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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恒瑞纯债A(00308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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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57519 | ||||||||
基金代码 | 003089 | ||||||||
公告日期 | 2018-10-16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融恒瑞纯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19号文注册,于2017年4月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6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2018年6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2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中融恒瑞纯债(基金代码:003089)、中融恒瑞纯债A(基金代码:003089)、中融恒瑞纯债C(基金代码:003090)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7日 5、2018年6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856,082.92份 其中:中融恒瑞纯债A 1,091,020.03份、中融恒瑞纯债C765,062.89份 6、投资目标: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2.债券投资策略(1)久期管理策略(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3)债券的类别配置策略(4)骑乘策略(5)杠杆放大策略(6)信用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8、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9、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10、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6 月 26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4,854.30 结算备付金 8,044.43 存出保证金 953.60 债券投资 1,225,453.60 买入返售金额资产 700,000.00 应收利息 23,694.83 应收申购款 59,299.94 证券清算款 51,506.78 资产合计 2,133,807.4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13,179.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775.72 应付托管费 258.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348.34 应交税费 223.25 预提费用 30,629.76 负债合计 145,415.4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56,082.92 未分配利润 132,309.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88,392.0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3,807.48 四、清算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19号文《关于准予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进行公开募集,并于2017年4月7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6月26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基金合同》,2018年6月26日为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于2018年6月27日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6月27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自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实际清算价格计价。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27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清算起始日起,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并对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953.60元,该款项于2018年7月3日转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8.99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0.24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2.16元,共计21.39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9月21日结至托管账户。应收债券利息23,453.14元,应收回购利息220.30元,共计23,673.44元。将于债券变现及回购到期时结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债券资产为人民币1,225,453.60元(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资产700,000.00元,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6月29日、7月2日到期,返还至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13,179.79元,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6月28日从托管账户划出。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775.72元,该款项于清算完成后从托管账户划出。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258.58元,该款项于清算完成后从托管账户划出。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348.34元,该款项于清算完成后从托管账户划出。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人民币223.25元,将于定期支付税费的时候从托管账户划出;预提费用人民币30,629.76元,其中审计费用人民币7,068.34元,该款项将于清算审计完成后从托管账户划出;信息披露费人民币23,561.42元,该款项于清算完成后从托管账户划出。 3、所有者权益情况 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为1,988,392.04元,基金份额共1,856,082.92份,其中中融恒瑞纯债A份额1,091,020.03份,中融恒瑞纯债C份额765,062.89份;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1,930,606.85元,基金份额共1,813,814.96份,其中中融恒瑞纯债债券A份额1,077,789.90份,中融恒瑞纯债债券C份额736,025.06份。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清算期发生额 一、清算期间收入 1、存款利息收入(注 1) 921.08 2、债券利息收入 5,560.90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996.92 4、投资收益 3.29 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324.73 5、其他收入 162.78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 7,644.97 二、清算期间费用(注 2) 1、财产清理费 - 2、诉讼费 - 3、财产保管费 - 4、审计费 - 5、律师费 20,000.00 6、交易费用 12.56 7、利息支出 28.81 8、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3,000.00 9、增值税及附加税 18.78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 23,060.15 三、清算净收益(清算净损失以“-”表示) -15,415.18 注1:存款利息收入包括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基金清算起始日2018年06月27日至2018年7月27日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75.43元、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45.41元、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0.24元,共计921.08元。 注2: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6 月 26日基金净资产 1,988,392.0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5,415.18 减:2018 年 6 月 27 日确认的赎回款 45,370.01 二、清算结束日 2018 年 7 月 27 日基金净资产 1,927,606.85 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三、基金份额持有人”项下约定:“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将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2018年06月27日至基金财产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如前述利息在本基金财产分配划出日前尚未结清,则未结息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利息结清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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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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