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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债券A(0048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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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213045 | ||||||||
基金代码 | 004803 | ||||||||
公告日期 | 2018-08-28 | ||||||||
编号 | 2 | ||||||||
标题 |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 8 月 28 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益民增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4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0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3,747,722.68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803 0048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0,093,053.73 份 43,654,668.9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 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在基金封闭期,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 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和类别配置策略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基金 开放期,主要投资高流动性标的,防范流动性风险,减少基金净值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伟 曾麓燕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21-52629999-212040 电子邮箱 jianchabu@ymfund.com 015292@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61 传真 010-63100588 021-62535823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ym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 年 1月 1日- 2018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 - 2018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50,729.42 607,330.09 本期利润 2,804,793.53 676,634.4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5 0.015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6% 1.5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30 0.01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2,172,290.41 44,097,274.8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0 1.010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10月 16日,在本报告期内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增利纯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 0.21% 0.10% 0.30% 0.05% -0.09% 0.05%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月 过去三个 月 0.99% 0.10% 0.88% 0.08% 0.11% 0.02% 过去六个 月 1.76% 0.08% 1.87% 0.06% -0.11% 0.02%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30% 0.08% 1.00% 0.06% 0.30% 0.02% 增利纯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 月 0.17% 0.10% 0.30% 0.05% -0.13% 0.05% 过去三个 月 0.88% 0.10% 0.88% 0.08% 0.00% 0.02% 过去六个 月 1.56% 0.08% 1.87% 0.06% -0.31% 0.02%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01% 0.07% 1.00% 0.06% 0.01%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5年 12月 12日正式成立。公 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20%)组成,注册资本为 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 办公地点:北京。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十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 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 2006年 7月 17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17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于 2006年 11月 2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9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7 年 7月 11 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73亿份;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 2008年 5月 21 日成立,首 发规模超过 7亿份;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 年 8月 16 日成立,首发 规模超过 11亿份;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 年 12月 13 日成立,首发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规模超过 10亿份;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5月 6 日成立,首发规 模近 14 亿份;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年 5 月 8日成立;益民信用增利 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10月 16日成立,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4月 23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若琼 益民服 务领先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益 民中证 智能消 费主题 指数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信 用增利 纯债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益 民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2018年 2月 6日 - 10 曾任民生证券研究院行业 研究员,方正证券研究所行 业研究员,2015年 6月加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研究部研究员。自 2017 年 2 月 28日起任益民服务领先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8日起任益民中证智能消 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8年 2 月 6 日起任益民信用增利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吴桢培 益民信 用增利 纯债基 金基金 经理、益 民多利 债券型 基金基 金经理、 益民货 币市场 基金基 金经理 2017年 10月 16 日 2018年 2月 5 日 7 曾任日信证券研究所行业 研究员,东兴证券研究所行 业研究员,2015年 2月加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自 2017 年 2月 22日起任益民货币 市场基金和益民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年 10月 16日起任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基金基 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红利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 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 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 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 行为。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 1日、3日、5 日同向交易价差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著的情 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从央行连续 3次降准到近期国常会的更积极财政策略政策连续发出宽松信号。 政策边际放松、加上流动性充裕、经济数据表现平平、中美贸易战,使得上半年利率债表现较好: 10Y 国债、10Y 国开收益率分别下降约 40BP、80BP 至 3.56%、4.18%,年内涨幅最大达到 17.7%、 28.8%;得益于央行定向降准,R007与 DR007均值较 2017年下半年分别下降了 17.91BP和 6.44BP。 由于金融监管的进一步趋紧、流动性持续宽松、超预期降准、银行表外业务压缩、资管新规落地、 社融持续下降、信用违约频发等因素,今年上半年的信用债可以总结为观望、下行再分化的走势。 全债、金融债、国债、转债、公司债指数分别上涨 5.18%、5.91%、5.00%、1.68%、2.63%。 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封闭期的时间选择久期匹配的信用债进行配置,力求获得稳定的票息收 益,并适度加杠杆,为投资者争取更高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增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3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6%;截至本报告期末增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今年下半年,由于利率债收益率已处于去年 2、3季度水平,目前没看到继续向下的突破 点,且海外资金整体处于收缩的状态,上涨的美债收益率也制约着国内债券的下行空间。从政府 态度能看出,资金面未来整体不太会有又掉头变紧。信用债方面,虽然近期央行发布的资管新规 通知有助于缓解银行表外资产的回表压力,但不会推翻整体缩紧的融资环境,信用债的收益率将 有下降,但仍不能放松对违约风险的警惕。本基金计划仍然维持之前的投资策略,在债券的选择 上更加偏向高评级国企或城投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 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 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 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 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 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 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 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 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 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 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 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 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 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 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资 产: 银行存款 224,016.08 705,338.68 结算备付金 16,108,964.41 11,007,141.93 存出保证金 10,382.03 33,63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7,282,500.00 342,981,1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07,282,500.00 342,981,1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4,503.96 - 应收利息 9,607,649.63 6,525,515.6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33,738,016.11 361,252,732.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7,200,000.00 15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886.66 299,523.6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444.44 120,697.87 应付托管费 33,841.26 34,485.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471.39 14,769.81 应付交易费用 627.20 - 应交税费 50,883.15 - 应付利息 -38,127.58 -74,880.9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9,424.36 70,000.00 负债合计 127,468,450.88 158,464,595.5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3,747,722.68 203,747,722.68 未分配利润 2,521,842.55 -959,585.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269,565.23 202,788,13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3,738,016.11 361,252,732.74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增利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1.0130元,基金份额总额160093053.73 份;增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 1.0101元,基金份额总额 43654668.95 份。益民增利纯债份额总额 合计为 203747722.68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 1 月 1日至 2018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 月 30日 一、收入 7,962,605.51 - 1.利息收入 8,162,560.1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4,326.88 - 债券利息收入 8,044,413.91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819.31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23,323.0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23,323.0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23,368.49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4,481,177.51 - 1.管理人报酬 710,374.42 - 2.托管费 202,964.10 - 3.销售服务费 86,849.06 - 4.交易费用 1,065.87 - 5.利息支出 3,382,745.6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382,745.69 - 6.税金及附加 26,892.00 7.其他费用 70,286.37 -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481,428.0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3,481,428.00 -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3,747,722.68 -959,585.45 202,788,137.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3,481,428.00 3,481,428.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3,747,722.68 2,521,842.55 206,269,565.2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 -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期净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桦______ ______慕娟______ ____慕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29号文注册,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0月 1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截至 2017年 10月 11日止,本 基金 A 类已收到首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59,940,022.93 元,折合 159,940,022.93 份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53,030.80 元,折合 153,030.80 份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C 类已收到首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43,632,146.55 元,折合 43,632,146.55 份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C 类募集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2,522.40 元,折合 22,522.40 份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类及 C 类 收到的实收基金合计人民币 203,747,722.68 元,分别折合成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合计折合 203,747,722.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 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也不参 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形成 的权证,需要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 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 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会 做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财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务状况以及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710,374.42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02,964.10 -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合计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929.37 19,929.37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兴业银行 - 1,604.20 1,604.20 中山证券 - 0.00 0.00 合计 - 21,533.57 21,533.5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合计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0月 16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25,999,91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5,999,91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5,999,91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6.2400% -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0月 16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2)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 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4) 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增利纯债 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泓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19,999,700.00 12.4900% 19,999,700.00 12.4900% 注:(1)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 计算并支付。 (2)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 (3)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4)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224,016.08 19,569.52 - -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0月 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8 年 6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做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27,200,000.00元,于 2018年 7月 2日及 2018年 7月 6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 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 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268,388,5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 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07,282,500.00 92.07 其中:债券 307,282,500.00 92.0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332,980.49 4.89 7 其他各项资产 10,122,535.62 3.03 8 合计 333,738,016.11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68,388,500.00 130.1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8,894,000.00 18.86 9 其他 - - 10 合计 307,282,500.00 148.97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811076 18平安银行 CD076 200,000 19,566,000.00 9.49 2 111709450 17浦发银行 CD450 200,000 19,328,000.00 9.37 3 112033 11 柳工 02 190,000 18,981,000.00 9.20 4 122414 15 物美 01 190,000 18,975,300.00 9.20 4 122440 15 龙光 01 190,000 18,975,300.00 9.20 5 122430 15 增碧 02 190,000 18,963,900.00 9.1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持有的 17 浦发 CD450(占本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9.37),2018年 1月 18日,银监会四川 监管局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 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执行罚款 46,175 万元 人民币。此外,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 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 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上述处罚金额已全额计入浦发银行 2017年度损益,对浦发银行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 不利影响。 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382.0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4,503.9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607,649.6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122,535.62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增利 纯债 A 380 421,297.51 151,136,885.00 94.41% 8,956,168.73 5.59% 增利 纯债 C 600 72,757.78 10,000,350.00 22.91% 33,654,318.95 77.09% 合计 980 207,905.84 161,137,235.00 79.09% 42,610,487.68 20.9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增利纯债 A 185,122.96 0.1156% 增利纯债 C 30,209.44 0.0692% 合计 215,332.40 0.1057%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增利纯债 A 0~10 增利纯债 C 0~10 合计 0~10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增利纯债 A 0~10 增利纯债 C 0~1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0 月 16 日)基金 份额总额 160,093,053.73 43,654,668.9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0,093,053.73 43,654,668.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0,093,053.73 43,654,668.95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2 - - - - -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方正证券 120,986,588.11 100.00% 12,603,600,000.00 100.00% - - 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 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 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 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 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 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 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 QDII、专户等集合理 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期货 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产品部、主动管理事业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 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 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 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中央交易室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 一致的,由中央交易室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1.1-2018.6.30 50,105,750.00 - - 50,105,750.00 25%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 的利率风险以及发债主体特别是公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以及 无法偿债造成的信用违约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包括 该日)至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 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投资人若错过某一个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持有的基 金份额将转入下一个封闭期,至下一个开放期方可赎回。 3、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根据《基金合同》第十 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因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4、巨额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 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 性管理,但当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时,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 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5、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 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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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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