期内,如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的触发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达到或超过触发收益率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并进入到期操作期间
37、保本周期到期日或到期日:指保本周期届满日。在非提前到期情形下,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其后各保本周期的规定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提前到期情形下,指达到触发收益率之后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非提前到期情形下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无特别指明,本基金合同中的到期日即指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
38、保本金额: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其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其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39、保本: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的差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
40、保本赔付差额:指根据基金合同,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
41、持有到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一直持有其所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到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是指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日
42、保证:指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履行保本义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43、保证合同:指保证人和基金管理人签订的《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44、过渡期:指到期操作期间结束日(不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起始日之前的一段时间,具体时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
45、过渡期申购:投资人在过渡期内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在过渡期内,投资人转换转入本基金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申购
46、份额折算日: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
47、基金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无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补充法规适用条款
基金的基本情况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名称调整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的类别以及法规调整
本基金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根据原基金合同的投资章节中约定表述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根据转型后的基金特点调整
九、基金保本周期及触发收益率
除提前到期情形外,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对应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届时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本基金在每一保本周期内均设置该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在保本周期内,如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的触发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达到或超过触发收益率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提前到期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且不得晚于非提前到期情形下的保本周期到期日),并进入到期操作期间。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同时重新开始计算下一保本周期的累计净值增长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为18%,此后每个保本周期的触发收益率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十、基金的保本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其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十一、保证
第一个保本周期内,保证人为基金管理人履行保本义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1亿元。担保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其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基金份额的发售 详见原基金合同 删除 转型后不涉及
基金备案 详见原基金合同 删除 转型后不涉及
基金的历史沿革 无 本基金由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94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29日进行募集,并于2016年1月11日正式成立。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2016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1日。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于2019年1月11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期到期日及之后4个工作日(含第4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1月11日(含)起至2019年1月17日(含)止。自2019年1月18日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说明
基金的存续 无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原基金合同补充基金的存续相关内容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完善表述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完善表述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股票型基金,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调整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若开放申购期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根据转型后的基金特点调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变更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的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6)变更基金类别,但在保本到期后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在保本到期后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变更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执行的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9)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但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已丧失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况,或者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除外;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4)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增加新的保证人;保本周期内,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其他已丧失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况,或者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更换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
(5)某一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变更下一保本周期的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
(6)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由此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保本和保本保障机制 详见原合同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基金保本的保证 详见原合同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基金的投资 详见原合同 详见新合同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调整
基金资产估值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调整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调整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保本周期内,保证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到期操作期间及过渡期不计提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到期操作期间及过渡期不计提托管费。
3、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调整为转型后的费率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2、本基金在保本基金阶段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转型为“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调整为转型后的表述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删除 转型后,不涉及
保本周期到期 详见原合同 删除 转为非保本后,不涉及
基金合同的效力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1、本基金由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自南方益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起生效。 转型后完善表述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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