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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货币市场(56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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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519 | ||||||||
基金代码 | 560001 | ||||||||
公告日期 | 2006-07-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5号文批准,于2006年6月27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至 2006年7月12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714,908,021.72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80,373.28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7月14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4,12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1,714,988,39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于2006年7月17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2006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及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始办理日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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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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