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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指数A(00657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11945
基金代码 006578
公告日期 2018-12-22
编号 1
标题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65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指数A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578 006579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164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8年11月26日
至 2018年12月1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31
份额级别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指数A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指数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696,338.12 12,064,614.63 25,760,952.7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407.91 1,812.68 4,220.5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696,338.12 12,064,614.63 25,760,952.75
利息结转的份额 2,407.91 1,812.68 4,220.59
合计 13,698,746.03 12,066,427.31 25,765,173.34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900,495.05 100,005.00 10,000,500.0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2.2730% 0.8288% 38.814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07,411.09 62,218.62 269,629.7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5141% 0.5156% 1.046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500.05 38.81% 10,000,500.05 38.81%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99,925.06 0.39%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100,425.11 39.20% 10,000,500.05 38.81% 3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三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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