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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债券C(0920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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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2349 | ||||||||
基金代码 | 092002 | ||||||||
公告日期 | 2003-07-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开放式基金转换、基金套餐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满足不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给基金持有人提供更全面、更贴切的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从2003年7月16日开始正式推出开放式基金转换、基金套餐、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服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一)定义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二)适用范围 1、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于本业务。 2、本业务适用于上述两只基金的所有基金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开办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网点 本次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和同时代销本公司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具备基金转换技术条件的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具体有: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有关营业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请详见上述两只基金的相关公告)。其他代销机构将在条件成熟后渐次推出本业务。 (四)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按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申请"原则,即投资者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基金转换申请的处理方法与赎回申请相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转换费用 (1)每个基金持有人自购买的基金单位获得确认之日起每1年(按365天计算)内可在上述两只基金间免费转换两次,超过以后,每次转换需交纳一定的基金转换费用; (2)基金转换费以转出基金单位总金额为基础计算,转换费率为0.25%,全部作为基金注册登记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单位。 5、基金转换的限制 (1)每次基金转换申请的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单位。若投资者的基金转换申请使其持有的转出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基金单位,则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所持的转出基金所有份额转换为转入基金单位; (2)基金转换所涉及的两只基金,如果其中任何一只基金处在封闭期、暂停赎回期、权益登记日的前五天和权益发放日的后三天或非开放日,基金转换业务都不予确认。 6、声明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之前提下,对上述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制定媒体上公告。 (五)举例 假定某投资者申购得到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份,并分别在此后半年、8个月、11个月的时点上提出了三次基金转换申请,则具体计算请详见下表: 项目 第一次转换 基金转换申请时点 申购后6个月 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a或b) 大成价值增长基金:1.2000元(a) 大成债券基金:1.0500元(b) 转出份额(A或B) 600,000份大成价值增长基金单位(A) 转出金额(C=a×A或b×B) 720,000元(a×A) 转换费率(D) 0 转换费用(E=C×D) 0元 转入金额(F=C-E) 720,000元 转入份额(G=F/b或a) 685,714.29份(F/b) 基金转换后各基金的份额状况 价值增长基金:400,000份 大成债券基金:685,714.29份 项目 第二次转换 基金转换申请时点 申购后8个月 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a或b) 大成价值增长基金:1.2500元(a) 大成债券基金:1.0680元(b) 转出份额(A或B) 350,000份大成价值增长基金单位(A) 转出金额(C=a×A或b×B) 437,500元(a×A) 转换费率(D) 0 转换费用(E=C×D) 0元 转入金额(F=C-E) 437,500元 转入份额(G=F/b或a) 327,715.36份(F/b) 基金转换后各基金的份额状况 价值增长基金:50,000份 大成债券基金:1,013,429.65份 项目 第三次转换 基金转换申请时点 申购后11个月 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a或b) 大成价值增长基金:1.1500元(a) 大成债券基金:1.1186元(b) 转出份额(A或B) 1,000,000份大成债券基金单位(B) 转出金额(C=a×A或b×B) 1,118,600元(b×B) 转换费率(D) 0.25% 转换费用(E=C×D) 2,796.5元 转入金额(F=C-E) 1,115,803.5元 转入份额(G=F/b或a) 970,263.91份(F/b) 基金转换后各基金的份额状况 价值增长基金:1,020,263.91份 大成债券基金:13,429.65份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某基金继续接受基金单位转入可能对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二、基金套餐服务 (一)定义 基金套餐是指将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构造成风险收益水平不同的基金组合,供投资者选择。 (二)开办基金套餐服务的销售网点 本次基金套餐服务限于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和同时代销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代理机构之相关营业网点,具体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有关营业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请详见上述两只基金的相关公告)。 (三)套餐方案 1、"年轻有为"套餐组合。该套餐将您的投资额的80%投资于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投资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属于积极进取型基金组合,有一定风险,但预期收益水平也比较高。适合于有信心、积极进取、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年轻投资人; 2、"望子成龙"套餐组合。该套餐将您的投资额的60%投资于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40%投资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属于稳中求胜型基金组合,风险比较低,预期收益较高且稳定。适合于那些有子女教育、安家置业等较长期理财需求的投资人,可以助您早日实现梦想; 3、"流金岁月"套餐组合。该套餐将您的投资额的40%投资于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60%投资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风险更低,收益更稳,属于进退从容型基金组合,适合于人到中年、准备积蓄资金退休养老的投资人; 4、"福寿无边"套餐组合。该组合将您的投资额的20%投资于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80%投资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风险极低,收益稳定,属于稳健增值型基金组合,适合于已经退休、正安享晚年、需要为自己的退休养老金保值增值的老年投资人。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一)定义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二)适用对象 1、本公司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仅适用于境内依法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 (三)办理场所 中国民生银行下属各基金销售网点可以办理此业务。待条件成熟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 (四)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公司"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指定资金账户卡到相关开放式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扣款日期 1、由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扣款日前和扣款日当日申请办理本业务,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扣款日后申请办理本业务,则首次扣款日为次月。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七)扣款方式 1、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交易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基金交易时的指定资金账户;投资者如需变更该账户,可到指定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 3、如因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则会导致该月扣款不成功,请投资者于每月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投资者连续3个月扣款不成功,或累计12个月扣款不成功,该投资者"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自动终止。若要继续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八)申购费率 本公司"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费率与基金正常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请参见《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司将在公告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即2003年7月16日起开始接受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基金套餐的申请。 2、本公司基金套餐业务的办理方式与销售机构正常办理基金申购的方式相同; 3、基金投资人可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或客户服务热线(热线电话:010-66421781,0755-83183388-6868)咨询相关事宜。 4、本公告仅对开放式基金转换、基金套餐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查阅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和最新的公开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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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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