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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久价值混合(53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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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054 | ||||||||
基金代码 | 530001 | ||||||||
公告日期 | 2006-06-1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6年6月20日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办本公司旗下两只开放式基金: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设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在某一固定期限(以月为最小单位)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暂不办理对机构投资者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遇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 六、扣款金额 通过建设银行办理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八、"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九、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定投业务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与一般申购相同(优惠活动除外)。 十、业务咨询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 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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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定期定额投资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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