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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精选混合(25702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2912
基金代码 257020
公告日期 2011-08-11
编号 1
标题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6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12月28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2010年2月6日公告)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6)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7)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和儒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注:自2011年7月13日起,许小松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该公告于2011年7月13日披露。)

(2)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注:自2011年7月13日起,李柯女士担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该公告于2011年7月13日披露。)

(3)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4)王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5)周泉恭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4、基金经理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魏东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和先进成长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投资总监。2009年9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洪波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90,528,316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综合室、交易管理室、风险管理室和销售管理室4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30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1年6月末,已托管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基金、万家货币市场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基金、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基金、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受托资产产品,托管各类资产规模1898亿元。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茅斐

2. 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570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8608

联系人:何鹏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 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琪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或95521

网址:www.gtja.com

5. 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6. 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7. 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室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咨询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33

网址:www.gf.com.cn

8.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 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业务联系电话:021-684199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0. 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蔡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 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0764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3、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 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55或0755-25125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8000

联系人:李雪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15、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6215533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6、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虞谷云

客服中心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7、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咨询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8、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9、代销机构

名称: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联系人:梅文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21、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2、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189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网址:www.nbcb.com.cn

23、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电话:0755-82026521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5、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6、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许梦圆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7、代销机构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8、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9、代销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代行)

联系电话:0471-4962367

联系人: 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

网址:www.cnht.com.cn

30、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联系人:陈康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31、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81283906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2、代销机构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高颂

联系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710885

网址:www.ytzq.net

33、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联系电话: 400-8866-338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4、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代销机构

名称: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6、代销机构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37、代销机构

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88656115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8、代销机构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2638

传真:010-66594568

联系人:张建伟

网址:www.boc.cn

39、代销机构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联系人:金喆

传真:028-86695681

网址:www.gjzq.com.cn

40、代销机构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梁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1、代销机构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联系人:王宏

传真:022-58316528

网址:www.cbhb.com.cn

42、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052

联系人:李津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stock.pingan.com

43、代销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站:www.95579.com

43、代销机构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www.txsec.com或www.jijin.txsec.com

4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755-83076918,010-84588581

联系人:张于爱

网址:www.cs.ecitic.com

45、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30

联系人:王京京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6、代销机构: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或www.avicsec.com

47、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8、代销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9层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电话: 010-58568118

联系人: 林长华

网址: www.hrsec.com.cn

49、代销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持有时间
费率




后端收费模式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注: 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总金额=600,000/(1+1.0%)=594,059.41元

前端申购费用=600,000-594,059.41=5,904.59元

申购份额=594,059.41/1.120=530,410.19份

(2)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600,000/1.120=535,714.29份

即: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则可得到535,714.29份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持有不超过365天的1000份基金份额,该投资者在购买这1000份基金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00x1.120x0.5%=5.6元

赎回金额 = 1000x1.120-5.6=1114.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14.40元。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持有超过365天但不超过730天的1000份基金份额,该投资者在购买这1000份基金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3%,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x1.120=112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50x1000x1.3%=13.65元

赎回费用=1120x0.25%=2.80元

赎回金额=1120-13.65-2.8=1103.55元

4、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 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持有时间
费率




后端收费模式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易购”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敬请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 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二)适用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货币)。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

(6)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B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90天以下
0.30%




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持有30天以下
0.90%




持有30天(含)至一年
0.10%




持有一年(含)至两年
0.0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

(3)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国联安网上直销平台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

其中: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
100万以下
1.2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含)至1000万
0.2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30%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

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4)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国联安精选500,000份转换为国联安安心。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德盛精选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250元,德盛安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元,假设该投资者持有德盛精选基金不满1年,则

国联安精选赎回费=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国联安精选赎回费率

=500,000.00×1.250×0.5%=312.50元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1.250-500,000×1.250×0.5%)×0.5%/(1+0.5%)=3107.80元

转入金额=转出份额×国联安德盛精选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500,000.00×1.250-312.50-3107.80=621,579.7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国联安德盛安心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621,579.70/1.050=591,980.67份

(四)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有基金为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重要提示:

①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②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③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④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具有创值能力的公司,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经营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和增长能力。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股票投资上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经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首先,通过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利能力,通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次,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结合,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该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选股方式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其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将达到85%,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高风险,较高的预期收益。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7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002,710,361.06
85.56





其中:股票
2,002,710,361.06
85.5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1,163,837.43
14.15




6
其他各项资产
6,869,497.23
0.29




7
合计
2,340,743,695.7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150,148,442.28
6.51




C
制造业
943,472,698.58
40.92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363,312,825.58
15.76




C5
电子
188,987,400.00
8.20




C6
金属、非金属
82,261,000.00
3.57




C7
机械、设备、仪表
28,903,173.00
1.25




C8
医药、生物制品
165,889,200.00
7.20




C99
其他制造业
114,119,100.00
4.95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420,000.00
0.63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14,160,220.20
0.61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603,595,000.00
26.18




J
房地产业
75,297,000.00
3.27




K
社会服务业
185,885,000.00
8.06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15,732,000.00
0.68





合计
2,002,710,361.06
86.86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69
华侨城A
23,500,000
185,885,000.00
8.06




2
600309
烟台万华
8,390,000
156,976,900.00
6.81




3
300142
沃森生物
2,570,000
138,266,000.00
6.00




4
601166
兴业银行
10,000,000
134,800,000.00
5.85




5
601601
中国太保
6,000,000
134,340,000.00
5.83




6
601318
中国平安
2,500,000
120,675,000.00
5.23




7
600612
老凤祥
3,330,000
114,119,100.00
4.95




8
600036
招商银行
8,000,000
104,160,000.00
4.52




9
002408
齐翔腾达
3,200,626
101,875,925.58
4.42




10
002415
海康威视
2,500,000
98,225,000.00
4.2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265,211.0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531,492.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9,423.66




5
应收申购款
13,369.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69,497.23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在转股期内的可转债。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06-01-01至2006-12-31
115.07%
97.47%
17.60%
1.53%
1.19%
0.34%




2007-01-01至2007-12-31
133.07%
128.21%
4.86%
2.03%
1.95%
0.08%




2008-01-01至2008-12-31
-58.10%
-58.82%
0.72%
2.75%
2.59%
0.16%




2009-01-01至2009-12-31
80.94%
79.18%
1.76%
2.02%
1.75%
0.27%




2010-01-01至2010-12-31
-6.62%
-9.96%
3.34%
1.40%
1.34%
0.06%




2011-01-01至2011-6-30
-6.72%
-1.92%
-4.80%
1.30%
1.05%
0.25%




2005-12-28至2011-6-30
231.03%
194.81%
36.22%
1.96%
1.79%
0.17%









十五、 费用概览

(一)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会计师和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2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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