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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裕阳定开混合(16860L)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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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40569 | ||||||||
基金代码 | 16860L | ||||||||
公告日期 | 2018-09-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裕阳 基金主代码 1686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及《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裕 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1008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8年8月8日 至2018年9月1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9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66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14,110,461.8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16,782.49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4,110,461.82 利息结转的份额 216,782.49 合计 214,327,244.31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9,981.5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9月27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场内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可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拒绝。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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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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