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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欣悦混合A(00449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32293
基金代码 004491
公告日期 2018-08-24
编号 1
标题 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欣悦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490

交易代码
0044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839.0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海富通欣悦混合A
海富通欣悦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491
00449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340.91份
91,498.1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基金的投资目标为中心,首先按照投资时钟理论,根据宏观预期环境判断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作出权益类资产的初步配置,并根据投资时钟判断大致的行业配置;其次结合证券市场趋势指标,判断证券市场指数的大致风险收益比,从而做出权益类资产的具体仓位选择。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在市场创新和变化中寻找投资机会,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积极投资管理方式,确定和构造合理的债券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奚万荣
卿苗


联系电话
021-38650891
020-28019512


电子邮箱
wrxi@hftfund.com
qingmiao@gr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
95313

传真
021-33830166
020-28019340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f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海富通欣悦混合A
海富通欣悦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51
-221.83

本期利润
39.51
-221.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1
-0.00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0%
-0.3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海富通欣悦混合A
海富通欣悦混合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71
0.01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636.64
92,441.3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71
1.010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海富通欣悦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2%
0.07%
-1.83%
0.37%
1.51%
-0.30%

过去三个月
-0.07%
0.06%
-1.53%
0.34%
1.46%
-0.28%

过去六个月
0.10%
0.04%
-0.95%
0.34%
1.05%
-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1%
0.12%
1.84%
0.29%
-0.13%
-0.17%


海富通欣悦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5%
0.07%
-1.83%
0.37%
1.48%
-0.30%

过去三个月
-0.39%
0.04%
-1.53%
0.34%
1.14%
-0.30%

过去六个月
-0.30%
0.03%
-0.95%
0.34%
0.65%
-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3%
0.13%
1.84%
0.29%
-0.81%
-0.1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1.海富通欣悦混合A
(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6月30日)
/

2.海富通欣悦混合C
(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文批准,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法国巴黎资产管理BE控股公司 ”)于2003年4月1日共同发起设立。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4只公募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产业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融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炳炜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QDII)基金经理;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海富通大中华混合(QDII)基金经理;海富通沪港深混合基金经理。
2017-07-13
-
9年
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2011年7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分析师。2015年6月起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兼任海富通大中华混合(QDII)和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QDII)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海富通沪港深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基金经理。

陈轶平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ETF基金经理;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海富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美元债(QDII)基金经理;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ETF基金经理;海富通瑞利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瑞合纯债基金经理;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富睿混合基金经理;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海富通恒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
2017-07-13
-
9年
博士,CFA。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历任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量金融分析师、瑞银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组合研究支持部副董事,2011年10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债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2013年8月起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ETF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LOF)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兼任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兼任海富通瑞益债券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海富通美元债(QDII)基金经理。2017年1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ETF基金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海富通瑞利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兼任海富通富源债券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海富通瑞合纯债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兼任海富通富睿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券、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兼任海富通恒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3、 本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张炳炜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内、境外上市股票、债券、基金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同时,公司投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控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本报告期内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的债券市场呈现利率牛市、信用分化的特征。从宏观层面看,上半年政策仍延续“去杠杆”的思路,经济总体保持韧性但边际趋弱,通胀表现温和。具体来看,上半年工业生产相对旺盛,制造业投资尤其是中上游行业在盈利驱动下有所回暖,而基建投资受非标和融资渠道收紧的影响逐月下滑;房地产投资虽在前期土地购置费的支撑下保持高增速,但在政策和资金压力下动能也在转弱。融资方面,资管新规后表外融资渠道的收缩并未伴随着表内信贷增速的明显上行,社融增速出现下滑,“紧信用”对实体的压力正在逐步显现。此外,上半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外围环境的变化也对经济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这种宏观背景下,上半年央行货币政策态度产生了边际变化,为对冲金融收紧和经济下行的风险,央行实行稳健偏松的货币政策,并多次定向降准,缓解银行负债端压力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上半年债券市场的资金面整体保持平稳,而无风险利率呈现震荡下行的态势,半年的时间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41BP,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下行57BP,利率债呈现“小牛市”。而信用债却出现分化,上半年民营企业债券违约事件频发,城投非标逾期等负面消息不断,市场一直笼罩在违约阴影下,风险偏好急剧下降,信用利差也随之大幅走扩,3年期AA级企业债信用利差抬升23BP。可转债方面,上半年转债市场呈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转债供给的增多、股市的大幅波动给转债正股和估值都带来不小的压力,而信用风险的叠加使得低价券杀跌更为严重。上半年中证转债指数跌2.17%。
本管理人在上半年根据负债端情况维持了债券的标准配置。本基金二季度未配置权益资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5%,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基本面看,下半年经济存在一些回落压力。土地购置费支撑房地产投资的效应大概率在下半年逐步消退,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受限、棚户区改造规模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下半年房地产投资或有所转弱。下半年财政支出和地方债发行或加速,基建投资增速或保持相对平稳甚至小幅反弹。而在中美贸易摩擦、欧美经济走势分化等背景下,外需存在一定的变数。通胀方面,下半年通胀中枢或较2017年温和抬升,市场对通胀的预期已明显弱化,关注原油价格和中美贸易摩擦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政策方面,紧信用环境下实体经济融资难度和成本提高,为对冲经济的下滑,下半年货币政策或延续稳健偏松和灵活操作,定向降准仍有空间,但在美联储加息和人民币汇率可能承压的背景下,货币政策或面临一定制约。上半年受资本充足率、信贷额度和行业等方面的限制,表外融资渠道转表内的过程并不顺畅,下半年信贷政策存在结构性放松的可能。在上述判断下,我们认为下半年利率仍有进一步下行的机会和空间,可积极参与利率债交易,但要把握节奏,密切关注资管新规细则落地的影响和人民币汇率的走势。信用债方面,低资质企业非标转标和直接融资预计仍然比较困难,叠加下半年信用债到期和回售压力较大,信用负面事件对市场的冲击或仍未结束,信用策略总体仍以防守为主,但亦要观察可能出现的政策托底带来的机会。可转债方面,估值已接近历史底部但股市风险未消,与上半年相同的是,情绪化引起的大幅波动将是交易机会和风险的集中体现,而不同于上半年的个券行情,下半年市场的beta机会可能会更多显现。
本组合在下半年将根据负债端的稳定情况,调整久期,构建中等期限的信用债基本配置,并积极参与利率债交易。适当参与转债的交易,控制仓位,以正收益为主要目的。继续严格控制信用债的信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合同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完成。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投资管理负责人、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估值工作小组对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并和托管人充分协商后,向估值委员会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已连续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拟通过基金清盘的方式解决。根据基金合同要求,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拟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基金合同终止议案。解决方案已根据法规要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报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本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6.4.7.1
109,942.12
244,454.8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26.61
55.7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64,464.96
77,692.60

资产总计

174,633.69
322,203.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11
129.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72
5,985.91

应付托管费

13.17
1,496.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70
1,989.78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64,464.96
130,000.06

负债合计

64,555.66
139,601.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08,839.03
180,109.98

未分配利润
6.4.7.10
1,239.00
2,491.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078.03
182,601.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4,633.69
322,203.21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08,839.03份,其中海富通欣悦混合基金A类份额17,340.91份,海富通欣悦混合基金C类份额91,498.12份。A类份额净值1.0171元,C类份额净值1.0103元。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

一、收入

754.59
-

1.利息收入

535.45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535.45
-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219.14
-

减:二、费用

936.91
-

1.管理人报酬

394.59
-

2.托管费

98.48
-

3.销售服务费

93.84
-

4.交易费用
6.4.7.19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0
35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2.3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32
-

注:基金合同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0,109.98
2,491.95
182,601.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2.32
-182.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1,270.95
-1,070.63
-72,341.5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600.74
524.43
34,125.17

2.基金赎回款
-104,871.69
-1,595.06
-106,466.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8,839.03
1,239.00
110,078.03

注:基金合同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网雄,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正万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2272号《关于准予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6,126,437.69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6,166,193.22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9,755.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海富通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e)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商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基金合同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基金合同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基金合同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94.59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95.99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 / 当年天数。
2、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8.48
-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广州农商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数。
2、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海富通欣悦混合A
海富通欣悦混合C
合计

合计
-
-
-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销售服务费,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广州农商行
109,942.12
535.45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州农商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比较数据。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942.12
62.96

8
其他各项资产
64,691.57
37.04

9
合计
174,633.69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将用于套期保值。在预期市场上涨时,可以通过买入股指期货作为股票替代,增加股票仓位,同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在预期市场下跌时,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对冲股市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对投资组合的价值进行保护。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以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波动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61

5
应收申购款
200.00

6
其他应收款
64,464.96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4,691.57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海富通欣悦混合A
181
95.81
-
-
17,340.91
100.00%

海富通欣悦混合C
9
10,166.46
-
-
91,498.12
100.00%

合计
190
572.84
-
-
108,839.03
100.00%

注:本表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A、C级比例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海富通欣悦混合A
9.94
0.0573%


海富通欣悦混合C
-
-


合计
9.94
0.0091%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海富通欣悦混合A
0


海富通欣悦混合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海富通欣悦混合A
0


海富通欣悦混合C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海富通欣悦混合A
海富通欣悦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1,262,772.60
204,903,420.6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715.24
145,394.7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9,638.37
13,962.3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7,012.70
67,858.9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340.91
91,498.12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如有),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如有)。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于2018年4月13日印发《关于王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穗农商发[2018]120号),聘任汪大伟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马宇阳另聘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
2
-
-
-
-
-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没有发生变更。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三个部分进行打分,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投资部业务人员推荐,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选池,从中进行甄选。原则上,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200%。
<2> 甄选。由投资部全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评估系统》的规定,进行主观性评议,独立的评分,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3> 核准。在完成对证券公司的初步评估、甄选和审核后,由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办公会核准。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个人
1
2018/1/1-2018/6/30
50,072.00
-
-
50,072.00
46.01%


2
2018/3/20-2018/5/17
9,945.76
19,638.37
29,584.13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的风险;
2、若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巨额赎回有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出现六十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基金可能会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4、其他可能的风险。
另外,当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已经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或者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从2003年8月开始,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61只公募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574.03亿元人民币。
2004年末开始,海富通及子公司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截至2018年6月30日,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过32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富通为近80家企业超过401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富通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超过443亿元。2010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2011年12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资格,能够在香港筹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年2月,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已募集发行了首只RQFII产品。2012年9月,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2014年8月,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年12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选聘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2016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2018年3月,国内权威财经媒体《证券时报》授予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第十三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绝对收益明星基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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