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恒生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96802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31582
基金代码 968029
公告日期 2018-09-14
编号 2
标题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关于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自2018年9月14日起, 恒生指数基金 (“本基金”) 的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 《招
募说明书》”)及《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作出修订。
一、 《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1. 人民币及兑换风险
更新《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三部
分“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揭示”第 2 条“香港互认基金的风险”下的“(4)人民币及兑换风险”。
2.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标的指数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十部分
“对内地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下的第 2 条“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及第 6 条“本基金
的标的指数”中,根据本次《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的更新,在《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
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同步明确本基金以尽实际可能取得接近恒生指数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每个上午及下午交易时段的总回报表现(扣除预扣税后),并在第 2 条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中补充本基金的投资限制。
3. 收益分配政策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十部分
“对内地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下的第 4 条“收益分配政策”中,补充说明未来 A 类份额在
内地销售后,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向基金管理人要求及从内地代理人网站取得连续 12 个月期间的收
益分配(如有)构成资料。
4. 内地代理人网址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提及内
地代理人网址之处,补充说明内地代理人网址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审阅。
5. 因应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的最低披露规定加强披露
为遵守香港证监会《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认可申请的常规及程序指南》所载的最低披露规定,基
金管理人加强了于《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及《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
特别条款》的披露。尤其是,已加强披露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及策略以反映本基金的现有做法,并
已修订风险披露以向投资者提供更适当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中“风险因素”一节,在“一般风
险”一节下更新并补充了投资风险、集中风险、汇率风险、类别货币风险、欧元区风险、与
灵活资产配置策略有关的风险、与从基金资本作出收益分配有关的风险、利益冲突风险、依
赖同一个集团的风险;在“直接投资基金须承受的风险”一节下,加强了对投资于股票基金
须承受的风险、投资于定息工具基金须承受的风险、投资于中小型市值企业基金须承受的风
险、投资于新兴和发展中市场之基金须承受的风险、与投资于其他集体投资计划有关的风
险、投资于衍生工具基金须承受的风险、与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关的风险、与债券通有
关的风险等风险披露;在“基金中基金须承受的风险”中对投资于集体投资计划的风险进行
了完善;在“指数基金须承受的风险”中,加强了“被动式投资涉及的风险”、“追踪误差
风险”及“集中风险”的披露。
需要说明的是,鉴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本基金须承受的风险包括一般风险、直接投资基金
须承受的风险以及指数基金须承受的风险。其他所披露的风险不适用于本基金。
(2) 在《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投资管理”一节中,对恒生银行有
限公司的网点数量及所在地区进行更新。
(3) 在《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中补充“收益分配政策”一节。
需要说明的是,适用于本基金现时在内地销售的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的收益分配政策载
于《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并
未发生修改。
(4) 在《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税务及监管规定”一节中,对中国
内地的税项、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进行更新。
(5) 鉴于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且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已在内地发售,对《招募说
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的“重要事项”一节进行更新。
(6)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中,对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加强
了披露,说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以尽量取得接近恒生指数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每个
上午及下午交易时段的总回报表现(扣除预扣税);金融工具不会被广泛用作投资;直接投
资基金与联接基金的转换须取得香港证监会的事先批准。
(7)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中补充“对该指数作出重大改变”,
说明可能影响恒生指数可接纳性的事件将征询香港证监会的意见,也将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关恒生指数的重大事件。
(8)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风险因素”一节中,对股票市场风
险、与指数基金有关的风险、涉及新兴市场投资的一般性风险、人民币及兑换风险、类别货
币风险、货币对冲风险、中国内地税务风险、终止风险、与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有关的风险
进行了补充与更新。
(9) 在《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投资限制”一节中,补充说明了本
基金的投资限制。
(10)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附件一的指数资料(例如恒生指数基
金的 10 只最大成份股各自的比重)进行了更新。
(11)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附件一的指数免责声明进行了更新。
(12) 在《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
中提及基金管理人网址之处,补充说明基金管理人网址未经香港证监会审阅。
6. 完善表述、整合文件
本次亦对《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表述进行了完善,并且整合自 2018 年 7 月以来的《招募说明
书》历次修订。
二、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 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
更新本基金的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在相应注释中说明此次数据更新所依据的时间截点。
2. 目标及投资策略
明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尽实际可能取得接近恒生指数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每个上午及下
午交易时段的总回报表现(扣除预扣税后);补充恒生指数的基本信息;更新了截至2018年8月20
日的指数资料。
3. 风险披露
(1) 更新了本基金的一般投资风险、类别货币风险、股票市场风险、追踪误差风险、被动式投资风
险、集中风险、涉及新兴市场投资的一般性风险、投资中国的税务风险、与从资本做出收益分
配有关的风险与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有关的风险。
(2) 更新了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如人民币及兑换风险。
4. 内地代理人网址
在提及内地代理人网址之处,补充说明内地代理人网址未经中国证监会审阅。
5. 基金管理人网址
在提及基金管理人网址之处,补充说明基金管理人网址未经香港证监会审阅。
6. 完善表述
基金管理人对《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表述进行了完善,以使得相关表述和《招募说明书》保持一
致。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的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
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 风险特征、 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 (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 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子
邮箱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 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 查
询。
四、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
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
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 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