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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A(09000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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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4044 | ||||||||
基金代码 | 090006 | ||||||||
公告日期 | 2006-08-02 | ||||||||
编号 | 3 | ||||||||
标题 | 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 目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3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6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7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8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0 六、清算与交割............................................................................................................................ 15 七、退款事项................................................................................................................................ 15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16 九、发售费用................................................................................................................................ 16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1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 重要提示 1、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42 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06 年8 月7 日起到2006 年9 月8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 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不设置目标募集规模。 6、本基金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发行销售(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7、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时缴纳认购费用(前端收费模式)或在赎回时缴纳认购费用(后 端收费模式),但每笔认购只能选择一种收费模式。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基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 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 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9、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下称“资金交收账 户”),用于该投资者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开立的 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10、募集期内,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 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 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11、投资者认购款项在验资前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网点对投资者申请的受理并不构成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证明销售网 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 站(www.dcfund.com.cn)、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bank-of-china.com),投资者可以在相 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也可咨询相关事宜。 15、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 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 16、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www.dcfund.com.cn)。认购金额在500 万以 上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17、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使用网上交易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021-53599588-#或本公司各投资理财中心直销热线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 18、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090006 (三)基金类型:混合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 (七)募集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 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境 内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和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32 个一级分行、400 多个城市、100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 购业务,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中国银行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在除西藏外的全国30 个省的省会城市以及大连、青岛、宁波、 厦门、深圳近2400 多个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3)交通银行 在以下125 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 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 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 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 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 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 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 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 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 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4 家港、吴江、太仓。 (4)中国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64 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 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 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 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 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 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5)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 个省、市、自治区99 个主要城市的161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 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 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 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 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 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 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 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 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6)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 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44 个城市109 家营业网点为 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 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 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 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7)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21 个城市的26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 上海、广州、佛山、珠海、福州、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哈尔滨、大连、天津、烟台、 杭州、萧山、南京、义乌、长春、长沙。 (8)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64 个城市的133 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 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 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 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 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 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9)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 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 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 沙、武汉、西安、成都。 (10)中信建投证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5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 个省、64 个主要城市的116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 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 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 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 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 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1)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19 个城市的31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 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 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2)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在以下18 个城市34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 上海、济南、北京、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仪征、杭州、合肥、牡丹江、成都、 长沙、南昌、十堰。 (13)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31 个城市47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 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 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 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14)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 个主要城市的90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 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 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 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 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15)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 个城市23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 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 岩、三明、西安。 (16)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 个城市的22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 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17)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 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 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 白城等。 (18)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在以下18 个主要城市的30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 上海、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济宁、德州、泰安、日照、聊城、莱芜、东营、枣 庄、滨州、文登、荣成。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6 (19)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 个城市的21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 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20)中银国际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7 个城市的19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 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 天津、郑州、广州。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 个月。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或称 募集期、首次募集期、首次发行期等)为2006 年8 月7 日至2006 年9 月8 日(包括周六、 日),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公开发行销售。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基金发 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发售日以及每日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可能不同,具体安排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或通知。 (十)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置募集目标上限。 (十一)基金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十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在满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 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监管机关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 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 集期间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 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 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2006 年8 月7 日至2006 年9 月8 日期间,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 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 行基金认购。 (四)份额确认:销售网点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7 请和足额认购资金,该网点会将基金认购申请表其中一联作为受理确认凭证交给投资者。认 购份额的确认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到提出申请的销售 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也会按照投资者预留的地址寄送《认购交易确认书》。 (五)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柜面委托、传真委托和网 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六)认购限额:投资者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 元。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基金收费模式的分类与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分为A 类和B 类两种收费模式,对应A 类和B 类两种不同的份额。 A 类收费模式是指前端收费模式,投资者选择A 类,需要在认(申)购时一次性交纳 认(申)购费用;B 类收费模式是指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选择B 类,在认(申)购时无 需交纳认(申)购费用,而是在赎回时交纳认(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每笔认(申)购只能选择A 类或B 类之一种。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客户服务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1.00% 50 万≤M<200 万0.80% 200 万≤M<500 万0.60% M≥500 万每笔1000 元 2、B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认购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T 认购费率 T<1 年1.80% 1 年≤T<2 年1.20% 2 年≤T<3 年0.80% 3 年≤T<5 年0.40% T≥5 年0 (三)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8 举例1: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选择A 类即前端收费模式,且所 适用的认购费率为1%,认购期利息为20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A 类基金份额为: 前端认购费用=100,000×1%=1,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0=99,000(元) 认购份额=(99,000+200)÷1.00=99,200(份) 2、B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对B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而在赎回时收取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举例2:假设某基金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选择B 类即后端收费模式,认购 期利息为20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B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200)÷1.00=100,200(份) 3、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验资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其中利息的具 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 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 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 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业务) 5、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 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dcfund.com.cn)上下载有关表格,但 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 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卡 由直销网点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9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③ 如有代理人,则: A.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投资者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 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者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代理 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 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2 个工作日到直销网点 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 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中心资金专户。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 210101040005771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行号:298) 银行账号:75060188000008726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6510188000029157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6115-0010000729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0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0304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066041018002247518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93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9186610001 (5)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 称。 ②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 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手续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交易账户卡; (3)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 投资者业务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B.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C.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1 D.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②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 以下材料: A.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③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 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 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 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①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②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 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 材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C.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D.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F.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T+2 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 “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② 提出认购申请 A.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 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 鉴。 B.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 “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C.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 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 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2 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3)注意事项: ①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②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二)在中国邮政储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回乡证、警官证、 文职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回乡证、警官证、 文职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 ④ 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3)提出认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 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 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邮政储 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 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三)在交通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工作日15:00 以后交易于下一工 作日9:30 提交。部分系统未升级分行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 日不营业)。具体请咨询当地分行,电话:95559。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直接开通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即可); ② 开通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大成财富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3 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大 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③ 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时,需本人 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②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直接开通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即可); ② 开通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大成财富 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大 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③ 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 下材料: 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 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②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③ 机构代码证; ④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⑥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4 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大成财富管理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时,需到网 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②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③ 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②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③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④ 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 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开立资金 账户,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 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 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5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 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本 公司查询确认信息。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归集在本公司于商业银行开立的清算总账户 中。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为 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事项 1、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 的银行账户。 3、募集失败的处理 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总份额小于2 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 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 人,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 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投资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6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满,如果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 民币,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 人,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金合 同生效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期截止后,由基金托管人出具基金清算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 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本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合同的备案手续; 3、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文件的次日,本公司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九、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32 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李宏伟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时间:1983 年10 月31 日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3、直销机构: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 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 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85252345/4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7 传真:010-85252272/73/75 联系人:王艳、刘宜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32 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5090/5236 传真:0755-83195091 联系人:蒋敏蕾、熊丽娟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19 楼(邮编:200001)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联系人:杨静、祝君 4、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 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cpsr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8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网站:www.gtja.com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电话: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网址:www.sw2000.com.cn (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网址:www.guosen.com.cn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 楼261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站:www.gf.com.cn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9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权唐 网站:www.csc108.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联系人:范雪玲 网址:www.lhzq.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0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站:www.htsec.com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余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站:www.pasc.com (17)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 号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1007 室 法定代表人:李树 客户服务电话:0431-5096733 电话:0431-5096710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网站:www.nesc.cn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2024184、0531-8202414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1 传真:0531-8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网址:www.qlzq.com.cn (1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1 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网址:www.csco.com.cn (2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8302 联系人:金坚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3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19 楼12-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21-53599588 传真:021-63513900 联系人:徐生沪、焦珺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 号建外SOHO A 座31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33 联系人:宋萍萍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2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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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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