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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量化优选混合(LOF)(5010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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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44400 | ||||||||
基金代码 | 501003 | ||||||||
公告日期 | 2018-10-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 ||||||||
信息全文 | 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长信优选,基金代码:501003)于2018年8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市并终止《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本基金从2018年8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2018年9月28日发布的《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本基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退出登记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按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1日,发放日为2018年10月17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本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0.91985元。 本基金资产清算后续工作事项均将在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前完成,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申请办理。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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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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