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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睿成大盘弹性股票(0033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71202
基金代码 003311
公告日期 2018-10-24
编号 2
标题 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再次分配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5月2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自2018年5月3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

  根据本基金2018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的约定,本基金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7日刊登了《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及《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首次分配公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对本基金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5月18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以及自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6月26日期间及时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截至2018年6月26日可分配的基金资产为32,024,087.46元,本基金已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截至2018年6月27日分配后,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273,378.48元,其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1,266,915.50元(该金额为停牌股票估值金额,与停牌股票资产复牌后实际变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应收利息等款项人民币4,482.98元;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505.00元。

  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10月18日止期间,本基金变现及债务清偿情况如下:持有停牌股票变现资产金额人民币450,039.53元,应收利息结转至现金资产为人民币5,041.04元,股息净收入为人民币2,130.24元,支付佣金及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044.48元。根据本基金剩余财产变现情况,截至2018年10月18日可分配的基金资产为458,000.00元,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本基金将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详情见2018年10月24日基金管理人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睿成大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本基金因于2018年10月18日(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将先以已变现的现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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