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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96802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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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218835 | ||||||||
基金代码 | 968029 | ||||||||
公告日期 | 2018-08-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关于调整申购费率、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因业务需要,并根据《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经恒生指数 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起,本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的申购 费率调整为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作 出修订以反映本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申购费率调整 1 。 一、 申购费率的调整 原申购费率 调整后申购费率 1.0% 1.5% 根据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最高不超过申购价3%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上述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并未超过申购价的3%。内地销售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内地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二、 《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对《招募说明书》的“二、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中“4、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 下“(6) 申购、赎回的费用”以及“(8) 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的规则”之“v. 申购份额的计算”中 关于申购份额和申购费用计算实例中涉及本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的申购费率调整的部分作出相 应修订。 有关上述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 中所列内容,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三、 《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 1. 在“资料一览”中补充注释,说明目前A类份额尚未在内地发售,具体的发售时间将在后续公告中 载明,并相应调整其后的注释序号。 2. 将“投资本基金涉及哪些费用及收费﹖”中“投资者或须支付的收费”下的本基金M类人民币(对 冲)份额的申购费率进行修订,以反映本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调整后的申购费率为1.5%, 并补充注释,说明未受影响的A类份额的申购费。 1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为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本次调整的申购费率为 M 类人 民币(对冲)份额的申购费率。本基金 A 类份额尚未在内地发售,本次调整对 A 类份额未有影响。 四、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的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 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 (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子 邮箱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 查 询。 五、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 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 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 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 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9 日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投资者如对本文件之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价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 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 书》﹙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 “《招募说明书》”﹚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起作出以下修订。以 下修订构成《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并应与《招募说明书》一并阅读。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进行的修订 1. 将“二、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中“4、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下“(6) 申购、赎回的 费用”的第一段全部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本基金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按申购价的 1.5%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份额将按申购价的 1.0%收取 申购费。” 2. 将“二、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中“4、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下“(8) 基金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规则”之“v. 申购份额的计算”中的举例全部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例:某内地投资者投资人民币 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申购费率为 1.5%,假设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申购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2.101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和须支付的 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份额 = 50,000 / (12.1010 x (1+1.5%)) = 4,070.82 份 申购费用 = 12.1010 x 4,070.82 x 1.5% = 738.91 元” 倘若投资者对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 95533。 基金管理人对本文件所载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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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费率变动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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